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公司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意见如 下: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 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 1,227.35 万元(含利息收入,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将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陈建华 高永东 华晓东 干煜军 王可刚 朱丽媛 朱晔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