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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美特气: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8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
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523,068.1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705,153.95
元。按《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提
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770,515.40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267,548,754.10 元。根据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23,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31,185,000.00 元,不送红股。母公司 2022 年期末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43,298,392.65 元,资本公积为 160,176,866.65 元。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发展规划拟定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不进行现金分红,未分配利润 243,298,392.65 元结转下
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在公司 2022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2020 年度-2022
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 62,370,000.00 元(含税),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
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
    三、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多个重要项目建设所需要长期及稳健的资金支持,为保障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前景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
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
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
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
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
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制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一致同意
该事项,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考虑公司当前的实际经
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项目发展的需要,拟定本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未
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提请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