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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及员工负责的态度,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
  1                              5.《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票通过
           二十三次会议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第         3.《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全票通过
           二十四次会议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3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票通过
           二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4                              1.《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票通过
           二十六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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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 2020 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
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 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于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此外,公司也
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
法违规行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关于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经
营活动;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
及监督;2020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情形发生,《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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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董事
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
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
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
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