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0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 和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现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 2022 年预计为 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1、母公司 注册 主要经营 对本公司 对本公司表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商业登记证 地 业务 持股比例 决权比例 浩讯科技有限 环保领域 10,000.00 香港 41.66% 41.66% 32121246 公司 的投资 元港币 说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祝恩福、周岳陵夫妇,为母公司浩讯科技有限 公司的共同投资人。 2、子公司 惠州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 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安庆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凯美 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化碳和氢气、戊烷、液化气;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 务为生产提纯氢气与可燃气(甲烷)气体;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凯美特”): 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 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氢气;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凯美特”):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提纯食品级二氧 化碳、可燃气(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化碳)、氢气;岳阳凯美特电 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子特种气体相关产品。 注:根据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2021 年 8 月 2 日福建 福源凯美特完成工商注销。 (二)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 0.53%股份的法人股东 首虹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股东的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元) 上期发生额(元) 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服务费 75,471.70 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材料 212,796.46 4,858.41 首虹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127,507.45 首虹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2,427,748.18 2,562,474.52 说明:交易价格均按市场价格执行。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无 三、2021 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子公司借款担保情况 担保是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否已经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万元) 履行完 毕 本公司 海南凯美特 10,000.00 2015/6/11 2022/6/10 否 本公司 福建凯美特 5,100.00 2019/7/8 2022/9/9 否 本公司 福建凯美特 7,500.00 2019/6/27 2024/6/26 否 本公司 福建凯美特 2,400.00 2021/6/17 2024/6/17 否 本公司 岳阳电子气体公司 8,500.00 2019/1/30 2028/6/29 否 本公司 岳阳电子气体公司 7,400.00 2018/7/31 2025/7/30 否 说明: ①2015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 案》。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 了编号为 0522 号全部主合同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1 亿 元,保证期间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 主合同为海南凯美特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 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5 年开支借字第 0522 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总额 10,000.00 万元,实际取得借款资金 7,000.00 万元。海南凯美特已于 2020 年全 部归还。 ②2019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 案》。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编号为 C191031GR7684823 号保证合同,对福建凯美特于 2019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与该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余额最高额 5,100.00 万元。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年止。 主合同为福建凯美特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签订编号为 Z1910LN15638051 号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总额 7,000.00 万元, 实际取得借款 6,30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福建凯美特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全部提前还款。 ③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发区支行签订 编号为 2019 年北支(保)字 0004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行在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对福建凯美特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 7,5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主合同为福建凯美特 2019 年 6 月 27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开 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 2019 年北支字第 00077 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际取得借款金额 6,000.00 万元,期 末余额 3,600.00 万元。 ④2021 年 4 月 26 日,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 案》。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后龙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HTC350656700ZGDB202100013),担保总额为 24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2024 年 6 月 17 日。 主合同为福建凯美特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后龙支行签订 编号为 HTZ350656700LDZJ2021N00C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期末保证借款余额 1,000.00 万元。 ⑤2019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 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9 年 2 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 市分行签订编号为 HTC430661286ZGDB201900001 号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最高限额 8,500.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取得借款金额 8,000.00 万元,保 证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 责任保证。 ⑥2019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岳阳分行签订编号为 A403018004 号保证合同,保证金额 7,4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凯美特公司和董事长祝恩福 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岳阳电子气体公司实 际借款金额 7,400.00 万元,期末借款余额 4,0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对外担保等形成的或有 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2022 年度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MA31RG3J9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天盈路 1 号(经营场所: 泉州市泉港区南埔石化工业园区通港路 1217 号)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6 日 营业期限至:2018 年 6 月 6 日至 2038 年 6 月 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福建凯美特的总资产 295,001,025.36 元,负债 65,072,394.23 元,资产负债率 22.06%,所有者权益 229,928,631.13 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861,080.74 元,净利润为 22,066,306.61 元。 根据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发展规划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福建凯美特拟向 银行申请 3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 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 1-5 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6,600.00 万元(其中:福建凯美特 4,600.00 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12,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5.27%。 2、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6,600.00 万元,全 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 42.86%。 3、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7.59%。 4、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关联交易存在的原由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正常 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6,600.00 万元(其中:福建凯美特 4,600.00 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12,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5.27%。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 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2、根据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发展规划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福建凯美特 拟向银行申请 3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 1-5 年。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 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 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 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意见 1、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 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3、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 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 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 4、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 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 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 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同时,公司严格控制担保事项,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子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规避了担保风险。 2、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6,600.00 万元(其中:福建凯美特 4,600.00 万元;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12,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5.27%。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 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3、福建凯美特拟向银行申请 3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 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 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 种,授信期限为 1-5 年。 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偿 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 4、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 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 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 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 和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 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司独立运 行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