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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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与各方在股权方面的合作,通过借助各方的资源和优势共
同推动快递行业的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
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通过申通投资实施本次交易。
(以下无正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章武生
俞乐平
沈红波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