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通快递 股票代码:002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 6878 号 1 幢 2 层 E 区 212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 6878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 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情况 ...... 10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1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查阅地点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7 3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申通快递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殷投资 指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德殷德润 指 上海德殷德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恭之润 指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德殷德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 德殷德泽/新设公司 1 指 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上海德殷润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 德殷润泽/新设公司 2 指 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阿里网络 指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德殷德润分立为两家新设公司德殷德泽和德 殷润泽,分立完成后,德殷投资持有德殷德泽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41.4%的股权和德殷润泽 100%的股权;同时, 德殷投资将持有的德殷德泽 41.40%的股权转 让给阿里网络的交易 德殷投资直接及通过间接方式合计持有上市 股份减少 指 公司股份比例由 53.76%下降至 28.76% 德殷投资、德殷德润和阿里网络签署的关于本 《分立协议》 指 次交易的《分立协议》 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签署关 《股权转让协议》 指 于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德殷投资拟向 阿里网络转让的新设公司 1 的 41.40%的股权 出售股权 指 (对应新设公司 1 的认缴和实缴的出资 329,519.2511 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102XR 法定代表人 陈德军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11-09 营业期限 2015-11-09 至 2025-11-08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 6878 号 1 幢 2 层 E 区 212 室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 6598 弄 25 号 通讯方式 021-60376704 陈德军,持股比例 51.70% 股东 陈小英,持股比例 48.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上海市松江区林荫 陈德军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无 新路**** 浙江省桐庐县钟山 李玉林 男 总经理 中国 无 乡**** 浙江省奉化市岳林 陈敏 女 财务负责人 中国 无 街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与阿里巴巴体系的资本合作,推动 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围绕快递信息系统深化和对接、全链路数字化升级、 国内、国际供应链业务、末端网络优化等多方面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快快递 行业的发展,提高快递行业的服务水平。 本次权益变动将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推动主营业务迭代升级,提 升上市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让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情况 2020年9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陈德军、陈小英、阿里网络签署了《经 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根据《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的约定,阿里 网络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期间,向德殷投资发出书面通知 要求购买:(1)新设公司2的100%的股权(对应4.9%的上市公司股份)或新设公司 2届时持有的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2)恭之润100%的股权(对应16.1%的上市公司股份)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 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若阿里网络行 使《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约定的前述购股权,则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进一步减少。除本次权益变动及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时没有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如届时有相关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德殷投资直接和通过德殷德润、恭之润间接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2,884,966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53.76%;陈德军、陈小 英合计持有德殷投资100%的股权,德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德军、陈小英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31,312,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85%。其中,德殷投 资持有德殷德润51%的股权、为德殷德润的控股股东,阿里网络持有德殷德润49% 的股权,德殷德润持有申通快递457,709,84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 股本的29.90%。 德殷投资、阿里网络与德殷德润于2020年9月21日签署了《分立协议》,约 定:德殷德润拟分立为两家新设公司德殷德泽和德殷润泽;同时,德殷德润将进 行解散和注销。分立完成后,阿里网络持有德殷德泽58.60%的股权,德殷投资持 有德殷德泽41.40%的股权,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5%)应归属于德殷德泽;德殷投资将持有德殷 润泽100%的股权,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75,009,30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4.9%)归属于德殷润泽。 德殷投资、陈德军及陈小英与阿里网络于2020年9月2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德殷投资持有德殷德泽41.4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阿里网络。 转让完成后,阿里网络将持有德殷德泽的100%的股权,德殷德泽持有申通 快递382,700,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25%。德殷投资将不 再持有德殷德泽的股权,德殷投资直接和通过德殷润泽、恭之润间接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0,184,424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28.76%;陈德军、陈小 英合计持有德殷投资100%的股权,德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德军、陈小英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8,612,1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84%。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分立协议》的主要内容 7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德殷投资、阿里网络与德殷德润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订了《分立协议》。 2、分立基本方案 (1)分立形式 德殷德润分立将采用新设分立(解散分立)的方式进行,即德殷德润分立为 两个新设的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公司 1 和新设公司 2;同时,德殷德润将解散并注 销。 (2)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分立前,德殷德润的注册资本为 952,036.4800 万元;其中,德殷投资认缴出 资 485,538.6048 万元,已全部实缴;阿里网络认缴出资 466,497.8752 万元,已全 部实缴。 分立后,新设公司 1 的注册资本为 796,017.1263 万元,股权结构为:德殷投 资认缴和实缴的出资为 329,519.251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1.40%,阿里网络认 缴和实缴的出资为 466,497.875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8.60%;新设公司 2 的注 册资本为 156,019.3537 万元,股权结构为:德殷投资认缴和实缴的出资为 156,019.353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3、德殷德润所持申通快递股票的分割 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应归属于新设 公司 1;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75,009,306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应归属于新 设公司 2。 4、股票质押的处理 目前德殷德润所持申通快递 359,738,509 股股份已被质押给德殷德润的债权 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以担保债权人对德殷投资的 债权,分立后,债权人将解除前述股份的质押登记,但新设公司 1 将其因分立取 得的申通快递 284,729,203 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债权人;新设公司 2 将其因分立取 得的申通快递 68,500,000 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债权人。 