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申通快递 股票代码: 002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德军、陈小英 住所: 陈德军:上海市松江区 陈小英:杭州市下城区 通讯地址: 上海闵行区申长路 990 弄虹桥汇 T6 幢 610 室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股份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 化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申通快递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在申通快递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任职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权的情况 ........................................... 1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在申通快递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6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16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7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 18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9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 计划......................................................................................................................................... 19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9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19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 2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0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20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1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2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3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3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 23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 23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3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德军、陈小英兄妹 德殷投资 指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恭之润 指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润二 指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耀通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磐耀通享 3 号 指 基金,该基金唯一实际所有人为陈德军先生 阿里网络 指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上市公司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德殷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恭之润 100%股权转让给陈德军先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生,本次转让完成后,申通快递控股股东由德殷投资变更 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 德殷投资、陈德军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签署的《上海恭之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陈德军先生与陈小英女士为兄妹关系,且为一致行动人。陈德军先生与陈小 英女士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陈德军 姓名:陈德军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221970********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 通讯地址:上海闵行区申长路 990 弄虹桥汇 T6 幢 610 室 联系电话:021-54376066 其他国家居留权:无 (二)陈小英 姓名:陈小英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221976********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通讯地址:上海闵行区申长路 990 弄虹桥汇 T6 幢 610 室 联系电话:021-54376066 其他国家居留权: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主要任职情况 陈德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润 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麦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峻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军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德英恭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英敏通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申泰德物 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浚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市桐庐县浙富小额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申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里贝里贸易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钦堂钙业有限公司监事。 陈小英女士现任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浙江盈泉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英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申通快递有限 公司监事,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 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德军先生、陈小英女士最近 5 年内未受过与证券 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存在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最近 3 年未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德军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的持股 情况及主要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智能机 器人的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杭州申泰德物流科 1 10,000 99%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技有限公司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 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 杭州申乾物资贸易 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五 2 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0 99% 金产品批发;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 伙)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经营, 上海麦拍投资发展 3 100,000 99% 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酒店管 有限公司 理,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销售办公用品、酒 店设备、包装材料。【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服务:房屋出租(除房产中介)、物 业管理 、酒店管理(含下属分支机 桐庐君悦广场有限 4 4,000 99% 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力 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 百货、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橡塑 杭州军懿贸易有限 制品、工艺礼品;商务咨询;会务 5 100 95% 责任公司 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 电信、金融业务),网络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上海德英恭睿实业 6 1,000 51.7% 技术开发,公共关系咨询,仓储服 发展有限公司 务(除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代理, 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 7 20,000 51.7%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有限公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 电信、金融业务),网络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上海德英敏通实业 8 1,000 51.7% 技术开发,公共关系咨询,仓储服 发展有限公司 务(除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代理, 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上海浚会置业有限 间接持股 9 10,000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公司 99% 展经营活动】 杭州里贝里贸易有 间接持股 批发:包装材料,塑料编织袋,塑 10 60 万美元 限公司 70.3% 料袋,快递详情单(无碳复写纸), 快递详情单(热敏纸),快递辅材; 快递分拣流水线的研发;生产:自 动分拣流水线、自动输送流水线**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 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 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国内货物 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信息 杭州申睿物流科技 间接持股 11 10,000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有限公司 64.35%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上海峻峨实业发展 间接持股 12 100,000 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 有限公司 69.30% 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销售办 公用品、酒店设备、包装材料。(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 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 电信、金融业务),网络科技领域内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 间接持股 13 512,635.03 技术开发,公共关系咨询,仓储服 展有限公司 51.7% 务(除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代理, 供应链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 间接持股 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互联 14 156,019.3537 展有限公司 51.7%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礼仪服 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 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 上海通衢融资租赁 间接持股 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15 20,000 有限公司 26.367% 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 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 龙游龙禧商业发展 间接持股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16 5,000 有限公司 51.7% 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食用农 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市 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农业技术 开发、农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 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酒店管理 龙游申通实业有限 间接持股 17 5,000 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 公司 51.7% 务、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小英女士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的持股 情况及主要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情况 经营范围 (万元) 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浙江殷实投资管理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 担保、 1 5,000 95% 有限公司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健康管理,健康产业投资, 健康产业咨询服务:非医疗性健 康咨询(需行医资格证的除外),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 汇泉健康管理有限 2 5,000 90% 理,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 公司 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服务: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 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 浙江英睿投资管理 3 5,000 80% 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有限公司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金融服务) 服务:投资管理,接受企业委托 从事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 浙江盈泉投资管理 4 5,050 75% 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务信息 有限公司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除代理记帐)。 