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6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德军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德军先生增加一致行动人及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属于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上发生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 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一、 本次内部转让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的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 德军先生的《告知函》,其作为委托人通过受托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国通信托紫金10 号集合资金信托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通信托”)持有 16,183,928 股公司的股票(以下简称“标 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572%),现因信托产品到期,陈德军先生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将标的股票转让给磐耀通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前后标的股票的唯一实际所有人 均为陈德军先生,同时陈德军先生与磐耀通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双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二、本次内部转让的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实际控制人原持有的国通信托产品到期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股份变动实施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股) 交易方式 交易均价(元/股) 占公司股份比例 2020.11.02 16,183,928 大宗交易 13.86 1.0572% 合计 16,183,928 - 13.86 1.0572% 4、本次股份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上 海德殷 投资 控股 合计持有股份 118,715,969.00 7.76 118,715,969.00 7.76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18,715,969.00 7.76 118,715,969.00 7.76 上 海德殷 德润 实业 合计持有股份 457,709,848.00 29.9 457,709,848.00 29.9 发展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57,709,848.00 29.9 457,709,848.00 29.9 上 海恭之 润实 业发 合计持有股份 246,459,149.00 16.1 246,459,149.00 16.1 展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46,459,149.00 16.1 246,459,149.00 16.1 合计持有股份 16,183,928.00 1.06 - - 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6,183,928.00 1.06 - - 合计持有股份 51,675,345.00 3.38 51,675,345.00 3.38 陈德军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2,918,836.00 0.84 12,918,836.00 0.84 合计持有股份 40,568,472.00 2.65 40,568,472.00 2.65 陈小英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40,568,472.00 2.65 40,568,472.00 2.65 磐耀通享 3 号私募证 合计持有股份 - - 16,183,928.00 1.06 券投资基金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 16,183,928.00 1.06 合计 - 931,312,711.00 60.84 931,312,711.00 60.84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陈德军 乙方:磐耀通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乙方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为陈德军,其持有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比例为 100%。甲乙双方决定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且该一致行动关系附属于甲方此前与其他主体形成的一 致行动关系范围之内。 2、股东权利的一致行动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及乙方管理人承诺对于有关标的公司的各项事宜,乙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与甲方的意 思表示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思表示为准采取一致行动,做出与甲方相同的意思表示。在保持 一致行动期间,乙方及乙方管理人同意就行使乙方股东权利时的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 召集权等全权委托甲方行使,乙方及乙方管理人无需再向甲方出具书面委托书。为免异议,因乙 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归属于乙方投资人陈德军,故本协议中乙方对标的公司 的权力和义务均由陈德军实际履行,乙方仅是根据陈德军的指令进行最终表决。 3、股份变动的一致行动 乙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任何变动,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许可方能进行。 4、一致行动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3 年;如无新的书面协议,期满后自动续期。 5、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在协议期限内应完全履行协议义务,未经甲方 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四、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德军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1、2017年12月27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艾迪西(现称申通快递)股份; 2、2018年11月30日,陈德军先生完成既定的增持计划获得所持有的标的股票,陈德军先生、 国通信托紫金10号及一致行动人陈小英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 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军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陈德军先生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内部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上发生 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变更。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后续进展,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陈德军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