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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子洁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
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5、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
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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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世华、宋明顺、刘国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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