浙江建德富源房地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5 1,000 49% 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 6 20,000 48.3%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有限公司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礼仪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 间接持股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7 156,019.3537 展有限公司 48.3% 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网 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建德市英华健康养 1,000 间接持股 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 老管理有限公司 90%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高危 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烟草制品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杭州千岛湖汇泉新 间接持股 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 9 1,000 品湖酒店有限公司 90% 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酒店 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棋牌室 服务;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 礼仪服务;台球活动;职工疗休 养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营利性医疗机构筹建;养老服务; 停车场服务;第一、二类医疗器 浙江湖州汇泉康复 间接持股 10 5,000 械、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医院有限公司 72%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 建德汇泉馨安家园 间接持股 11 500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63%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医科、皮肤科、妇产科、五官 科、眼科、儿科、内科、口腔科、 建德汇泉医院有限 间接持股 外科、心理咨询室、耳鼻喉科、 12 1,000 公司 63% 针灸推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 影像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千岛品湖度假 间接持股 在淳政储出[2011]13 号地块从事 13 3163.9651 村有限公司 60.30% 普通酒店的开发、建设、经营* 许可项目: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 培训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杭州汇泉职业技能 间接持股 14 60 为准)。一般项目:咨询策划服务; 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58.50%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 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 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 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 模型及教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健康管理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 务(除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物 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室内外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家政 服务;监控设备安装服务;互联 浙江申爱健康管理 间接持股 网平台研发、维护;健康科技领 15 1,000 有限责任公司 49.5% 域内技术开发;网络通信技术及 设备研发;第一类、第二类医疗 器械、电子产品、食品、日用百 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贸易经纪;国内贸易 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杭州英权科技有限 间接持股 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16 1,000 公司 74.25% 询;企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在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及直接合计拥有权 益的股份超过其已发行股份 5%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德殷投资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将 其所持有的恭之润 100%股权(“标的股权”)转让给陈德军先生,从而更好地稳 定公司的控制权、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 权益变动之后控股股东由德殷投资变更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仍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在 申通快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21 年 9 月 24 日,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签署了《经第二 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根据《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的约 定,阿里网络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期间,向德殷投资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 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 时持有的 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以及(2)恭之润 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 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购股权”)。《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 购股权协议》进一步约定:阿里网络有权决定通过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申通快 递竞争对手除外)行使全部或部分购股权。 若阿里网络通过自身或者阿里网络指定的第三方行使《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 的购股权协议》约定的前述购股权,则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申通快递 股份相应减少。 除本次权益变动及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 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者处置申通快递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9 月 24 日,德殷投资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所持恭之润 100% 股权(“标的股权”)转让给陈德军先生,同意德殷投资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拟与 陈德军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21 年 9 月 24 日,德殷投资与陈德军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 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德军先生、陈小英女士分别持有德殷投资 51.70%、48.30% 股权,德殷投资分别持有恭之润和德润二 100.00%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申通快递股份合计 92,264,417 股,持股比例 6.03%;通 过德殷投资、恭之润、德润二及磐耀通享 3 号间接持有申通快递股份 456,368,352 股, 持 股 比 例 29.81%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通 过 直 接 及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申 通 快 递 股 份 548,632,769 股,持股比例 35.84%。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德殷投资不再持有恭之润的股权,陈德军先生将持有恭之润 100%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申通快递股份合计 92,264,417 股,持股比例 6.03%,通过德殷投资、恭之润、德润二及磐耀通享 3 号间接持有申通快递股份 456,368,352 股,持股比例 29.81%。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陈小英可以实际支配 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股份数额并无变更,依然是持有申通快递股份 548,632,769 股, 持股比例 35.84%,但是德殷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由 440,184,424 股、 持股比例 28.76%变更为 193,725,275 股、持股比例 12.66%,控股股东由德殷投资变 更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具体情况如下图: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德殷投资与陈德军先生于 2021 年 9 年 24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德殷 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恭之润 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陈德军先生,转让后德殷投资直接 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由 440,184,424 股、持股比例 28.76%变更为 193,725,275 股、持股比例 12.66%。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由德殷投资变更为陈德军先生和 陈小英女士,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德军先生和陈小英女士,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陈德军(以下称“乙方”) 在本协议中,甲方、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独表述称为“一方”。 鉴于: 1、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或“公司”)系一家在上海 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12635.03 万元,全部由甲方以其持有的申通快递股权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68)(以下称“上 市公司”)股份出资。标的公司现持有上市公司 246,459,149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 16.10%。 2、甲方系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甲方的股东为乙方 及陈小英。 3、甲方、乙方、陈小英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阿里网络”) 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署了《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 权协议》”)。