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18-08-2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8-06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新
增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雪”)作为募投项目“信息一体化平台”的
实施主体,至此“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后续将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
和上海申雪共同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92,148,50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799,999,937.15 元,
扣除 承销费、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32,869,902.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67,130,034.5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31-00009 号的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 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146,257.44 159,405.73
2 运输车辆购置项目 51,713.27 51,713.27
3 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 33,540.00 33,540.00
4 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 50,000.00 22,140.99
合 计 281,510.71 266,7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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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海申雪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有限的下属子公司,上海申雪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5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X3BXE
住 所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赵重公路2778弄26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 李玉林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运输代理,仓
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食品流通,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
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计算机科技、
物联网科技、信息科技、无人机科技、机器人科技、大数据科技、智能科
经营范围
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
销售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及辅料、鞋帽、化妆品、箱包、玩
具、体育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计算机软硬
件及配件、交通设施设备、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通信设备。
股权结构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旨在通过提升快递流程中对各环节信息的采集、处理、管理、应用等方
面的能力,为快递企业建设专业化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从而便于全方位整合快递设施资源,提
高流通信息化水平,打造集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因此,信息一体
化平台是强化公司业务管理、打造信息生态链的迫切需要,是满足客户信息要求,提升用户体验
的需要,也是提升运营能力、推动和服务电商高速发展的需要。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公司
的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进度,公司拟在现有实施主体的基础上新增全资孙公司上海申雪为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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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体,共同推进信息一体化的项目建设。
(三)公司履行的相应程序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上海申雪作为募投项目“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实施主体,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上海申雪募集资金专户并于后续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由于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上海申雪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因此本次新增实施主体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详细安排
“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在新增实施主体后,公司将尽快与上海申雪、独立财务顾问及银行
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关于募集资金的具体付款等事项将由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及实际情况来予
以确定,并报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进行备案。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加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
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新增上海申雪为“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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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
运作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