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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通快递: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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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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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上海昌彤物流有

限公司、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浙江申通瑞盛快递有限公司、浙江申通瑞德快递有限公司、

浙江申通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申通瑞银快递有限公司、浙江申通瑞丰快递有限公司、湖北申

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申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长春灵通

物流有限公司、STO EXPRESS KOREA CO.,LTD、STO EXPRESS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

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淮安高

德快运有限公司、漯河瑞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上海申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申雪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河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申通投资管理(舟

山)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山西瑞华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云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前店后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申邦快

递有限公司、安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江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江苏瑞德快递有限公司、河

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砀山申雪冷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杭州

申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宸瑞运输有限公司、四川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重庆申瑞运

输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润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申瑞运输

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申瑞运输

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湖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湖北申瑞运输服

务有限公司、河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申瑞运输服务

有限公司、深圳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申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申瑞运输服务

有限公司、哈尔滨麒锐印务有限公司、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北京瑞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内蒙古满安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德清通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

品),货物运输代理(除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

室内装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纸制品、电子产品;包装装潢项目、其

他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纸箱、塑料编织袋;收购可利用塑料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事项包括:子公司管理、重要投资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货币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

销售与收款、筹资、固定资产、成本与费用、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

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决策、关联交易、成本费用控制、资金支付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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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

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

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

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

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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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

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

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

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董事长: 陈德军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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