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08 月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1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63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5 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惠声明:保证本 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比亚迪(A 股)、比亚迪股份(H 股) 股票代码 002594、012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比亚迪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YD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BY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黔 程燕、张燕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电话 (+86) 755-89888888 (+86) 755-89888888 传真 (+86) 755-84202222 (+86) 755-84202222 电子信箱 db@byd.com db@byd.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4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4 年年报。 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 2014 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582,366,000.00 26,715,706,000.00 1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6,660,000.00 360,691,000.00 2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52,479,000.00 93,466,000.00 63.1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22,041,000.00 -543,669,000.00 655.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15 2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2% 1.53% 0.2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5,258,367,000.00 94,008,855,000.00 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5,839,369,000.00 25,365,597,000.00 1.87%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466,660,000.00 360,691,000.00 25,839,369,000.00 25,365,597,000.0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466,660,000.00 360,691,000.00 25,839,369,000.00 25,365,597,000.00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466,660,000.00 360,691,000.00 25,839,369,000.00 25,365,597,000.00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466,660,000.00 360,691,000.00 25,839,369,000.00 25,365,597,000.0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2005年1月1日开 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4年度及自2015年1月1日至6月30 日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63,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29,309,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706,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704,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875,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900,000.00 合计 314,181,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回顾上半年,希腊债务危机反复,发达经济体弱势恢复,新兴市场持续分化,全球经济复苏仍难言乐观。中国政府着力 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结构转型,但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上半年经济增速为7%,为近年来低位。在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下, 中国汽车市场在经历十年高速增长后增速逐渐放缓,进入微增长时代。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二零一五年上半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10万辆和1,185万辆,同比增长 2.6%和1.4%,增幅比去年同期均回落约7个百分点。其中,多用途乘用车(「SUV」)继续保持畅销,销量实现逆势增长,成 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重要增长动力。今年上半年,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达418万辆,同比增长14.6%,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 41.5%,占有率同比提升3.5个百分点,扭转过去连续四年的跌势。然而,期内合资品牌陆续宣布官方降价,试图通过价格下 沉抢占市场份额,中国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成为今年上半年中国汽车市场的亮点。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今年上半 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为7.3万辆,同比增长2.6倍,已相当于去年全年的销量。其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销量 分别为4.6万辆和2.6万辆,同比增长分别为2.9倍和2.0倍。 作为全球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案,以及中国汽车产业实现弯道超车和制造业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路 径,新能源汽车产业已作为国家战略,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于二零一五年四月,财政部、发改委等 四部门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表示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补助政策,以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加快发展。此外,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将节能和新 能源汽车作为主要战略任务和重点之一。工信部明确指出到2020年,自主品牌纯电动和插电式新能源汽车年销量突破100万 辆,在国内市场占70%以上。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全球权威市场研究机构IDC统计,二零一五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长放缓,同比增加14.1%至6.7亿部。 然而,4G手机方兴未艾,成为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新的增长引擎。亚洲著名手机制造商凭借新推高端旗舰机型的热销,重夺全 球销量榜首。中国品牌厂商陆续推出新型智能手机产品,凭借产品性能和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保持较高增速。上半年, 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7.5%至2.1亿部,智能手机普及率维持高位。国内本土品牌厂商华为、VIVO、OPPO等厂商不断 推出更高新性能的新机型,出货量迅速增长,品牌影响力及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凭借良好的机械性能和外观质感,金属外壳 受到越来越来的消费者欢迎,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件的产品应用范围也从高端机型逐渐扩大至中端机型,金属部件于国内外 智能手机市场的渗透率不断提升,为拥有全面技术及多元化客户基础的供货商带来巨大的增长空间。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新能源汽车的不断推广和普及有效推动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需求,进一步刺激全球众多电池厂商在该领域的研发, 以提高动力电池的续航能力、安全性和充电效率等技术指标,并纷纷扩充产能,以缓解供不应求的市场局面。传统电池方面, 全球电子设备销量增长开始放缓,期内市场对锂电池和镍电池的需求有所放缓。在光伏领域,受惠国家多项利好政策的支持, 光伏产业在经历低迷之后有所回暖。然而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光伏行业仍难言乐观。 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业务回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包括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 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期内,本集团收入为约人民币31,582百万元, 同比增长18.22%,其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17,729百万元,同比上升40.19%,当中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约 人民币5,976百万元,同比增长约1.2倍,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增至18.92%。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11,484 百万元,同比上升3.60%;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2,364百万元,同比下降8.47%。三个业务占本集团总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14%、36.36%和7.48%。 汽车业务 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比亚迪积极把握历史机遇,策略性加大对该业务的研发和投资力度。作为新能源汽车技术创 新和商业推广的先行者,比亚迪于期内继续夯实技术优势、推出性能优越的新车型并持续扩大电池产能,满足市场对本集团 新能源汽车的旺盛需求,巩固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期内,随着新的电池产能的投放,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大幅增 长约2.6倍,当中公司主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Plug-in Hybrid Vehicle))「秦」继续问鼎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比亚迪二零一五年上半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为29.8%,在插电式混合动力市 场份额持续提升,继续主导新能源汽车私家车市场。根据第一电动网披露的数据,2015年5月,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越 海内外竞争对手,首次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 在乘用车方面,「秦」持续获得消费者的热捧,产品供不应求。本集团于今年五月加推「秦」双冠版,无论在外观、内 饰上的升级,还是在配置、功能上的优化,均较原有车型明显提升。新车型首次搭载比亚迪自主研发的移动电站技术,可将 车内电量用于车外负载,满足多种用电需求,给消费者带来更便捷、更人性化的驾乘体验。此外,本集团亦于期内推出全新 双模混合动力SUV车型「唐」,配备2.0T i发动机和前后双电动机,百公里加速4.9秒,最高车速达180公里,纯电续航里程 最长为80公里。自推出后消费者反应非常热烈,预期将给公司的新能源汽车业务销量和盈利增加强劲的增长动力。另一方面, 本集团与戴姆勒连手推出的纯电动车「腾势DENZA」凭借双方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影响力,销量于期内持续上升,符合本集团 预期。 在公共交通领域方面,比亚迪继续引领全球公共交通系统向纯电动化发展。期内本集团持续拓展纯电动大巴和纯电动出 租车在国内外市场的应用,K9纯电动巴士和e6纯电动出租车销量稳步提升。截至今年六月底,深圳纯电动大巴和纯电动出租 车的累计行程分别达7,525万公里和3.13亿公里,单车最高行驶里程已达26万公里和70万公里,为目前世界最高纪录。此外, 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已拓展至南京、杭州、珠海、大连、天津、广州、西安和长沙等国内十多个城市,并将版图开拓至包括 北美、南美、欧洲、澳洲、亚洲等五大洲逾36个国家和地区。在亚洲市场,本集团于今年二月实现突破,向日本提供五台K9 电动巴士,为中国首个正式登陆日本市场的中国汽车品牌,充分凸显了比亚迪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领先优势。此外,本集 团于今年四月获得美国加州公交运营商长滩运输署60台K9纯电动巴士订单,创下美国最大的电动巴士订单纪录。 公司自去年至今一直投资扩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能,目前新产能已逐步投放。新动力电池工厂建成后,将为新能源 汽车销量的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将密切审视市场情况,在未来几年将继续推动电池产能的稳步扩张,以应对快速提升 的下游需求。 2015年上半年,比亚迪汽车总销量同比增长13.98%至约21万辆。在传统燃油汽车领域,比亚迪的汽车销量同比上升6% 至约19万辆。本集团积极把握国内SUV市场的强大需求,着力加大对旗下高端SUV车型S7的推广。S7于二零一四年下半年推出, 其于动力、油耗、舒适性、内饰以及性价比等方面的优越表现使其销量持续提升。轿车方面,在全新F3车型的带动下,比亚 迪的3系车型(L3、F3)持续热销,给本集团的传统燃油汽车销量带来持续的增长动力。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汽车与互联网正迈向深度融合,车联网将是未来汽车智能化的重要发展方向。有鉴于此, 比亚迪积极部署,投入构筑车云互联平台,包含一套由既安全又开放的前装车载智能信息娱乐系统、支持多端接入的云端基 础服务平台和高速、经济且稳定的网络传输信道及协议等,以满足消费者对汽车的安全性、舒适性及智能化体验的要求。 2014年,本集团获批与西安银行筹建合资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为汽车经销商和消费 者提供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预计在推动比亚迪汽车销售的同时,亦为本集团汽车带来收入和利润贡献。于2015年2月2日, 本集团接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办事处关于本集团附属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开业的批覆。比亚迪汽车金融的注册 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其中比亚迪注资人民币400,000,000元,占80%股权,而西安银行则注资人民币100,000,000 元,占20%股权。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本集团为目前全球最具综合竞争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供货商之一,通过垂直整合的一站式经营模式,为国内外手机 制造商提供整机设计、部件生产和组装服务。随着消费者对手机外观质感的要求不断提升,拥有更佳使用体验的金属部件越 来越广泛地应用于中高端智能手机市场,金属部件成为本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重要发展方向。期内,本集团的手机部 件及组装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1,484百万元,同比上升约3.60%。 在金属部件业务领域,本集团拥有领先的技术水平和成熟完善的生产工艺,全面满足了消费者对手机性能表现和外观设 计的不同要求,广受国内外智能手机厂商的欢迎,已经成为当下中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重要发展趋势。期内本集团获得全球 手机领导厂商的高端旗舰机型订单,向其提供金属外壳等手机部件,带动金属部件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一倍以上。组装业 务方面,本集团继续与国际知名品牌厂商合作,推动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以及其他移动智能终端业务的发展。然而由于行 业需求放缓,期内该业务收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 携式电子设备。此外,本集团亦积极研发磷酸铁锂电池(「铁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及 光伏电站等领域。期内,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364百万元,同比下降8.47%。 面对全球消费电子设备市场增长放缓、产品价格下跌的形势,本集团于期内积极巩固并加强和客户间的合作关系,拓宽 产品应用领域,以缓解需求疲弱给本集团收入带来的压力。于铁电池方面,本集团继续加强研发,提高其能量密度,优化工 艺流程同时扩充产能,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的整体竞争优势。 储能业务方面,比亚迪于期内继续加大力度开拓海外市场,加快拓展全球新能源市场的步伐。今年五月,本集团获得全 球清洁能源知名企业Invenergy LLC在伊利诺伊州31.5MW的商用储能项目,为美国最大的储能项目订单。此外,本集团成功 赢得意大利输电系统的储能订单,并成功拓展德国、澳洲等海外市场。 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本结构 为强化集团的战略聚焦,加快集团的业务转型升级,优化集团的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集团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 二零一五年二月,本集团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出 售集团旗下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剥离柔性线路板、液晶显示屏模块、摄像头产品三大业务体系。该 等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本次交易集团预计可获得税前收益约人民币16.29亿元。该战略重组涉及的股权 交割预计将于年内完成。 二零一五年六月,本公司股东批准一项员工持股计划,包括部份高管人员、监事和核心雇员在内的96名参与者通过向董 事长王传福先生免息借入资金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方式,向王传福先生购买约3,259万股A股并自最后购买该计划的A股 之日起至本公司刊发有关公告之日(即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止锁定一年,共同分享公司长期成长带来的收益。该计划 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 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零一五年六月,本集团宣布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132亿股A股,募集资金最多人民币150亿元,用于铁动力锂离子电 池扩产和新能源汽车研发等项目,以提升集团动力电池产能、解决动力电池的产能瓶颈,保障集团当前及未来新能源汽车动 力电池的供应,同时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技术及新车型的研发,丰富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提升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推动新 能源汽车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也将显著提升集团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 下坚实基础。 