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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对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的,能更好的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年薪兑现方
案。
三、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
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我们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泉             郑春美         肖永平           冉明东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