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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子洁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09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进
行置换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科
技制造产业基地”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
增资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增资已履行了严格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浙江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朱克实、刘国健、史彦涛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