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16:30 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
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9]第 1030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8 年度决算情况: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2,905 万元,较上年增长 8.26%;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72 万元,较上年减少 0.47%。
2018 年末资产总额 608,162 万元,较上年增长 17.80%;2018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339,383 万元,较上年增长 9.7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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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实现净利润
309,730,660.45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2,715,272.45 元。母公司当
期实现利润 209,127,725.97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 20,912,772.60 元,公司
年初未分配利润 1,248,043,231.73 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111,532,359.76 元,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 1,448,313,371.82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 677,031,9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
115,095,426.06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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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
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
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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