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1-2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申通快递
股票代码: 002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 6878 号 1 幢 1 层 K
区 125 室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 699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股份
签署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申通快递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在申通快递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心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9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主要负责人情况 ....................................................... 9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
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10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在申通快递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1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12
二、《分立协议》的主要内容 ............................................................................................... 12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2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12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 14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价的支付方式 ..................................................................................... 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5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15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 15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15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 15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15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15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1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8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9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0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 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即《分立协议》
指
峨实业、新设公司 1 中约定的“新设公司 1”
阿里网络 指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及其下属子公
阿里巴巴集团 指
司,和根据上市地法律纳入其合并报表的实体
德殷投资 指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德殷德润 指 上海德殷德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恭之润 指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除德峨实业
德润二、新设公司 2 指 外,德殷德润分立后的另一存续主体,亦即《分
立协议》中约定的“新设公司 2”
申通快递、上市公司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德殷德润分立为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峨实业和德润二,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25%的股份归属于德峨实业
德殷投资、德殷德润和阿里网络于 2020 年 9 月
《分立协议》 指
21 日签署的《分立协议》
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与阿里网络于 2020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年 9 月 21 日签署的《关于上海德殷德泽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拟定名)的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德殷投资拟向
出售股权 指 阿里网络转让的新设公司 1 的 41.40%的股权
(对应新设公司 1 的认缴和实缴的出资
329,519.2511 万元)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 6878 号 1 幢 1 层 K
区 125 室
法定代表人: 陈德军
注册资本: 796,017.126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P13A6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据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礼仪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网络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阿里网络持股 58.60%;德殷投资持股 41.40%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 699 号
联系电话: 0571-85022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德峨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万元)
1 阿里网络 466,497.8752 58.60%
2 德殷投资 329,519.2511 41.40%
合计 796,017.1263 100%
阿里网络持有德峨实业超过 50%的股权,为德峨实业的控股股东。德峨实
业的控股股东阿里网络为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通过相关持股主体 100%
控股的公司,德峨实业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根据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与阿里网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德
殷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德峨实业的 41.40%的股权转让给阿里网络,前述转让完成
后,阿里网络将持有德峨实业 100%的股权。《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见阿
里网络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签署的、申通快递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股权转让尚未最终完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 699 号
法定代表人: 戴珊
注册资本: 1,072,526 万美元
经营范围: 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设计、制作、加
工计算机网络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
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翻译,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
职业技能培训(涉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9 年 9 月 9 日
2、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的基本情况
关于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基本情况的介绍请见阿里网络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 签 署 的 、 申 通 快 递 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心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所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核心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股权比例 主营业务
淘宝和天猫相关
Taobao Holding Limited 开曼群岛 100% 的中国子公司的
间接持股公司
淘宝和天猫相关
的中国子公司的
直接持股公司及
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100%
淘宝海外业务和
天猫国际的运营
实体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 主要从事淘宝的
中国 100%
司 运营
主要从事天猫的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 100%
运营
为中国零售市场
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 提供在线营销相
中国 100%
务有限公司 关的软件及技术
服务
菜鸟网络业务运
Cainiao Smart Logistics
开曼群岛 66% 营实体的控股公
Network Limited
司
速卖通、
Alibaba.com Investment 英属维尔 Alibaba.com 及
100%
holding Limited 京群岛 1688.com 相关的
子公司的控股公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股权比例 主营业务
司
英属维尔 战略投资业务的
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 100%
京群岛 控股公司
浙江阿里巴巴云计算有限 主要从事云计算
中国 100%
公司 业务的运营
主要从事优酷业
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100%
务的运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德峨实业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设立,设立不满三年;德峨实业的控股股
东阿里网络的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信息请见阿里网络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签署的、
申通快递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德峨实业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对其合法存续、持续经营产生
实质影响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德峨实业的董事、监事和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陈德军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是,美国永久居留
万霖 董事 中国 中国
权
陈海建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姚兰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
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德峨实业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
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持股 5%以上
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并表实体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
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德殷德润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
签署《分立协议》,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德殷德润分立为德峨实业和德润
二;分立完成后,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25%)应归属于德峨实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在
申通快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20 年 9 月 21 日,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签署了《经修
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根据《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的约定,阿里网
络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期间,向德殷投资发出书面通
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的 100%的股权(对应 4.9%的上市公司股份)或德润二届
时持有的 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2)恭之润 100%的股权(对应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
