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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通快递: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6-0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申通快递
股票代码:             002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4 层 437 室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凤新路 501 号菜鸟总部园区
                       北区菜鸟驿站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增加股份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申通快递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在申通快递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心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0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
   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11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在申通快递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1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13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4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14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1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价的支付方式 .......................................................................... 15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6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16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16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16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16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16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16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8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18


                                                               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0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 3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年度财务报表主要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的说明 .................. 31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50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申 通 快 递 股 份 有限 公司 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菜
                     指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鸟供应链

阿里网络             指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及其下属子公司,
阿里巴巴集团         指
                          和根据上市地法律纳入其合并报表的实体

德峨实业             指   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德殷投资             指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德润二               指   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恭之润               指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上市公司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协议受让德峨实业所 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德峨实业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6 月 5 日
《股份转让协议》     指   签署的《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4 层 437 室

     法定代表人:      万霖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96643970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
                       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
                       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
                       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
                       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
                       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
                       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
                       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
                       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
                       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
                       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
                       (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
                       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
                       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
                       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
                       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


                                     6
                            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
                            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08 室为另一经
                            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32 年 7 月 3 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    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凤新路 501 号菜鸟总部园区北
                            区菜鸟驿站

        联系电话:          0571-85022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菜鸟供应链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万元)

    1          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


      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菜鸟供应链 100%股权,为菜鸟供应链的控股
股东。菜鸟供应链的控股股东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通过相关持股主体控股的公司,菜鸟供应链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3239 号阿里云大
                            厦 S1 号楼 303 室


                                       7
       法定代表人:           万霖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互联网软件、物联网络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
                              纪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16 日

       2、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于 1999 年 6 月 28 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 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的美国存托股份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
“BABA”;其普通股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
“998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心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 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2022 财政年度报告,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股权比例         主营业务


                                                                中国商业及本地
                                                                生活服务业务相
     Taobao Holding Limited          开曼群岛       100%
                                                                关的若干主要子
                                                                公司的控股公司

                                                                中国商业及本地
    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生活服务业务相
    (Taobao China Holding            香港          100%
                                                                关的若干主要子
          Limited)
                                                                公司的控股公司

                                                                中国商业、国际
                                                                商业及云业务相
      Alibaba.com Limited            开曼群岛       100%
                                                                关的若干子公司
                                                                  的控股公司


                                         8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股权比例     主营业务


                                                          中国商业、国际
    Alibaba.com Investment        英属维尔京              商业及云业务相
                                                100%
       Holding Limited              群岛                  关的若干主要子
                                                          公司的控股公司

                                                          主要经营后勤和
   Alibaba.com China Limited        香港        100%
                                                              行政

                                                          中国商业、国际
                                                          商业及云业务相
   Alibaba.com Singapore E-                               关的若干主要子
                                   新加坡       100%
   commerce Private Limited                               公司的控股公
                                                          司,经营若干国
                                                            际商业业务

                                                          战略投资控股公
                                  英属维尔京              司以及数字媒体
   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                   100%
                                    群岛                  及娱乐业务相关
                                                          的主要子公司

 Alibaba Group Services Limited     香港        100%      香港资金中心

                                                          为淘宝提供软件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        100%
                                                            和技术服务

                                                          为天猫提供软件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        100%
                                                            和技术服务

                                                          主要从事批发交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                               易市场及跨境零
                                    中国        100%
           限公司                                         售及批发商业业
                                                            务的运营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        100%        战略协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菜鸟供应链主要从事站场和货运站运营、计算机软件及系统开发、物流信
息处理及咨询、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等业务。


                                       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菜鸟供应链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6,972,638,366.09      38,680,864,156.37       36,883,846,322.76

    净资产       12,443,889,219.12          9,520,410,478.99     9,219,071,872.80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8,384,488,122.76          9,608,610,228.74     6,714,189,775.28

 主营业务收入     8,015,141,638.75          9,243,434.253.91     6,326,371,797.44

    净利润        2,924,195,656.52           317,310,806.33        750,454,608.82

 净资产收益率              26.63%                     3.39%                 8.49%

  资产负债率               66.34%                   75.39%                 75.0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菜鸟供应链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重大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对其合法存续、持续经
营产生实质影响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菜鸟供应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                                       是,美国永久居留
    万霖                        中国              中国
                兼总经理                                             权

