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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迅科技: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郑春美)2021-04-2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9
年 9 月 12 日连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
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
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延长武汉藏龙光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经营期限、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投资金额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章程修订、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补选公司
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调整、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补充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管理、研发进展以及内部控制等,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
见和建议。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门组
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eiz6523@whu.edu.cn
    2021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春美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