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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美特气: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0-04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5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及《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 年修
订)》,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由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 调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
部西门)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
种表决方式。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28,404,97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6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8,364,97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8.68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6,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6,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4%。
    3、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 2020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无关联股东参与表决。
    10、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此议案已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404,9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2.1《选举罗睿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28,364,974 股
    12.2《选举林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28,364,97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1《选举罗睿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601 股
    12.2《选举林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6,601 股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人数为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占公司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
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