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33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 14 时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
北青公路 6598 弄 25 号 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1 票,其中关联董事陈德军
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控股”)与上海德殷德润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殷德润”)及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恭之润”)
开展如下股份承接事项:德殷德润拟承接德殷控股持有的公司 457,709,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9%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恭之润拟承接德殷控股持有的公司 246,459,149 股、占公司总
股本 16.1%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协议,前述拟承接 29.9%及 16.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合称为“标的股份”,前述拟对于标的股份的承接合称为“本次股份承接”。
本次股份承接的转让方德殷控股与承接方德殷德润、恭之润处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承诺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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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