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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迅科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6 年 9 月 12 日连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全部为现场方式。本人
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认为这
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
计、关于 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18 年度信贷业务办
理额度、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对章程的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授予价格并向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补充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1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
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密切关注,并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累计工作时间超过
8 天。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
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uanliu@whut.edu.cn
    2019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
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刘泉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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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6 年 9 月 12 日连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
一次。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
权,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
计、关于 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18 年度信贷业务办
理额度、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对章程的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授予价格并向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补充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3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
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密切关注,并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累计工作时间超过
10 天。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
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eiz6523@whu.edu.cn
    2019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
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郑春美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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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6 年 9 月 12 日连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全部为现场方式。本人
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认为这
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
计、关于 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18 年度信贷业务办
理额度、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对章程的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授予价格并向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补充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5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
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密切关注,并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累计工作时间超过
5 天。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
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pxiao@vip.sina.com
    2019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
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肖永平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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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6 年 9 月 12 日连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度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全部为现场方式。本人
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认为这
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
计、关于 2017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18 年度信贷业务办
理额度、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对章程的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授予价格并向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补充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7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
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密切关注,并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累计工作时间超过
5 天。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
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mdxj@foxmail.com
    2019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
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冉明东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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