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恒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4-18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股票代码:002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 16 号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 16 号
权益变动类型:持股比例上升为 5%以上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华恒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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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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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科华恒盛、上市公司、公司 指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婉玲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科华恒盛因终止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注销 78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上升至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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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黄婉玲。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码:3506001954********。
5、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6、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7、是否在公司任职:否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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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788 万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 7,880,000 股,
公司股份总数由 279,390,230 股减少至 271,510,230 股。上述股份回购和注销工
作完成后,因公司总股份数变动,导致黄婉玲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
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调整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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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持有科华恒盛 13,662,000 股股份,
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89%。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2018 年 9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342 名激励
对象合计持有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788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后科华恒盛总股本为 271,510,23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3,6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详
细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① 持股数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②
(%) (%)
黄婉玲 13,662,000 4.89 13,662,000 5.03
注:占总股本比例①指总股本为279,390,230股;
占总股本比例②指总股本为271,510,23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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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买入或卖出科华恒盛
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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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婉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3,662,000 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5.0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质押股份为 3,200,695 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8%。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姓名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避免同业竞争 2010 年 01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黄婉玲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2010 年 01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不占用公司资源 2010 年 01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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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 457 号
电话:0592-5163990
传真:0592-5162166
联系人:林韬、赖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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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婉玲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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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科华恒盛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福建省厦门市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科华恒盛 股票代码 002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黄婉玲 信息披露义 厦门
务人住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
减少 □ 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比
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信息披露义 是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务人是否为 否 √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备注:科华恒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减少而持股比例上升)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3,662,000 股
持股比例:4.8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婉玲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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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3,662,000 股
持股比例: 5.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不排除 √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是 □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否存在未清偿其 不适用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需取得批准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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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黄婉玲
2019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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