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前景及策略 展望下半年,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深化,稳增长、扩投资等措施的效应将逐步显现,各项经济指标回稳,预 期中国经济将维持稳步发展。作为中国能源安全和空气污染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预计将继续得到政府的大 力支持并将保持快速增长。本集团将继续秉持「技术、质量、责任」的发展理念,凭借与汽车、电池两大领域的领先技术优 势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的三大核心技术,着力发展新能源相关业务,通过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突破,实现中国汽车 工业自主品牌的「弯道超车」,并推动全球汽车工业向绿色环保的变革。 汽车业务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方向,中央及各省市在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推广应用、产业链研发、配套设 施建设等方面提出的针对性解决方案,将为新能源汽车各个环节提供全面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性能的 提升以及经济效益优势的显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逐渐从政策驱动转向基本面驱动,进入全面提速阶段。当中,插电式混合 动力汽车有效解决了动力系统和续航里程的问题,成为当下更适合私家车消费者的选择。本集团对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前 景充满信心。 未来,比亚迪新能源车战略将由私家车和公共交通双轮驱动向全方位全市场拓展,扩大公司新能源车的应用范围。私家 车方面,本集团预期备受消费者青睐的「秦」有望随着产能的稳步扩张持续热销。今年上半年推出的SUV车型「唐」广受市 场欢迎,本集团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加快交付,预期将有效提振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销量。本集团还将结合新能源汽车的优 势和自主品牌在SUV市场强势崛起的契机,加推中型插电式混合动力SUV「宋」和紧凑型插电式混合动力SUV「元」,进一步 丰富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线。 公共交通领域,本集团一方面将致力提高在已进入市场的渗透率,提高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将加快拓展国内外其他城市, 以提高整体销量。此外,本集团将积极实行「7+4」布局,涵盖除私家车、出租车和公交车外的环卫车、城市商品物流、道 路客运和城市建筑物流等七大常规领域及包括仓储、矿山、港口和机场四大特殊领域,为本集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面发 展奠定良好基础。面向城市商品物流市场的小型纯电动汽车和小型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也将陆续推向市场。 传统燃油汽车方面,中国汽车市场增速放缓已成趋势,整体汽车经营环境更具挑战。然而,自主品牌SUV在多功能性、 驾乘体验和性价比表现等方面仍体现出明显优势,将为中国汽车市场增添成长动力。本集团将把握SUV市场契机,积极部署 开发新SUV车型,准确定位消费者群体,细分目标市场,为传统燃油汽车业务的发展增添新动力。此外,本集团将继续推行 「智战略」,为用户提供综合智能的驾驶解决方案,为消费者带来便利、舒适、安全的驾乘体验。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IDC报告显示,二零一八年,预计全球三分之一的消费者将是智能手机用户,从技术层面的产业更新换代将带动移 动通讯终端的需求增长。中国本土品牌手机厂商凭借不断提升的品质技术水平,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销量有望继续提升。未来, 集团将积极拓展与国内领导品牌厂商的合作关系,积极争取更多中高端机型订单,推动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持续成长。 随着消费者对金属外壳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及手机厂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海内外手机品牌厂商将 选用金属外壳,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机械性能、外观质感及信号接收水平的产品,金属部件的市场渗透率将继续提升。本 集团将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开拓相关市场的业务,继续稳固与新旧客户的合作关系,从而提升本集团的综合竞 争力。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本集团一方面将继续开拓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的应用范围,巩固本集团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将致 力加强对铁电池的研发,提高其性能表现,同时稳步扩充铁电池产能,以配合本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蓬勃发展对铁电池带来 的巨大需求。比亚迪作为全球领先的储能解决方案供货商,将致力于储能系统在全球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推广和应用。光伏业 务方面,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多变,然而产业链已开始显现回暖迹象。本集团将继续拓展海外新市场,丰富产品类型,扩大 应用范围,致力提升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 1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31,582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8.22%,其中汽车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 17,729百万元,同比上升40.19%;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1,484百万元,同比上升3.60%;二次充电电池及 光伏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364百万元,同比下降8.47%。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31,582,366,000.00 26,715,706,000.00 18.22% 营业成本 26,075,750,000.00 22,253,817,000.00 17.17% 销售费用 1,201,130,000.00 985,814,000.00 21.84% 管理费用 2,302,538,000.00 1,926,761,000.00 19.50% 财务费用 628,644,000.00 637,036,000.00 -1.32% 所得税费用 206,342,000.00 87,349,000.00 136.23% 主要是利润增加所致 研发投入 1,596,397,000.00 1,590,435,000.00 0.37% 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2,041,000.00 -543,669,000.00 655.86% 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7,876,000.00 -3,689,690,000.00 21.63% 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0,967,000.00 7,837,457,000.00 -88.25% 少及去年有发行股票收到的现 金所致 主要是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0,670,000.00 3,659,081,000.00 -114.50% 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1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分行业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2,211,004,000.00 1,995,203,000.00 9.76% -6.77% -1.12% -5.15%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11,341,307,000.00 9,967,835,000.00 12.11% 3.45% 6.81% -2.76%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7,543,104,000.00 13,781,258,000.00 21.44% 42.36% 37.85% 2.57% 分产品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2,211,004,000.00 1,995,203,000.00 9.76% -6.77% -1.12% -5.15%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11,341,307,000.00 9,967,835,000.00 12.11% 3.45% 6.81% -2.76% 汽车及相关产品 17,543,104,000.00 13,781,258,000.00 21.44% 42.36% 37.85% 2.57% 分地区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27,765,219,000.00 22,573,529,000.00 18.70% 26.10% 24.60% 0.98% 美国 1,069,468,000.00 1,016,118,000.00 4.99% -15.88% -10.54% -5.67% 欧洲 727,862,000.00 643,404,000.00 11.60% 20.37% 30.77% -7.03% 其他 1,532,866,000.00 1,511,245,000.00 1.41% -13.02% -5.71% -7.64%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集团秉持“技术、品质、责任”的发展理念,肩负绿色环保的企业社会责任,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 优势。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之一,比亚迪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 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建立起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优势。比亚迪作为全球唯一一家横跨汽车和电池两大领域的企业集 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以及全球首创的双模二代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实现汽车在动力性能、 安全保护和能源消费等方面的多重跨越,为全球汽车产业开拓出崭新的发展路径。 在动力电池领域,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应用于电动汽车,解决了电动汽车电池在安全性和循环寿命方面的全 球性难题。目前,集团已在动力电池领域建立起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并通过动力电池产能的快速扩张建立起领 先的规模优势。 在商业推广方面,集团推出的纯电动大巴K9和纯电动出租车e6已在全球5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10个城市成功运 营,为洛杉矶、伦敦、阿姆斯特丹、悉尼、香港、吉隆坡等城市带来绿色环保的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在深圳运营的780台K9 和850台e6,累计行驶里程已分别达到7525万公里和3.13亿公里,创造了全球电动汽车最长运营里程记录。在私家车市场, 集团首款应用双模二代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的新一代双模电动汽车“秦”,自上市以来连续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自 2015年5月起,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超越海内外竞争对手,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企业。 集团横跨汽车、IT、新能源三大领域,凭借各自领域的丰富技术积累和各领域间的综合协同优势,集团未来将继续致力于新 能源汽车技术的突破创新和产品的应用推广,积极推进传统汽车转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变革。未来,比亚迪将通过 “7+4” 战略推动新能源车的全方位拓展,将新能源车的应用范围从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延伸到环卫车、城市商品物流、道路客 运和城市建筑物流等常规领域及仓储、矿山、港口和机场等四大特殊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覆盖。未来, 集团将结合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和自主品牌在SUV市场强势崛起的契机,加推中型插电式混合动力SUV「宋」和紧凑型插电式混 合动力「元」,以及面向更多细分市场的客运、货运和专用车车型,进一步丰富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提升集团的市 场份额和行业地位,推动集团始终走在全球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最前沿。 1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883,569,000.00 1,413,553,000.00 33.25% 被投资公司情况 上市公司占被投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资公司权益比例 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车用动力系统及乘用车零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部件的设计和研发;上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开发;货物 50.00% 及技术进出口;汽车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出租客运、广告业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场站的充电业务、电动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汽车公司 45.00% 汽车的维修 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盐湖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18.00% 发、生产、销售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本厂产品),汽车 配件、钢材、木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50.00% 化学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 客运出租运输、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 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0.00% 备维修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00% 残值处理机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何担保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生态修复治理、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20.00% 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储能产品、高端制造业及系统开发;太阳 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 能电池组件及相关发电产品生产;太阳能电站开发及运营;太阳 20.00% 公司 能路灯制造 服务:客运:出租车客运。服务:新能源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功转让,承接电动车充电设施 杭州西湖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29.00% 维护工程,电动汽车租赁,电动汽车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与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新能源电动出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50.00% 租车企业投资;充电桩与充电站投资;城市建设技术开发;高端 1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物业管理、租赁;投资咨询;城市出租车经营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设计服务;汽车批发;汽车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广告业;能源技术研 51.00% 究、技术开发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充电桩建设运营,交通服务咨询。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含深港跨境旅客 30.00% 运输),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城市公交 电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电动汽车出租);汽车销售;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许可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 49.00% 运经营;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从事经银监会批准的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业务 80.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成果转让:新能源汽车技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49.00% 术、互联网技术 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力设备的上门维修; 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 器材的批发、销售、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电力项目投资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20.00%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 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售电业务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期初 公司类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报告期损益 会计核 股份 公司名称 持股 期末账面值(元) 别 (元) 数量(股) 量(股) 股比例 (元) 算科目 来源 比例 前海保险 交易中心 可供出 保险公 初始 (深圳)股 5,000,000.00 5,000,000 5.00% 5,000,000 5.00% 5,000,000.00 售金融 司 投资 份有限公 资产 司 比亚迪汽 80.00 长期股 初始 车金融有 其他 400,000,000.00 400,000,000 80.00% 400,000,000.00 884,000.00 % 权投资 投资 限公司 合计 405,000,000.00 5,000,000 -- 405,000,000 -- 405,000,000.00 884,000.00 -- --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公司 所处 主要产品或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名称 类型 行业 服务 汽车整车及 零部件的研 比亚 发、汽车零 迪汽 部件的生产 车工 子公 制造 和销售;开 44,800 万美元 47,212,286,000 4,713,210,000 12,192,295,000 557,482,000 542,324,000 业有 司 发、研究无 限公 线通讯技 司 术;销售自 产软件 1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惠州 比亚 锂离子电池 迪电 子公 及汽车零部 制造 15,000 万美元 8,828,221,000 1,787,066,000 3,502,234,000 124,697,000 138,695,000 池有 司 件的研发、 限公 生产及销售 司 惠州 手机及其它 比亚 消费类电子 迪电 子公 制造 产品零部件 11,000 万美元 10,255,296,000 4,546,109,000 7,275,000,000 79,190,000 81,174,000 子有 司 的研发、生 限公 产及销售 司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 2015 年 1-9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9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388.54% 至 434.83% 2015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90,000 至 208,000 201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8,891 如上净利润包含了本集团向合力泰出售柔性线路板、液晶 显示屏模块、摄像头产品三部分业务所带来的约人民币 16.29 亿元税前收益,并在扣除相应所得税费用后计入第 3 季度的净利润。