5、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分立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6、终止 8 若《分立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分立完成日未发生,则任何一方有权终 止《分立协议》,但是如果在该日或之前分立完成日未发生是由于任何一方因其 自身原因未履行其在《分立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造成或导致的,则该方无权 根据前述约定终止《分立协议》。除前述约定外,经各方书面一致同意也可终止 《分立协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合称“承 诺方”)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转让 德殷投资向阿里网络转让新设公司 1 的 41.40%的股权(对应新设公司 1 的 认缴和实缴的出资 329,519.2511 万元),阿里网络将受让出售股权。 3、转股价款 作为取得出售股权的对价,阿里网络应当向德殷投资合计支付 3,295,192,511 元(“转股价款”)。 4、支付转股价款的先决条件及付款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转股价款应分为两期支付: (1)首笔转股价款为 200,000,000 元(“首笔转股价款”),应在交易文件已 依法签署并生效,承诺方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具有误导性, 承诺方的承诺和约定均已得到履行,新设公司 1 和新设公司 2 已按照《分立协议》 的约定和法律的要求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等条件满足的前提下支付至《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的账户。 (2)在承诺方的陈述与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具有误导性,承诺 方的承诺和约定均已得到履行,交易文件已依法签署,德殷德润分立事项已按照 《分立协 议》 和法律 要求完成 ,新 设公 司 1 已依 法取 得和 拥有申通 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出售股权转让给阿里网络相关的工商变更登 记和工商备案程序已完成等条件满足的前提下,阿里网络和德殷投资按照《股权 转让协议》的约定进行交割,阿里网络应当于交割日将剩余应支付的转股价款 (“第二笔转股价款”)支付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账户。 9 转股价款按前述约定支付后的 5 个营业日内,德殷投资应确保债权人解除新 设公司 1 所持申通快递 284,729,203 股股份的质押登记。 5、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或盖章后成立,并于《分立协议》项下约 定的分立完成日生效。 6、终止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可以在交割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被终止: (1)分立未能完成且《分立协议》终止,则《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终止;(2) 发生重大不利影响事件或导致交割条件无法达成的事件,承诺方发生实质性违约, 申通快递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总体资产转让或破产、清算、资不抵债等,可由阿 里网络终止;(3)《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发生交割,则守约方 可以终止;(4)任何政府部门禁止《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交易,则任何一方可 终止;(5)经各方书面同意可终止。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德殷德润、恭之润间 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822,884,966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53.76%; 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931,312,711股,占申通快 递总股本的60.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并通过其控制的新设公司2、恭之润 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440,184,424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28.76%; 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100%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陈德军、陈小英合计持有申通快递无限售流通股548,612,169,占申通快 递总股本的35.8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德殷投资 118,715,969 7.76% 118,715,969 7.76% 陈德军 67,859,273 4.44% 67,859,273 4.44% 其中: 10 直接持有 51,675,345 3.38% 51,675,345 3.38% 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 16,183,928 1.06% 16,183,928 1.06% 陈小英 40,568,472 2.65% 40,568,472 2.65% 德殷德润 457,709,848 29.90% 0 0 德殷润泽 0 0 75,009,306 4.90% 恭之润 246,459,149 16.10% 246,459,149 16.10% 合计 931,312,711 60.85% 548,612,169 35.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8.76% 的股份,陈德军、陈小英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为 35.84%。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先生及陈小英 女士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依然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因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仍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申通快递股份为新设公司1拟取得的382,700,542股无限 售流通股股份,其中284,729,203股股份拟补充质押给债权人并在转股价款支付后 解除质押登记的事项请见前述《分立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的披露。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 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11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的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方式买卖申通快递股份的情况。 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分立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陈德军 2020 年 9 月 21 日 15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陈德军 2020 年 9 月 21 日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 限公司 股票简称 申通快递 股票代码 002468 上海德殷投资控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 股有限公司 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是□ 否√ 是□ 否√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市公司持股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新设分立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22,884,966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53.76%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382,700,542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25.00% 比例 18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分立完成日,阿里网络将持有新设公司 1 的 58.60%的股权,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持有新设公司 1 的 41.40%的股权;交割日,阿里网络将 持有新设公司 1 的 100%的股权,新设公司 1 持有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2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不再持有新设公司 1 的股权。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前,德殷投资持有德殷德润 51%的股权,德殷德润持有 及方式 申通快递 29.90%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中,德殷德润新设分立成为 新设公司 1 和新设公司 2:分立完成后:阿里网络持有新设公司 1 的 58.60%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新设公司 1 的 41.40%的股权, 新设公司 1 将取得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25%的股权;同时,信 息披露义务人向阿里网络转让新设公司 1 的 41.40%的股权。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新设公司 2 的 100%的股权,新设公司 2 将取得德殷德 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4.9%的股权。 是否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否√(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否√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不适用) 20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陈德军 2020 年 9 月 21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