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恒盛: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18-10-23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8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
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
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
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10
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
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