该业务重组涉及的股权交割预计于第 3 季 度完成,从而带动第 3 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详细内容请 参考集团 2015 年 2 月 13 日、2015 年 4 月 4 日,2015 年 7 月 1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 3 季度,预计备受市场欢迎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秦”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将继续热销,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和推广力度的不断加大, 新上市的插电式混合动力 SUV 车型“唐”的销量也将稳步 提升,同时公共交通及专用车领域的订单也将加快交付, 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将继续维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然 而传统汽车市场竞争依然激烈,给集团传统汽车业务带来 一定压力。随着金属部件业务的持续成长,预计第 3 季度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将获得良好发展。太阳能业务方面, 受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影响,预计仍一定程度的拖累集团整 体业绩。 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1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CCBI 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DSM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1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Partners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1 月 2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sia tech advisor 行业状况等 中国人寿资产、招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1 月 2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商证券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1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Fidelity、BNP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1 月 2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鸿道投资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2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富邦投顾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2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美林证券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2015 年 02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unshine Asset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1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2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申银万国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2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夏基金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4 月 0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兴业证券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4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三菱日联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4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Nezu Capital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4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5 月 0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富邦证券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5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金证券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5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齐鲁证券 行业状况等 广发香港、群益证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5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券及其客户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5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现代证券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PS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宝兴业 行业状况等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2015 年 06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Rays Capital 行业状况等 1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 诉讼(仲裁)审理 诉讼(仲裁)判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万元) 预计负债 裁)进展 结果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1、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下称"优派公司")和比亚迪电 正在诉讼 593 否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子(国际)有限公司(即 BE)联营 程序中 合同纠纷-人民币 2、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下称"苏州新大生")与比亚迪汽 正在诉讼 666 否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 程序中 ")的销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3、BYD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 洲比亚迪")与优太太阳能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太太阳 正在诉讼 724.02 否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能")、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程序中 下简称"浙江优太")买卖合同纠纷案 -美元 注解: 1、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公司”)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 联营合同纠纷 2012 年 12 月 28 日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联营合同纠纷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请求判令其与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1 日签署的《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因比亚迪 违约而解除,比亚迪应向其支付合同款人民币 5,160,222.40 元及利息人民币 669,782.53(合计 5,830,004.93 元),因比亚 迪违约解除合同给其造成的其他损失人民币 100,000 元,并请求判令由比亚迪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法院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于 2013 年 8 月 8 日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 于 2014 年 8 月 4 日进行第四次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原、被告双方签署的《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战 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略性紧密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予以解除;判令比亚迪电子国际向优派支付款项 4,219,205.32 及相应利息损失;判令比亚迪 电子国际支付诉讼费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元 44,261.00,支付审计费四万四千二百三十五元 44,235.00;驳回优派其他诉讼 请求。 比亚迪电子国际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要求驳回优派全部诉 讼请求;改判由优派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法院受理上诉请求后,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进行了二审第一次开庭审理。 2、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新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 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 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6,662,88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年3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 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9,983,273.44元。2014年9月23日已开庭审理,并于2014年10月31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苏 州新大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偿还比亚迪汽车销售业务款项9,983,273.44元及利息。该一审判决已经于2015年1月15日生效。比 亚迪汽车销售于2015年1月26日已申请强制执行。 3、BYD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洲比亚迪”)与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太太阳能”)、浙江优 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5 月 21 日,欧洲比亚迪作为原告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优太太 阳能、浙江优太对第三人 UPSOLAR CO.,LTD(优太(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优太”)履行《采购合同》 及其相关协议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向欧洲比亚迪支付国际优太拖欠的货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共计美元$7,240,184.66 (折合人民币 45,537,865.4375 元),以及仲裁费用人民币 576,432 元,且加倍支付以上款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 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受理了本案。欧洲比亚迪同时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查封优太太阳能、 浙江优太名下价值人民币 13,240,400.28 元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优太太阳能、浙 江优太的银行存款 13,240,400.28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9 月 23 日、2015 年 1 月 29 日进行了三次开庭审理,并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制作了一审判决书,裁定驳回欧洲比亚迪的所有诉讼请求。欧洲比亚迪在收 到判决书后,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淅江省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撤 销一审判决,改为支持欧洲比亚迪的所有诉讼请求。浙江省高院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 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审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 委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联比亚迪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比 亚迪1号”)份额,比亚迪1号主要通过定向受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不超过3,266万股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比亚迪 股票。 实际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为包含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96人,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 源为其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为除员工自筹资金以外仍所需剩余资金,借 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2015年6月2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购买的 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55.71元/股,购买数量3,259.0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 实施,建立和完善了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 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八、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关联 占同类 是否 关联 可获得 披 披 关联 关联交 获批的交 关联交 关联交 交易 关联交 交易金 超过 交易 的同类 露 露 关联关系 交易 易金额 易额度 易方 易内容 定价 易价格 额的比 获批 结算 交易市 日 索 类型 (万元) (万元) 原则 例 额度 方式 价 期 引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王传福先生担任深圳 涉及的 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 产品种 有限公司董事之职, 提供汽 参考 类、批次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 车零部 市价 较多,难 总监吴经胜先生担任 件的开 及开 以披露 深圳比 向关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 发、试制 发试 具体交 亚迪戴 联人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之 模具、试 制成 易价格。 姆勒新 销售 39,925 91.00% 100,337 否 电汇 不适用 职,本公司副总裁廉 制件及 本,经 关联交 技术有 产品、 玉波先生担任深圳比 销售电 双方 易价格 限公司 商品 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 池包、减 公平 严格按 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 震器总 协商 照前述 裁之职,本公司监事 成 确定 定价原 严琛女士担任深圳比 则协商 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 确定 限公司 CEO 之职。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王传福先生担任深圳 涉及的 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 产品种 包含因 有限公司董事之职, 参考 类、批次 借调人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 市价 较多,难 员产生 总监吴经胜先生担任 及开 以披露 深圳比 的补偿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 向关 发试 具体交 亚迪戴 费用及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之 联人 制成 易价格。 姆勒新 提供服 9,334 88.00% 26,340 否 电汇 不适用 职,本公司副总裁廉 提供 本,经 关联交 技术有 务包括 玉波先生担任深圳比 劳务 双方 易价格 限公司 清洁、车 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 公平 严格按 辆使用、 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 协商 照前述 租赁等 裁之职,本公司监事 确定 定价原 项目 严琛女士担任深圳比 则协商 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 确定 限公司 CEO 之职。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参考 涉及的 深圳比 王传福先生担任深圳 接受 市价 产品种 亚迪戴 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 关联 及开 类、批次 接受劳 姆勒新 有限公司董事之职, 人提 发试 较多,难 8 52.00% 50 否 电汇 不适用 务 技术有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 供劳 制成 以披露 限公司 总监吴经胜先生担任 务 本,经 具体交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 双方 易价格。 2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之 公平 关联交 职,本公司副总裁廉 协商 易价格 玉波先生担任深圳比 确定 严格按 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 照前述 限公司董事兼执行总 定价原 裁之职,本公司监事 则协商 严琛女士担任深圳比 确定 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 限公司 CEO 之职。 