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经修订和重述
的购股权协议》进一步约定:阿里网络有权决定通过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申通
快递竞争对手除外)行使全部或部分购股权。若阿里网络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作
为阿里网络指定的第三方)行使《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约定的前述购股
权,则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进一步增加。除本次权益变
动及前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
内增持申通快递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本次
权益变动后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德殷德润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
签署《分立协议》,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德殷德润分立为德峨实业和德润
二;分立完成后,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25%的股份应归属于德峨实业。因
此,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德峨实业所履行的内部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德峨实业未持有申通快递股份。
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德殷德润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署了《分立协议》,
约定:德殷德润将进行新设分立,德殷德润分立为新设公司 1 和新设公司 2;同
时,德殷德润将解散和注销。分立完成后,阿里网络将持有新设公司 1 的 58.60%
的股权,德殷投资将持有新设公司 1 的 41.40%的股权,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
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25%)应归属于新
设公司 1;德殷投资将持有新设公司 2 的 100%的股权,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
快递 75,009,306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4.9%)应归属于新
设公司 2。德峨实业即根据《分立协议》约定德殷德润分立后的存续主体新设公
司 1;德润二即根据《分立协议》约定德殷德润分立后的另一存续主体新设公司
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德峨实业将持有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
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25%。
二、《分立协议》的主要内容
《分立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见阿里网络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签署的、申通
快递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
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申通快递股份为德峨实业拟取得的 382,700,542 股无
限售流通股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
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德殷德润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署了《分立协议》。
德峨实业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申请并完成原德殷德润所持申通快递股份过户
登记至德峨实业名下之日,德峨实业将持有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25%。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德殷德润新设分立成为德峨实业和德润二;分
立完成后,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
通快递总股本的 25%)应归属于德峨实业。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德殷德润签署《分立协议》,
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德殷德润分立为德峨实业和德润二;分立完成后,德
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25%的股份应归属于德峨实业。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
涉及德峨实业为取得申通快递 25%的股份而支付资金对价。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德峨实业为取得申通快递 25%的股份而支付资金对
价。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亦没有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
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不存在主导上市公司进
行重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德峨实业有权提名 1 名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
经履行申通快递内部程序后成为申通快递的董事。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改变上市公司现
任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如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
《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或草案。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人
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实际从事与上
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亦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在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交易。
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如下《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
大会对有关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切实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
关联方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相应程序,并根据适用于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相关的交易协议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未与下列当事
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
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 5 万
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
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申通快递披露的公告,德峨实业的董事陈德军原作为委托人通过受托
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管理计划持
有申通快递 16,183,928 股股票,因前述信托产品到期,陈德军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前述股票转让给磐耀通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前
后前述股票的唯一实际所有人均为陈德军,同时陈德军与磐耀通享 3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除前述披露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德峨实业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设立,成立不足一年;德峨实业的控股股
东阿里网络的财务资料请见阿里网络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签署的、申通快递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申通快递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适用的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陈德军
签署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德殷德润签署的《分立协议》,阿里网络与德殷投
资、陈德军、陈小英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二十四
个月内相关交易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9、阿里网络的相关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二、上述文件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申通快递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陈德军
签署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玉环市
股票简称 申通快递 股票代码 002468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青公路 6878 号 1 幢 1
名称 公司 注册地
层 K 区 125 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
是 □ 否 √ 是 □ 否 √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新设分立后承继分立前主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类型:不适用
的股份数量及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0
上市公司已发行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0%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382,700,542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5%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德殷德润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署了《分立
协议》。德峨实业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申请并完成原德殷德润所
持申通快递股份过户登记至德峨实业名下之日,德峨实业将持有申
在上市公司中拥
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有权益的股份变
25%。
动的时间及方式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根据《分立协议》的约定:德殷德润新设分立成为德峨实业和德润
二;分立完成后,德殷德润原持有的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
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25%)应归属于德峨实业。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 年 9 月 21 日,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签署了
是否拟于未来 12 《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根据《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
个月内继续增持 的约定,阿里网络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期
间,向德殷投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的 100%的股权
(对应 4.9%的上市公司股份)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 4.9%的上市公
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2)恭之润
100%的股权(对应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
定)。《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进一步约定:阿里网络有权决
定通过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申通快递竞争对手除外)行使全部或
部分购股权。若阿里网络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阿里网络指定
的第三方)行使《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约定的前述购股权,
则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进一步增加。除本
次权益变动及前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申通快递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不适用)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 否 √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陈德军
签署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