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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迅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3-1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负责
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查,
对拟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以及“发
行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
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信科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
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
价格定价方式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
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本次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一)》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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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认真审阅公司与中国信科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我们认为本协议合法、有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信科集团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
价格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
输送行为,不存在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授权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
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最新股本情况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具备合理
性、可行性,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的上
述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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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泉         郑春美          肖永平          冉明东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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