根据《经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的约定,阿里网络有权自《经修订 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含当日)内向甲方要求购 买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或标的公司届时持有的 16.10%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中国 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第一条 标的股权转让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512,635.03 万元出资,占标的公司 100%股 权(“标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186,816.03 万元(“转股价款”)转让给乙方,附属于 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1.2 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1.3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日或之前,甲方已就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获得以下 同意: 1.3.1 甲方股东会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 1.3.2 阿里网络同意本次交易。 1.4 本次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方式如下: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且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后 6 个月内由受让方以现 金形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交割 2.1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应确保目标公司将乙方记载在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 中。自乙方被记载在标的公司的股东名册之日(“交割日”)起,乙方成为公司的唯一 股东,持有公司 100%股权;甲方不再为公司股东。 2.2 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应在 7 个工作日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期限内办 理完成将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受让方应协助转让方完成前述 工商变更登记。 2.3 转让方、受让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与陈小英、阿里网络签署《经第二次修订 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约定内容包括:阿里网络有权自《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 股权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含当日)内向受让方要求购买标的公 司 100%的股权或标的公司届时持有的 16.10%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中国法律的前 提下,视情况而定)。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恭之润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 246,459,149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转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股份已被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陈德军先生需支付 186,816.03 万元,以 取得恭之润 100%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情况。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主营业务方面的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 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除日常生产经营之外的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 合作的明确计划。在本报告出具日之前,上市公司已经公告的相关资产和业务出 售将严格按上市公司治理规划执行。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 人的组成的计划,后续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若有改选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计划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向上市公司推荐 合格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公司控制权的公 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草案的计划或建议。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 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 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 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 立、人员独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核心 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新增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 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德殷投资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 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时已作出如下 承诺: “1、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申通快递以 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申通快递(含申通快递控制的企业,下同)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为申通快递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申通快递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前述业务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本 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 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 东利益不受损害; 3、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本公司(本 人)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事项;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申通快递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给申通快递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 (二)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交 易,上市公司已经在历年的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交易情况,并履行 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为规范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德殷投资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上市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时已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重组前,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 业与拟注入资产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 联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 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将与 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 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2019 年度及 2021 年 6 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 交易,上市公司已经在历年的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交易情况,并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除已披露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 日前 24 个月内,未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其他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 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已 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2020 年 5 月,陈德军先生曾与上市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陈泉发生一笔代付所得税款 6.3579 万元的资金往来,陈泉已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2020 年 8 月及 9 月,陈德军先 生因个人原因曾与上市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陈向阳发生 2 笔合计 771 万元借款, 陈向阳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 公司时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 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 排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相关的信息及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相 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 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 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适用的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德军先生、陈小英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相关承诺函及说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1-60376669 3、联系人:余志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德军 2021 年 9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小英 2021 年 9 月 24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玉环市 股票简称 申通快递 股票代码 002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松江区、杭州市 陈德军、陈小英 名称 注册地 下城区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 化 陈德军先生与陈小英女士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为同一实际 有无一致行动人 系兄妹关系,与德殷投资、 数量变化 控制人下的股份变动,权 德润二、恭之润为一致行 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 动人 所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总数保持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是否拥有境内、 是 □ 否 √ 是 □ 否 √ 外其他上市公司 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通过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申通快递股份 的股份数量及占 548,632,769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35.84% 本次发生拥有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通过恭之润间接持有申通快递股份 246,459,149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6.10%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持续关 2019 年度及 2021 年 6 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与上市 联交易 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经在历年的年度报告、临时公告中 披露了相关交易情况,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除已披露交易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未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其他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 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 已按累计金额计算)。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 否 √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是否拟于未来 12 增持申通快递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个月内继续增持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不适用)√ 问 本次权益变动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变 动,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股 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规定,可免 于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 否 □ (不适用)√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德军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小英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