    刘政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重大行政处罚

                                       10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
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菜鸟供应链及其一致行动人阿里网络、杭州阿里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圆通速递(600233.SH)710,815,344 股股份,占圆通
速递总股本的 20.65%。除上述情况外,菜鸟供应链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持股 5%以上
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并表实体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
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股份在阿里巴巴集团内不同主体之间的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在
申通快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022 年 12 月 27 日,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签署了《经第
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
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27 日(含当日)期间向德殷投资和陈德军、
陈小英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 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 4.9%
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
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
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下简称“购股权”)。2023 年 6 月 5 日,阿里网络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了《关于购股权行权安排之协议》,约定就前述购股权而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权要求阿里网络优先指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或信息披露义务
人指定的主体作为购股权的行权主体,以直接或间接地、分批或一次性获得上市
公司的合计 21%股份。据此,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前述约定的权利,则可能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进一步增加。除本次权益变动及前述情况
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申通快
递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本次
权益变动后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3 年 6 月 5 日,菜鸟供应链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事宜,并同意菜鸟供应链签署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菜鸟供应链未直接持有申通快递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菜鸟供应链将持有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
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25.00%1。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转让方:德峨实业

          受让方:菜鸟供应链

          签订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

          (二)股份转让

       转 让 方 将 通 过 协 议转 让 的方 式向 受让 方转 让 其持 有的 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申通快递总股本的 25.00%(“标的股份”),
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

          (三)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134 元,不低于
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申通快递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 股份数量
的乘积,即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3,878,287,292.63
元(“股份转让价款”)。

      于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申通快递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拆股等除权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将相
应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不变;若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情形的,则标的股
份数量不变,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转让方获得的分红,股份转让价款
亦将相应下调。


1   占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25.17%,下同。

                                               13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
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3,878,287,292.63 元。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签署日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
章后成立并生效。

      (六)其他事项的说明

      转让方本次股份转让中拟转让之标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除本
报告书已披露的相关内容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也未签署
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申通快递股份为德峨实业所持申通快递 382,700,542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
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因本次股份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
的时间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至中证登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转让股份的 过户登记
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权益变动。




                                   14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德峨实业支付 的转股价
款,该等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无任何直接或间接来自
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内主体除外)的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也
未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价的支付方式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15 个工
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即 3,878,287,292.63 元。




                                    15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
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
主导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
来 12 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如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
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对
《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或草案。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16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7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人
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25.00%的股份,
为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或者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主要关
联交易情况已披露于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本次权益变动后,预计
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不会因本次权益变 动新增重
大关联交易。

      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 可能 发生
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如下《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
大会对有关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关联 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切实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
关联方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相应程序,并根据适用于信息披露


                                  18
义务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除本报告书及上市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交易及与该等交易相关的 交易协议
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
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 5 万
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
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者安排。




                                  20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1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菜鸟供应链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经浙江耀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浙耀信审字[2021]753 号、浙耀信审字
[2022]882 号、浙耀信审字[2023]529 号审计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菜
鸟供应链最近三年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00,261,643.07      926,234,990.72    5,587,065,712.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4,464,099.52       310,903,991.04     214,352,272.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339,754.75

应收账款                      2,666,765,670.50    3,384,115,012.38    1,241,771,119.9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998,463,734.45       686,877,813.64     881,989,685.54

其他应收款                    8,637,631,739.09   13,362,363,832.10   14,623,299,781.52

存货                             77,557,664.18       14,172,073.97        5,389,401.2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 非 流 动 资
产




                                          22
其他流动资产                                                  2,611,179,890.53

流动资产合计         17,268,484,305.56   18,684,667,713.85   25,165,047,863.6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10,281,479.28      505,131,814.62       37,597,898.61

长期股权投资         14,503,902,624.85   13,805,558,251.19   10,135,799,508.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82,839,723.10      979,136,593.88      787,820,905.6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86,103,340.15      266,571,205.95      153,609,285.04

在建工程              1,306,285,461.34     841,950,327.30      423,968,873.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720,753,646.23    3,448,302,707.52

无形资产                55,866,857.25       57,444,417.06       59,202,380.3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7,489,499.81       33,145,633.48       26,838,97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1,428.52       58,955,491.52        93,960,636.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704,154,060.53   19,996,196,442.52   11,718,798,459.14




                                  23
资产总计                   36,972,638,366.09   38,680,864,156.37   36,883,846,322.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8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67,461,311.47    1,485,322,836.91    1,376,358,284.2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385,238,045.31      134,873,252.03        52,117,600.46

应付职工薪酬                 384,524,461.01      471,014,101.32      425,353,123.70

应交税费                      96,620,076.19      135,700,378.83       19,455,608.28

其他应付款                 19,083,601,925.59   22,741,940,602.88   24,162,148,999.9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 非 流 动 负
                             608,084,529.92     1,003,042,093.75      10,000,000.00
债

其他流动负债                  23,283,309.70         8,604,042.65

流动负债合计               22,048,813,659.19   25,980,497,308.37   27,225,433,616.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2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24
租赁负债                2,467,419,244.67    3,165,694,579.28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2,516,243.11      14,261,789.73       14,340,833.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79,935,487.78    3,179,956,369.01     439,340,833.35

