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关于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2-04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凯
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本次
签订的《氙气单批次采购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上述《氙气单批次采购合
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
响。
2、本次《氙气单批次采购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
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签署完成《氙气单批次采购合
同》销售产品高纯氙气,合同总金额为 4,800.00 万元(肆仟捌佰万元整)。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及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高纯氙气
2、总额:4,800.00 万元(肆仟捌佰万元整)
3、双方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时按量向买方交付合格的产品。如因国家相关政策、环保及卖
方生产、设备正常检修等原因导致延迟交货,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避免产生损
失,如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买方自提到货物后 7 日内完成验收。
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订单内容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
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
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订单内容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
本合同签订地提出上诉。
5)合同内容保密,买卖双方应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如因泄露合同内容给对
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应由泄露内容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氙气单批次采购合同》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氙气单批次采购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情
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签订《氙气单批次采购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
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氙气单批次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氙气单批次采购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
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资料
1、《氙气单批次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