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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通快递:审核报告2019-04-1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31-0002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31-00028 号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申

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 2018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

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

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8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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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券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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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27 号)的规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5 年 12 月 3 日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德殷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控股”)、陈德军、陈小英等合计持有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00%股权。基于资产评估结果,根据《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的约定,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

1,690,000.00 万元,其中,股份支付金额为 1,490,000.00 万元,现金支付金额为 200,000.00

万元。向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822,884,966 股股份、向陈德军发行 43,424,223 股

股份、向陈小英发行 40,568,472 股股份,累计发行 906,877,66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

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906,877,661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6.44 元/股,根据

贵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上市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3,177.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

税),共计分配利润 3,317,760.00 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经除息调整后确

定为 16.43 元/股。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

    2016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61 号《关于核准浙江艾迪

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德殷控股等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事宜。

    (三)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2016 年 12 月 13 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经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办理了工商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已办理完毕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登记申请手续,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约 53.76%的股份,成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陈德军持有本公司 3.38%的股,陈小英持有本公司 2.65%的股份,陈德军、陈小英

通过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3.76%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59.79%的股份,

陈德军、陈小英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构

成反向购买。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

发生变更,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艾迪西”变更为“申通快递”。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业绩承诺人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德军、陈小英与本公司签署了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业

绩承诺人承诺置入资产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17,000.00 万元、140,000.00 万元和 160,000.00

万元。如果置入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人将按照《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的规定先以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年度                项目         业绩承诺数      实际实现数       差异额       完成率
 2016 年度     申通有限扣非净利润      117,000.00      118,285.07      1,285.07     101.10%
 2017 年度     申通有限扣非净利润      140,000.00      145,196.04      5,196.04     103.71%
 2018 年度     申通有限扣非净利润      160,000.00      168,617.26      8,617.26     105.39%
                       合计            417,000.00      432,098.37     15,098.37     103.62%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际实现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8,285.07 万元、145,196.04 万元、168,617.26 万元,2016 年

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均完成了业绩承诺。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 103.62%。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9日批准报出。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