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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2-03-0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申通
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
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
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
审议的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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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周五)下午 15 时在上海市青浦区重达路 58 号 5 楼会议室召
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91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1,032,555,888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7.4519 % 。 其 中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491,880,06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132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和统计结果,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3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40,675,81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198        %。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
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及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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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
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016,700,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4645%;反对
15,559,0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1.5069% ; 弃 权 2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8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367,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362%;反对 15,559,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5.3712%;弃权 2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6 %。

2、审议通过《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同意 1,015,566,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3546%;反对
15,449,0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962%;弃权 1,540,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492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32,79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154%;反对 15,449,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5.2625%;弃权 1,54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21 %。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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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1,015,554,0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3534%;反对
15,461,1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974%;弃权 1,540,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492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20,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035%;反对 15,461,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 的 15.2744% ; 弃 权 1,540,700 股 ( 其 中 , 因 未 投 票 默 认 弃 权 1,24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21%。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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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杨妍婧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顾功耘                                                     杨 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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