涉及的 产品种 参考 类、批次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市价 较多,难 王传福先生担任深圳 及开 以披露 深圳市 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 向关 车辆维 发试 具体交 鹏程电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之 联人 修服务,制成 易价格。 动汽车 1,278 12.00% 1,500 否 电汇 不适用 职,本公司监事严琛 提供 水电油 本,经 关联交 出租有 女士担任深圳市鹏程 劳务 气 双方 易价格 限公司 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 公平 严格按 司监事之职 协商 照前述 确定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涉及的 产品种 参考 类、批次 市价 较多,难 及开 以披露 接受 西安北 本公司监事李永钊先 发试 具体交 关联 方秦川 生担任西安北方秦川 制成 易价格。 人提 水电 8 48.00% 600 否 电汇 不适用 集团有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经 关联交 供劳 限公司 之职 双方 易价格 务 公平 严格按 协商 照前述 确定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参考 涉及的 西安北 本公司监事李永钊先 向关 市价 产品种 方秦川 生担任西安北方秦川 联人 购买材 及开 类、批次 0 0.00% 20 否 电汇 不适用 集团有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购买 料 发试 较多,难 限公司 之职 材料 制成 以披露 本,经 具体交 2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双方 易价格。 公平 关联交 协商 易价格 确定 严格按 照前述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涉及的 产品种 参考 类、批次 市价 较多,难 向关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 及开 以披露 深圳比 联方 总监吴经胜先生任深 发试 具体交 亚迪电 销售 汽车、叉 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 制成 易价格。 动汽车 商品 车及配 1,722 4.00% 50,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经 关联交 投资有 和提 件 公司总会计师周亚琳 双方 易价格 限公司 供劳 女士担任董事 公平 严格按 务 协商 照前述 确定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涉及的 产品种 参考 类、批次 市价 较多,难 向关 及开 以披露 深圳市 本公司总会计师周亚 联方 发试 具体交 前海绿 琳女士担任深圳市前 销售 新能源 制成 易价格。 色交通 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商品 68 0.00% 5,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汽车 本,经 关联交 有限公 董事,本公司监事王 和提 双方 易价格 司 珍女士担任监事 供劳 公平 严格按 务 协商 照前述 确定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参考 涉及的 市价 产品种 天津比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向关 加工及 及开 类、批次 亚迪汽 王传福先生任天津比 联人 修理修 发试 较多,难 0 0.00% 100 否 电汇 不适用 车有限 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 提供 配 制成 以披露 公司 事 劳务 本,经 具体交 双方 易价格。 2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平 关联交 协商 易价格 确定 严格按 照前述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涉及的 产品种 参考 类、批次 市价 较多,难 向关 及开 以披露 联方 天津比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产品、商 发试 具体交 销售 亚迪汽 王传福先生任天津比 品/材料 制成 易价格。 商品 2,197 5.00% 102,967 否 电汇 不适用 车有限 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 及半成 本,经 关联交 和提 公司 事 品 双方 易价格 供劳 公平 严格按 务 协商 照前述 确定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涉及的 产品种 参考 类、批次 向关 市价 较多,难 联人 及开 以披露 天津比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购买 产品、商 发试 具体交 亚迪汽 王传福先生任天津比 产品、 品/材料 制成 易价格。 23 1.00% 4,166 否 电汇 不适用 车有限 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 商品/ 及半成 本,经 关联交 公司 事 材料 品 双方 易价格 及半 公平 严格按 成品 协商 照前述 确定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设备 参考 涉及的 直租 市价 产品种 深圳比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 模式 售后回 及开 类、批次 亚迪国 总监吴经胜先生担任 和售 租模式 发试 较多,难 际融资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 17,115 66.40% 450,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后回 的资产 制成 以披露 租赁有 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租模 出售 本,经 具体交 限公司 之职 式的 双方 易价格。 租赁 公平 关联交 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业务 协商 易价格 确定 严格按 合同 照前述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涉及的 产品种 参考 类、批次 设备 市价 较多,难 直租 及开 设备直 以披露 深圳比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 模式 发试 租模式 具体交 亚迪国 总监吴经胜先生担任 和售 制成 和售后 易价格。 际融资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 后回 本,经 8,675 33.60% 450,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回租模 关联交 租赁有 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租模 双方 式的租 易价格 限公司 之职 式的 公平 赁费用 严格按 租赁 协商 照前述 业务 确定 定价原 合同 则协商 确定 涉及的 产品种 参考 类、批次 市价 较多,难 向关 及开 以披露 深圳比 本公司副总裁、财务 联方 发试 具体交 亚迪国 总监吴经胜先生担任 销售 制成 易价格。 际融资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 商品 汽车 133 0.00% 1,000 电汇 不适用 本,经 关联交 租赁有 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和提 双方 易价格 限公司 之职 供劳 公平 严格按 务 协商 照前述 确定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参考 涉及的 向关 市价 产品种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联人 及开 类、批次 沧州明 事王子冬先生担任沧 购买 产品、商 发试 较多,难 珠隔膜 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 产品、 品/材料 制成 以披露 2,688 99.00% 30,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科技有 公司的控股方沧州明 商品/ 及半成 本,经 具体交 限公司 珠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 品 双方 易价格。 独立董事之职 及半 公平 关联交 成品 协商 易价格 2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确定 严格按 照前述 定价原 则协商 确定 合计 -- -- 83,174 -- 1,222,08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 关联双方依据签订的合同履行购销业务,合同执行达到预期 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 不适用 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作为出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千元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1年以内(含1年) 43,895 25,122 1-2年(含2年) 34,442 23,261 2-3年(含3年) 21,954 21,806 3年以上 59,292 81,525 159,583 151,714 作为承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千元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1年以内(含1年) 480,959 53,250 1-2年(含2年) 424,718 47,322 2-3年(含3年) 316,176 5,645 3年以上 12,719 12,364 1,234,572 118,581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根 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按每年人民币 2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02,208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产或续租。本集团认 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情 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是否 担保额度相 实际发生日 是否 实际担保 担保 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关公告披露 担保额度 期(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履行 金额 期 联方 日和编号 日) 完毕 担保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6 月 连带责任保 不适 否 是 新技术有限公司 30 日 75,000.00 30 日(注 2) 58,695.45 证 用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48,458.48 - 际发生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58,695.45 75,000.00 保余额合计(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是否 是否 担保额度相关公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担保类 担保 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履行 告披露日和编号 (协议签署日) 金额 型 期 联方 完毕 担保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锂电池有限公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40,000.00 (注 2) 10,265.09 任保证 用 司 惠州比亚迪实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0,000.00 (注 2) 7,168.78 任保证 用 惠州比亚迪电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20,000.00 (注 2) 1,058.64 任保证 用 比亚迪汽车销 2014 年 10 月 18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售有限公司 20,000.00 日 深圳市比亚迪 2014 年 10 月 18 电子部品件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3,000.00 日 限公司 深圳比亚迪微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电子有限公司 2,000.00 (注 2) 881.56 任保证 用 3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比亚迪 2014 年 10 月 18 供应链管理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20,000.00 日 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注 2) 57,190.13 任保证 用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6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9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深圳市比亚迪 是 连带责 供应链管理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23 日 3年 (注 否 30,000.00 30,000.00 任保证 限公司 3) 比亚迪汽车工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80,000.00 (注 2) 18,287.70 任保证 用 比亚迪汽车销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80,000.00 (注 2) 30,320.60 任保证 用 深圳比亚迪微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电子有限公司 5,000.00 (注 2) 300.00 任保证 用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电子部品件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5,000.00 (注 2) 1,115.40 任保证 用 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供应链管理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80,000.00 (注 2) 34,994.10 任保证 用 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20,000.00 (注 2) 11,955.40 任保证 用 惠州比亚迪实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0,000.00 (注 2) 7,233.60 任保证 用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锂电池有限公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70,000.00 (注 2) 26,884.30 任保证 用 司 惠州比亚迪电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20,000.00 (注 2) 17,733.40 任保证 用 惠州比亚迪实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0,000.00 (注 2) 2,941.60 任保证 用 深圳市比亚迪 是 连带责 锂电池有限公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7 日 3年 (注 否 7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司 3) 3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比亚迪 是 连带责 锂电池有限公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12 日 3年 (注 否 7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司 3)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5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25,000.00 25,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1 日 3年 (注 否 售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1 日 3年 (注 否 售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6 日 3年 (注 否 售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BYD(H.K.)CO.,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24 日 3年 否 否 LTD 30,568.00 30,568.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80,000.00 2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24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8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4 月 22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80,000.00 2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8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9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80,000.00 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4 月 17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4 月 20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2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6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6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BYD(H.K.)CO.,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2 月 12 日 3年 否 否 LTD 30,568.00 7,470.82 任保证 BYD(H.K.)CO.,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 3年 否 否 LTD 30,568.00 12,227.2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9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40,000.00 任保证 3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惠州比亚迪实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 (注 2) 1,919.98 任保证 用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供应链管理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250,000.00 (注 2) 95,045.20 任保证 用 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29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 任保证 深圳市比亚迪 连带责 供应链管理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15 日 3年 否 否 250,000.00 20,000.00 任保证 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锂电池有限公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45,000.00 (注 2) 336.00 任保证 用 司 惠州比亚迪实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33,000.00 (注 2) 633.35 任保证 用 惠州比亚迪电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8,677.20 (注 2) 