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9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具 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92,148,50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799,999,937.15 元, 扣除承销费、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32,869,902.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67,130,034.5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31-00009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462,933.97 万元,其中向重大资重组交易对方陈德 军、陈小英支付申通有限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 200,000.00 万元;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62,933.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159,405.73 154,795.00 97.11% 运输车辆购置项目 51,713.27 51,713.27 100.00% 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 33,540.00 34,284.72 102.24% 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 22,140.99 22,140.99 100.00% 合计 266,799.99 262,933.97 98.5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注: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 二、本次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基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 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 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为此公司根据本次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进一步 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之间的资金使 用计划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上海项目 自购土地 44,290.17 2 沈阳项目 自购土地 598.77 3 揭阳项目 租赁土地 2,219.49 4 深圳项目 租赁土地 2,330.14 5 广州项目 租赁土地 12,300.00 6 芜湖项目 自购土地 5,161.53 7 邯郸项目 自购土地 5,750.00 8 武汉项目 自购土地 7,777.88 9 长春项目 自购土地 4,347.11 10 西安项目 自购土地 17,289.05 11 义乌项目 自购土地 7,646.46 12 盘锦项目 自购土地 8,287.75 13 温州项目 自购土地 29,817.19 14 漯河项目 自购土地 11,587.64 总计 中转仓配一体化 -- 159,405.73 注:中转仓配一体化原泉州项目中实际发生了支付泉州分公司装修工程尾款 2.55 万元。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二)调整后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上海项目 自购土地 45,317.86 2 沈阳项目 自购土地 598.77 3 揭阳项目 租赁土地 2,219.49 4 深圳项目 租赁土地 2,330.14 5 广州项目 租赁土地 13,462.25 6 芜湖项目 自购土地 5,161.48 7 邯郸项目 自购土地 5,749.98 8 武汉项目 自购土地 6,234.59 9 长春项目 自购土地 4,347.11 10 西安项目 自购土地 17,042.32 11 义乌项目 自购土地 7,646.46 12 盘锦项目 自购土地 7,887.89 13 温州项目 自购土地 29,817.19 14 漯河项目 自购土地 11,587.64 总计 中转仓配一体化 -- 159,405.73 注:中转仓配一体化原泉州项目中实际发生了支付泉州分公司装修工程尾款 2.55 万元。 三、本次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中转仓配一体化是公司实现中转布局“一盘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推进智能化仓 储、集约化运输、自动化分拣、密集化末端及数据化运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环节。公 司本次调整“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 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调整后的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说明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 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现有中转仓配一体化的资金安排方面进行调整是基于目前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进展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因此本 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经过认真审议,认为本次调整 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该项调整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 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 形。公司本次对现有中转仓配一体化的资金安排方面进行调整是基于目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我们经过认真 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实施该项调整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