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4-2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295 号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专项报告 1-5
三、 使用情况对照表 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295号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
科技”)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光迅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 第 1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光迅科技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光迅科技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光迅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光迅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洪勇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平平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鉴证报告 第 2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0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17,207 股,发行价格为 36.38 元/股,募集资金
总金额为人民币 63,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39.53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960.47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1.7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9,228.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133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8 年度 1-12 月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90.38 万元,收到归还到期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0.29 万元,募投项目支出 6,039.62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126.7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06 年 10 月
制定,2015 年 3 月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
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专项报告 第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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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
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
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已分别于 2014 年 10 月、11 月与中国工商银
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及负债(净资产)出资
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申银万国、宏源证券的相关证
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牌照已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继。由此导致的保荐机构承继事
宜,公司已于 2015 年 3 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武昌支行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
昌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
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 3202018629200082006 协定存款 101,267,014.72
合 计 101,267,014.72
注: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039.62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 第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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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转至招商银行
275583632310001 账户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
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专项报告 第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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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专项报告 第 4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60,960.47 6,039.62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54,311.88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分变更) (3)=(2)/(1)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
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 -- 60,963.00 60,963.00 6,039.62 54,311.88 89.09% -- 6,473.46 --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963.00 60,963.00 6,039.62 54,311.88 89.09% -- 6,473.46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60,963.00 60,963.00 6,039.62 54,311.88 89.09% 6,473.46 -- --
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1页
因技术进步升级大型高精度芯片生产设备导致原设计不能满足设备运行要求,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并且工艺设计优化耗时较长以及相应的施工图审查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消防审查等原因导致募投项目投入未达计划进度。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18 年 3 月
(分具体项目)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16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1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专项账户。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2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2页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于 4 月 27 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转至招商银行 275583632310001 账户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见本报告三、(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