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 1216 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廖海燕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551,724,4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637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0,620,67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48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03,758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1493%。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14,478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0.1508%。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 决 结 果: 同意 551,724,314 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 %,反对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二、《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同意 551,724,314 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反对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同意 551,724,314 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反对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四、《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 决 结 果: 同 意551,724,314 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 %,反对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五、《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 决 结 果: 同意 551,724,314 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 %,反对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358股,反对0股,弃权120股, 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表决结 果: 同意 550,632,456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8021%,反对1,091,858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提案》; 表决结 果: 同意 551,628,214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826 %,反对96,10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18,258股,反对96,100股,弃权12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64%。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同意 551,724,314 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 %,反对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358股,反对0股,弃权120股, 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九、《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同意 101,590,358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 %,反对0股,回避450,133,956股,弃权120 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14,358股,反对0股,弃权120股, 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同意 551,724,314 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 %,反对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十一、《关于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表 决 结 果: 同意 551,724,314 股, 占参 与投 票的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的 99.9999 %,反对0股,弃权120股。提案获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358 股,反对 0 股,弃权 120 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2%。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上述第十项提案属于特别决 议事项,已经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提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公司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西子洁 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