负债合计               24,528,749,146.97   29,160,453,677.38   27,664,774,449.9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9,813,410,000.00    9,813,410,000.00    9,813,41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06,362,416.27      906,349,418.62      922,321,618.7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047,329.93         -317,415.89         -317,415.8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2,516,413.28              575.45              575.45

未分配利润              1,552,647,719.50   -1,199,032,099.19   -1,516,342,905.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43,889,219.12    9,520,410,478.99    9,219,071,872.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972,638,366.09   38,680,864,156.37   36,883,846,322.76


     2、利润表



                                    25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384,488,122.76   9,608,610,228.74   6,714,189,775.28

减:营业成本              3,758,780,863.47   4,959,203,262.95   3,188,795,882.11

税金及附加                  16,820,849.02      15,835,829.22        3,407,418.61

销售费用                   399,394,787.12     898,861,517.77     780,105,939.28

管理费用                  2,599,332,880.71   2,731,941,890.58   1,103,045,769.29

研发费用                   996,975,913.83    1,000,278,124.85   1,032,850,888.47

财务费用                   -102,732,597.68    -176,856,579.18   -219,432,290.43

其中:利息费用             223,738,355.26     225,237,934.73      34,042,398.19

      利息收入             329,523,831.64     432,137,382.74     293,754,133.58

加:其他收益               121,934,278.69      111,816,111.80      11,704,647.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2,043,080,803.21      -9,460,372.79    158,743,146.7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488,200,130.82     -157,554,641.99   -101,276,972.00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181,723,095.61     103,959,361.31    -168,068,398.60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08,694,695.35     -61,851,155.70     -50,509,538.70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8,139,069.20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8,476,220.71         -552,957.93          -1,481.47


                                       26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914,296,059.96   323,257,169.24   777,284,543.6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2,408,918.93      5,543,113.83     4,807,411.64

减:营业外支出              42,509,322.37     11,489,476.74    31,637,346.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2,924,195,656.52   317,310,806.33   750,454,608.82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924,195,656.52   317,310,806.33   750,454,608.82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2,924,195,656.52   317,310,806.33   750,454,608.82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7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综
合亏损总额以“-”号填    2,924,195,656.52     317,310,806.33      750,454,608.82
列)


       3、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9,813,701,823.66    8,094,289,032.91    6,317,420,212.11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
                          3,286,011,040.11    7,450,853,221.72   15,300,845,532.48
有关的现金

经 营 活动现金流入小
                         13,099,712,863.77   15,545,142,254.63   21,618,265,744.59
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3,736,204,199.69    4,648,637,748.87     760,808,150.98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
                          2,166,920,985.08    2,218,273,556.72    1,791,194,149.35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3,265,154.12       74,404,156.34         2,196,016.11




                                        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动
                        3,109,041,056.31    6,140,590,784.19   14,378,422,491.83
有关的现金

经 营 活动现金流出小
                        9,165,431,395.20   13,081,906,246.12   16,932,620,808.27
计

经 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
                        3,934,281,468.57    2,463,236,008.51    4,685,644,936.32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50,595,613.41     212,000,000.00      368,382,978.7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的
                          89,037,259.20       67,349,012.20      100,194,636.93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      108,763,467.99                          147,783,123.51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动
                       39,589,661,955.17   23,247,997,847.69     148,455,077.38
有关的现金

投 资 活动现金流入小
                       41,938,058,295.77   23,527,346,859.89     764,815,816.60
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      645,942,665.63      620,361,676.85      479,648,773.38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81,153,501.54     4,025,803,212.45    2,397,447,740.5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动
                       37,725,678,339.84   26,262,276,664.73      82,067,351.75
有关的现金

投 资 活动现金流出小   38,852,774,507.01   30,908,441,554.03    2,959,163,865.70



                                      29
计

投 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
                       3,085,283,788.76    -7,381,094,694.14   -2,194,348,049.10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8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动
                       6,280,963,263.85    10,429,920,936.78
有关的现金

筹 资 活动现金流入小
                       6,280,963,263.85    10,429,920,936.78   1,180,000,000.00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5,000,000.00     1,190,000,000.00      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35,337,274.62       22,616,703.02       34,266,055.97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动
                       9,315,457,132.97     8,953,364,322.24
有关的现金

筹 资 活动现金流出小
                       9,775,794,407.59    10,165,981,025.26      44,266,055.97
计