8,677.20 任保证 用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锂电池有限公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13,986.00 (注 2) 13,986.00 任保证 用 司 比亚迪汽车工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6.40 (注 2) 46.40 任保证 用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15 日 4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4,000.00 14,000.00 任保证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供应链管理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152,099.40 (注 2) 152,099.40 任保证 用 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注 2) 36,097.00 任保证 用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1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12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8,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12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2,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13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12,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7 月 9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18,000.00 任保证 3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9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2014 年 10 月 15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日 9,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2014 年 10 月 16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日 7,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2014 年 10 月 17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日 7,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2 月 27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4 月 16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2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12,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19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17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20,000.00 任保证 是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8 日 3年 (注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15,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9 日 3年 (注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15,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13 日 3年 (注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17,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14 日 3年 (注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3,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销 2014 年 10 月 15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日 9,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2014 年 10 月 16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日 18,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9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8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1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9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1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4 月 20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2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17,000.00 任保证 3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比亚迪汽车销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 3年 否 否 售有限公司 450,000.00 6,000.0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450,000.00 (注 2) 27,381.00 任保证 用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4 月 20 日 3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450,000.00 15,000.0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5 日 3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450,000.00 4,000.0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7 月 11 日 3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450,000.00 8,000.0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实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注 2) 32,023.00 任保证 用 是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16 日 3年 (注 否 池有限公司 450,000.00 16,600.00 任保证 3) 是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8 日 3年 (注 否 池有限公司 450,000.00 3,400.00 任保证 3) 惠州比亚迪实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28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50,000.00 2,500.00 任保证 深圳比亚迪微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电子有限公司 450,000.00 (注 2) 2,118.00 任保证 用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电子部品件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450,000.00 (注 2) 5,968.00 任保证 用 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锂电池有限公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450,000.00 (注 2) 3,219.00 任保证 用 司 BYD(H.K.)CO.,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1 日 3年 否 否 LTD 450,000.00 12,104.93 任保证 BYD(H.K.)CO.,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 3年 否 否 LTD 450,000.00 9,292.67 任保证 是 BYD(H.K.)CO.,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23 日 3年 (注 否 LTD 450,000.00 24,273.97 任保证 3) 惠州比亚迪实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0,000.00 (注 2) 5,000.00 任保证 用 是 惠州比亚迪实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9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10,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29 日 3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12,000.00 5,000.0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2 月 2 日 3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12,000.00 5,000.00 任保证 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是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8 日 3年 (注 否 池有限公司 12,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工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注 2) 26,996.90 任保证 用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供应链管理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50,000.00 (注 2) 38,843.80 任保证 用 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子有限公司 30,000.00 (注 2) 6,450.00 任保证 用 是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2 月 6 日 10 年 (注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917.04 任保证 3) 惠州比亚迪电 2011 年 12 月 28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日 19.5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2 月 6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717.77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2 月 10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128.99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2 月 16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486.57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3 月 22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166.16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4 月 25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86.7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5 月 23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174.9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5 月 30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140.67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2 年 8 月 16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816.19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2012 年 10 月 17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日 1,440.93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2 月 5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231.28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2 月 5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43.1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2 月 27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260.44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4 月 2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326.16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4 月 24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418.90 任保证 3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6 月 19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1,026.37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7 月 3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1,023.57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8 月 6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235.53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9 月 27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36.68 任保证 是 比亚迪汽车工 2013 年 10 月 15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5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30,000.00 日 5,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11 月 4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2013 年 10 月 23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日 270.42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2013 年 10 月 29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 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36,853.20 日 206.64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60,000.00 (注 2) 16,838.00 任保证 用 惠州比亚迪实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30,000.00 (注 2) 1,315.00 任保证 用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13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8,000.00 任保证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13 日 5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25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85,000.00 (注 2) 47,553.80 任保证 用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供应链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100,000.00 (注 2) 99,000.00 任保证 用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锂电池有限公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50,000.00 (注 2) 18,324.70 任保证 用 司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21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30,000.00 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0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0 日 5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15,000.00 3,000.00 任保证 3) 3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4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5,000.00 2,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8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30,000.00 4,38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21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9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5,000.00 2,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30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6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7 日 5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16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9 日 5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15,000.00 3,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7 月 22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9 日 5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20,000.00 16,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9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85,000.00 30,568.