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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陇科学: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2-07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4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 6 号公司 5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49,877,66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5.6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9,74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1
股份的 15.33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0,130,1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7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518,25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7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4,518,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72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通过视频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12,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6%;反对 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3,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14%;反对 6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35,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7%;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2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5,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16%;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4%;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34,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4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4%;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5,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83%;反对 4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96%;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34,6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4%;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5,2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83%;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57%;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35,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7%;反对 40,500

                                     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0%;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5,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16%;反对 4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64%;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35,2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7%;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5,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16%;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4%;弃权 31,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6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23,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6%;反对 5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1%;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3,7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938%;反对 5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42%;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关于增加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81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2%;反对 37,200

                                     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8%;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1,05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27%;反对 3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33%;弃权 3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4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建民、卢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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