筹 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
                       -3,494,831,143.74     263,939,911.52    1,135,733,944.03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8,434,590.71        -6,911,948.02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533,168,704.30    -4,660,830,722.13   3,627,030,831.25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926,234,990.72     5,587,065,712.85   1,955,029,881.60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4,459,403,695.02      926,234,990.72    5,582,060,712.85
价物余额




                                      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浙江耀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菜鸟供应链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出具了浙耀信审字[2023]529 号审计报告,并出具审计
意见如下:

        浙江耀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后附的菜鸟供应链个别财务报表,
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个别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个别利润表,个别现金
流量表、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个别财务报表附注。

      浙江耀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后附的菜鸟供应链个别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个别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采用的主要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变化的具 体内容详
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年
度财务报表主要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的说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年度财务报表主要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的说
明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 附注二:个别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
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七)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 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
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
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2)该金
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
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
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

                                    32
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
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
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
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
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
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
价值、与特定日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
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
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 成的金融
负债;(4)不属于上述第(2)项或第(3)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
述第(2)项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
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当按照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
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
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在终止

                                    33
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
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
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
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
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的公允
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
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该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相关规定计量。

      4)不属于上述 2)或 3)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2)并以低于
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34
     初始确认后,对该金融负债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
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套期项目的,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1)收取该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
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
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表示,没有相互抵消。但是,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
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
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的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
准备: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2)租赁应收款;3)合同资产;4)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
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35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公司面临信用风险的最
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而不是更长时间,即使该期间与业务实践
相一致。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
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
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
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
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对象的特定因素、
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1)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
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2)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
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
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
降低应收对象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
用风险。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 始确认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
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1)债务人未能按
照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2)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
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3)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
重恶化; 4)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
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
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36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确认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1)应收对象不大可能全额支付
其对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
动;(2)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90 天。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
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
可观察信息:(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
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
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破
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
场消失。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
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
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

      (2)坏账核算方法

      本公司按照上述计量方法确定单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并 进行会计
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单项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项按单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
公司按应收取的单项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
量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

(八)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
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7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
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
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九)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
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 的面值总
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
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
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确定初
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8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
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
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
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40           0.00         2.5-10.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00        10.00-20.00

  办公设备及家具   年限平均法        3-5            0.00        20.00-33.33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0.00           20.00


                                      39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一)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
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
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
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二)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
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
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
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 得的投资
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40
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三)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公司
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
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
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
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
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1)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2)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
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对各类使用权资产选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
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
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
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得转回。
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十四)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
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

                                   41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
值测试。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
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
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
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
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
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
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
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 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六)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
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
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
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42
(十七)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
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
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
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照已经
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
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即客户是否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
经济利益)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
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
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
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
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
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
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
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
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
成分。



                                   43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
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

(十八)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 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
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
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
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 同负债列
示。

(十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
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

       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
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
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十)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
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44
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
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一)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
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
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
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
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
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
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
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2、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
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
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
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
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
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

                                   45
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租赁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
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
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
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
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
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
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 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4、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
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
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46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
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时,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
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
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租赁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
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
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
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期公司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4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适用的相关文件。




                                  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万霖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5 日




                                  4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股东决定;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德峨实业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二十四
个月内相关交易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是否发生变化的说
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二、上述文件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申通快递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50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万霖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5 日




                                51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玉环市


股票简称         申通快递                股票代码         002468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3 幢 4 层 437 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菜鸟供应链及其一致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动人阿里网络、杭州阿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 是否拥有境内、
                                                          是   □     否    √
外其他上市公司 计 持 有 圆 通 速 递 外两个以上上市
持股 5%以上    (600233.SH)710,815,34 公司的控制权
                 4 股股份,占圆通速递
                 总股本的 20.65%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5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类型:不适用
的股份数量及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0
上市公司已发行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0%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382,700,542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5.00%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因本次股份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在上市公司中拥 变动的时间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至中证登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转让
有权益的股份变 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权益
                 变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是    √        否        □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同业竞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25.00%的股
争             份,为上市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变更或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
                 情形。




                                    53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2 年 12 月 27 日,阿里网络与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签署了
是否拟于未来 12 《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之延期协议》,约定阿里网络或
个月内继续增持    其指定第三方有权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27 日(含当
                  日)期间向德殷投资和陈德军、陈小英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
                  德润二 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 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 100%的
                  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
                  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2023 年 6 月 5 日,阿里网络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签署了《关于购股权行权安排之协议》,约定就前述购股
                  权而言,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权要求阿里网络优先指定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定的主体作为购股权的行权主体,以直接
                  或间接地、分批或一次性获得上市公司的合计 21%股份。据此,若
                  信息披露义务人行使前述约定的权利,则可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进一步增加。除本次权益变动及前述情况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申通快递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购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问




                                     54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是     □   否        √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   否        √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55
(本页无正文,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万霖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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