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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通快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2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310Z030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3]310Z0303 号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申通快递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申通快递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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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3]310Z0303 号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顾宇倩(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罗艳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晓龙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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