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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美特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2020-04-0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鉴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周岳陵女士及董事张伟先生提出的书面辞职报告以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

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罗睿婷女士、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省财信常
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林巍先生补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拟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关于选举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暂不提请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基于勤勉尽责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罗睿婷女士、林巍先生的任职资格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会议对董事会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进行了确认,程
序规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
    2、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睿婷女士、林巍先生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规章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均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 8 人,其中独立

董事 3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基于上述意见,同意提名罗睿婷女士、林巍先生补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罗睿婷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后,由罗睿婷女士
接替周岳陵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