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8 日 7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80,000.00 82,279.5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18 日 7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80,000.00 31,561.66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2014 年 10 月 31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20,000.00 日 2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2014 年 10 月 24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85,000.00 日 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2014 年 11 月 14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85,000.00 日 12,000.00 任保证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2 月 15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185,000.00 20,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2 月 15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185,000.00 20,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工 2014 年 12 月 11 连带责 是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业有限公司 15,000.00 日 15,000.00 任保证 (注 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是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7 日 3年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 任保证 3) 是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9 日 5年 (注 否 池有限公司 20,000.00 4,000.00 任保证 3)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9 日 3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20,000.00 9,000.00 任保证 惠州比亚迪电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12 日 3年 否 否 池有限公司 20,000.00 11,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4 月 21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0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9 日 3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工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27 日 7年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77,630.33 任保证 长沙市比亚迪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30 日 7年 否 否 汽车有限公司 50,000.00 41,030.44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19 日 7年 否 否 限公司 50,000.00 41,030.44 任保证 BYD(H.K.)CO.,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LTD 6,113.60 (注 2) 37.90 任保证 用 长沙市比亚迪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 否 否 汽车有限公司 30,000.00 任保证 用 长沙市比亚迪 2013 年 10 月 28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汽车有限公司 30,000.00 日 16,300.00 任保证 长沙市比亚迪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否 否 汽车有限公司 50,000.00 5,327.70 任保证 用 长沙市比亚迪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 月 10 日 3年 否 否 汽车有限公司 30,000.00 4,800.00 任保证 长沙市比亚迪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4 日 3年 否 否 汽车有限公司 50,000.00 30,000.00 任保证 7年 商洛比亚迪实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1 年 2 月 1 日 11 个 否 否 业有限公司 44,000.00 15,000.00 任保证 月 7年 是 商洛比亚迪实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1 年 2 月 2 日 11 个 (注 否 业有限公司 44,001.00 5,000.00 任保证 月 3) 上海比亚迪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限公司 28,045.74 (注 2) 3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比亚迪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注 2) 11,217.88 任保证 用 是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4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40,000.00 620.00 任保证 3) 是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4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40,000.00 355.00 任保证 3) 是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4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40,000.00 593.00 任保证 3) 是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4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40,000.00 432.00 任保证 3) 是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5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40,000.00 607.00 任保证 3) 是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5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40,000.00 245.00 任保证 3) 是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5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40,000.00 793.00 任保证 3) 是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6 月 5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40,000.00 355.00 任保证 3)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768.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165.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544.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7 月 3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523.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1 月 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1,130.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1 月 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400.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1 月 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1,130.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1 月 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40,000.00 1,340.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8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 2,000.00 任保证 4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比亚迪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0 (注 2)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9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50,000.00 5,000.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1 月 9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50,000.00 5,000.00 任保证 上海比亚迪有 连带责 2年9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25 日 否 否 限公司 50,000.00 5,000.00 任保证 个月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2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0 4,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2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0 4,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2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0 4,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2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0 4,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26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0 4,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否 否 限公司 50,000.00 37,056.43 任保证 用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2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2014 年 11 月 24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日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2 月 4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29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6,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29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6,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29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6,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29 日 5年 否 否 限公司 100,000.00 6,000.00 任保证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9 月 23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75,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4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3 年 4 月 28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75,000.00 10,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有 2014 年 12 月 25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75,000.00 日 2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23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75,000.00 2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6 月 23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75,000.00 15,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限公司 75,000.00 (注 2) 20,000.00 任保证 用 比亚迪汽车有 2014 年 10 月 24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0 日 12,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8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20,000.00 8,000.00 任保证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2 月 18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20,000.00 3,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限公司 50,000.00 (注 2) 23,457.39 任保证 用 比亚迪汽车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限公司 30,000.00 (注 2) 30,000.00 任保证 用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26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30,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30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30,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4 月 25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80,000.00 4,5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14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80,000.00 20,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限公司 80,000.00 (注 2) 24,255.78 任保证 用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20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30,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3 月 27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30,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是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30 日 3年 否 限公司 30,000.00 5,000.00 任保证 (注 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是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5 月 5 日 3年 (注 否 限公司 55,000.00 5,000.00 任保证 3) 比亚迪汽车有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1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55,000.00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2014 年 11 月 20 连带责 2015 年 3 月 30 日 3年 否 否 限公司 30,000.00 日 10,000.00 任保证 比亚迪汽车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 不适 2015 年 3 月 30 日 否 否 限公司 30,000.00 (注 2) 285.20 任保证 用 报告期内对子公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4,161,713.14 司担保实际发生 1,613,503.9 额合计(B2) 3 报告期末对子公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4,392,958.54 司实际担保余额 2,417,841.7 合计(B4) 6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是否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相关公 实际发生日期(协 实际担保 为关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告披露日和编号 议签署日) 金额 联方 完毕 担保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任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否 限公司 30,000.00 (注 2) 6,450.00 保证 (注 1)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任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否 限公司 30,000.00 (注 2) 26,082.00 保证 (注 1)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任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否 限公司 30,000.00 (注 2) 8,418.30 保证 (注 1)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任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否 限公司 36,000.00 (注 2) 14,728.80 保证 (注 1)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连带责任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否 限公司 30,000.00 (注 2) 6,876.00 保证 (注 1) 惠州比亚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迪电子有 11,075.04 (注 2) 4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 (注 1)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限公司 11,075.04 (注 2) (注 1) BYD Electron ics India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Private 11,075.04 (注 2) Limited (注 1) BYD Electron ic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Romania 11,075.04 (注 2) S.R.L(注 1) Lead Wealth Internat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 - - - 否 ional 11,075.04 (注 2) Limited (注 1)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C1) - 实际发生额合计 62,555.10 (C2)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C3) 167,075.04 62,555.10 担保余额合计(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1,724,517.51 4,161,713.14 (A2+B2+C2)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2,539,092.31 4,605,033.58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8.2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2,234,354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1,247,124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481,478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4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 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的填报规定,该处披露信息为本公司子公司对本公司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2、 本集团在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年初时由本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如贸易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并构成本公司于授信协议下对 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应担保。