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3 月 16 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张晓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通
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监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
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通过检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及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年度报告 》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808,148.0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8,880,611.16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6,888,061.12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246,185,707.88 元。根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23,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31,185,000.00 元,不送红股。
母 公 司 期 末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267,548,754.10 元 , 资 本 公 积 为
35,292,624.58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盈利情况和后续资金安排,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拟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23,7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
币 31,185,000.00 元,不送红股。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盈
利情况和后续资金安排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权益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预案提交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整体实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将投资建设、开发或
引入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改变部分特种或电子气体产品依赖进口的局面,
公司新项目的建设需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以支持项目的顺利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拟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公司 2022 年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如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5 亿元,交通银行岳阳市分
行 3 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5 亿元,光大银行岳阳分行 1
亿元,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 1 亿元,广发银行岳阳分行 1 亿元,民生银行岳
阳分行 1 亿元,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1 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
行 1 亿元,浦发银行长沙分行 1 亿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已制
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
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为 1-5
年。
为充分利用金融工具、节约资金成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办理采购设备
(商品)、水电支付等经济业务时可根据业务性质到以上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银
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与供货方结算。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提供了优质的
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公司拟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7、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
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
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
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
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2年
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
(1)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
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3)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以及良
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
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4)公司与关联方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虹有限公司的交易为公
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
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此次薪酬调整
是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其继续为公司勤
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
项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内审部门负责人欧阳庆女士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
门负责人的职务,公司拟聘任熊红象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根据公司提供
的审计部负责人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熊红象女士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的“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肖勇军先生的书面退休辞职报告。公司拟在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新的非独立董事,在此之前肖勇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其
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伟先生补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
据公司提供的张伟先生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张伟先生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无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补选张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退休暨相关补选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根据公司提供的张伟先生、王虹女士、余欢女士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
料,经认真审阅,张伟先生、王虹女士、余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
联关系;张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
的情况;王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情形,余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以上三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1)审议关于补选总经理;
补选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生效后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补选董事会秘书;
补选王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生
效后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补选证券事务代表;
补选余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生效后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补选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的议
案》。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实施电子特种气体项
目,总投资为 7.5 亿元。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宜
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30万吨/年
(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过氧化氢项目的议案》。
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 30 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
过氧化氢项目,总投资为 5.2 亿元。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凯
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子级过氧化氢项
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
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符合上述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中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35 名
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
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
下:
1)分红派息:P1= 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 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 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或送股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7,110,000 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批复为准。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
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
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
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
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
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期满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
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项目 75,185.23 57,000.00
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30 万吨
2 /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电 52,144.49 43,000.00
子级过氧化氢项目
合计 127,329.72 10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
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
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发行对象、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及
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等重大方面做出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
求等情况进行了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编制了《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及提出
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
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平衡公司的
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劳动者
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与公司发展的共同成长,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
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凯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