以上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活动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本公司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该注项 下的内容为日常性商业融资活动下,数据为报告期末余额。 3、 已结清该笔借款,担保责任自动提前解除。 4、在计算本合计数时,需减去B3与C3重复计算部分,重复情况如下:编号为CG735064110608的担保额度,包含编号为 CG750429110608的担保. 5、担保合同已失效,但担保项下的债务未结清,担保责任以实际发生金额为限任然存续。在计算担保额度合计时,以实际 担保责任金额计算。 6、本次披露的担保数据涉及到外币的,均按2015年6月30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7、原担保合同已失效的,原担保合同项下未结清的债务自动转移到新的担保合同项下。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2月12日,公司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力泰”)签署《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框架协议》,公司拟向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简称“电子部品件”) 100%股权(简称“标的资产”),电子部品件原本从事柔性线路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本公司整合电子部品件将形 成柔性线路板及液晶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三大产品的完整业务体系。2015年4月3日,公司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根据该协议,双方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最终交易作价 为23亿元,合力泰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收购,其中发行股份178,941,908股以支付对价172,500万元人民 币,支付现金对价57,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交易经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4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15年7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58次工作会议审核,上述交易事项获 得有条件通过。 十、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4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所作承诺 1、2009 年 9 月,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A 股股东 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分别签署《不竞 争承诺》,向本公司作出承诺: a.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 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 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b.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 1、王传福、吕 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 向阳、夏佐全、 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 1、报告期 融捷投资控股 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 内承诺人 集团有限公司 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严格履行 (简称“融捷投 c.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 承诺; 资”);2、王传 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 2、报告期 福、吕向阳、王 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 内承诺人 传方、王海涛、 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 严格履行 吴昌会、何志 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 承诺; 奇、融捷投资、 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3、报告期 首次公开发 广州信衡通网 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请见“承诺内 内,本公司 行或再融资 络技术有限公 d.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容” 并未发生 时所作承诺 司、合肥晓菡商 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 因税收优 贸有限责任公 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 惠、社会保 司、本公司首次 先的原则与比亚迪协商解决。 险或住房 公开发行 A 股 e.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 公积金问 股票前的其他 的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 题而需要 非境外上市股 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 补缴或缴 股东、张辉斌、 述商业机会通知比亚迪,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 纳任何税 吕守国、吕子菡 内,如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 款、滞纳金 及张长虹;3、 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 或罚款。 王传福 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比亚迪及其 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比亚迪不 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 f.在比亚迪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 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之 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比亚迪依 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 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 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 者的监督。 2、(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及本公司 股东吕向阳、王传方、王海涛、吴昌会、何志奇、融 捷投资、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上述锁定期满后,王传福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吕向阳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吕向阳进一步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 份。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融捷投 资股权不超过其持有融捷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融捷投资股权。 融捷投资进一步承诺:吕向阳控股融捷投资期间,其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吕向阳不再控股该公司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股东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对 于吕子菡通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而其持有的本公司其他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 市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夏佐全、杨龙忠、王念强、吴经胜、毛德和、 何龙、夏治冰还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 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广州渐进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张辉斌控股广州渐进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4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辉斌不再控股 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公司监事张辉斌承诺: 其所持广州渐进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权,也不由 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其在 本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广州渐进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不超过其持有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5)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就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 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 投资间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 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 本公司回购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 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 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针对本公 司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分别作出承 诺。 承诺:如果税务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有关下 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 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 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有 限公司、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享受的深圳特区的企 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合法,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 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如 有)等,并放弃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 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与 社会保障部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 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 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 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 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不 使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承诺: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 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4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 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 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此遭受任 何损失。 承诺:1、自 2015 年 6 月 18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 报告期内 其他对公司 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 5%,且承诺 请见“承诺内 承诺人严 中小股东所 王传福 除向员工持股计划出售股份外不会再减持公司股份。 容” 格履行承 作承诺 2、自 2015 年 6 月 24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不再出售公司 诺 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告号 公告标题 披露时间 查询索引 比亚迪:关于收到《陕西银监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01 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 2015 年 2 月 3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业的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2015-002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议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意见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2015-004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保的公告 (www.cninfo.com.cn) 4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比亚迪:关于与合力泰科技股份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 2015-003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www.cninfo.com.cn) 框架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 2015-005 2015 年 2 月 16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06 比亚迪: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2015 年 2 月 25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07 比亚迪:2014 年度业绩快报 2015 年 2 月 27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2015-008 2015 年 3 月 19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议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延迟召开 2015 年第 2015-009 2015 年 3 月 19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报告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4 年年度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评价报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4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公司应收控股股东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及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2015-010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议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2015-011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议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12 比亚迪: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叉车 2015-013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及新技术产品为租赁公司提供对 (www.cninfo.com.cn) 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2015-014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举行 2014 年年度报 2015-015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5-016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预计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监事会 2014 年工作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关于与合力泰科技股份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 2015-017 2015 年 4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www.cninfo.com.cn) 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2015-018 2015 年 4 月 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大会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2015 年 4 月 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大会的法律意见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 2015-019 2015 年 4 月 21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大会会议通知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20 比亚迪: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4 月 2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近日深圳某电动大 2015-021 2015 年 4 月 27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巴起火的声明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22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意见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23 比亚迪:复牌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5-024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摘要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25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资 2015-026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产管理合同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山西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保的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增加 2014 年度股东 2015-027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大会临时议案的通知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公司高管辞职及聘 2015-028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任高管的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议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2015-029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议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文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文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面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30 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2015 年 5 月 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公告 (www.cninfo.com.cn) 5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面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31 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2015 年 5 月 11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提示性公告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面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32 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2015 年 5 月 12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提示性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回售 2015-033 2015 年 5 月 1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申报结果的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34 比亚迪: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5 月 25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 2015 年 5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 2015 年 5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35 比亚迪: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5 年 5 月 30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2015-036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议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2015-037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议决议公告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独立意见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报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公司章程(2015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案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2015-038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5 年第一 (www.cninfo.com.cn)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5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39 比亚迪:复牌公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年 6 月)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6 月)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年-2017 年)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报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6 月 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鉴证报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 2015 年 6 月 13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理事务报告(2014 年度)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法 2015 年 6 月 13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律意见书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 2015-040 2015 年 6 月 13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期)2015 年付息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5-041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律意见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比亚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42 制人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的 2015 年 6 月 18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2015-043 2015 年 6 月 2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股票购买的公告 (www.cninfo.com.cn) 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比亚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5-044 制人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的 2015 年 6 月 24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公告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2015-045 2015 年 6 月 29 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www.cninfo.com.cn) 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4,889,115 34.53% -7,299,190 -7,299,190 847,589,925 34.23% 1、其他内资持股 854,889,115 34.53% -7,299,190 -7,299,190 847,589,925 34.2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21,936,395 4.92% -20,600,000 -20,600,000 101,336,395 4.09% 境内自然人持股 732,952,720 29.60% 13,300,810 13,300,810 746,253,530 30.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1,110,885 65.47% 7,299,190 7,299,190 1,628,410,075 65.77% 1、人民币普通股 706,110,885 28.52% 7,299,190 7,299,190 713,410,075 28.81%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915,000,000 36.95% 915,000,000 36.95% 三、股份总数 2,476,000,000 100.00% 2,476,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每年的第一个 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 A股、B股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照A股、B股分别计算);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 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念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柯女士为公 司副总裁,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根据相关规定,王念强 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王念强先生离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15年6月30日王 念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9,049,740股全部为高管锁定股。同时,公司也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李柯女士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 进行申报,李柯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截至2015年6月30日李柯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 8,913,375股为高管锁定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8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000,000股,并于 201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本公司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40,645,465股限售股份于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限售届满,并于2015年7月1日(星期三) 可上市流通,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5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64,410(其中,A 股股东为 64,25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0 户,H 股股东为 155 户) 总数(如有) 持股 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持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增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有的普通股 条件的普通 条件的普通 股份 减变动情况 数量 数量 股数量 股数量 状态 HKSCC NOMINEES 688,813,346 境外法人 27.82% -249,500 688,813,346 LIMITED (注 1) 512,393,520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20.69% -58,249,060 427,981,935 84,411,585 (注 2)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9.66% 239,228,620 - 179,421,465 59,807,155 质押 67,950,000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 境外法人 9.09% 225,000,000 - 225,000,000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6.57% 162,581,860 - 101,336,395 61,245,465 质押 141,290,000 公司 法人 118,977,060 夏佐全 境内自然人 4.81% - 89,232,795 29,744,265 质押 9,890,000 (注 3) 国联证券-建设银行- 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资 其他 1.32% 32,590,612 - 32,590,612 产管理计划 杨龙忠 境内自然人 1.15% 28,357,000 -17,281,536 28,357,000 质押 3,282,200 5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77% 19,049,740 - 19,049,740 质押 11,666,470 毛德和 境内自然人 0.62% 15,461,150 -8,380,000 13,461,150 2,000,00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2009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 号文核准,公司向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 股公司)定向增发 22,500 万股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 8.00 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05,010 万 股增至 227,510 万股。详见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吕向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688,813,346(注 1) 境外上市外资股 688,813,346 BERKSHIRE HATHWAY ENERGY(原 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225,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225,000,000 HOLDINGS COMPANY) 王传福 84,411,585(注 2) 人民币普通股 84,411,585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1,245,465 人民币普通股 61,245,465 吕向阳 59,807,155 人民币普通股 59,807,155 国联证券-建设银行-国联比亚迪 1 号 32,590,612 人民币普通股 32,590,61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夏佐全 29,744,265(注 3) 人民币普通股 29,744,265 杨龙忠 28,357,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357,000 刘卫平 12,355,380 人民币普通股 12,355,38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11,502,189 人民币普通股 11,502,189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 1、王传福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 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 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10.5%的股权;2、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 HKSCC 行动的说明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 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3、公司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没有股东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6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期初被授予 本期被授予 期末被授予 任职 期初持股数 本期增持股 本期减持股 期末持股数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 状态 (股) 份数量(股)份数量(股) (股) 票数量(股)票数量(股)票数量(股) 董事长、执行 王传福 现任 570,642,580 0 58,249,060 512,393,520 0 0 0 董事、总裁 副董事长、非 吕向阳 现任 239,228,620 0 0 239,228,620 0 0 0 执行董事 夏佐全 非执行董事 现任 118,977,060 0 0 118,977,060 0 0 0 王子冬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邹飞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张然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独立监事、监 董俊卿 现任 0 0 0 0 0 0 0 事会主席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黄江锋 股东监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职工代表监 王珍 现任 0 0 0 0 0 0 0 事 职工代表监 严琛 现任 0 0 0 0 0 0 0 事 李柯 副总裁 现任 11,884,500 0 0 11,884,500 0 0 0 副总裁、财务 吴经胜 现任 4,420,880 0 0 4,420,880 0 0 0 总监 王念强 副总裁 离任 19,049,740 0 0 19,049,740 0 0 0 廉玉波 副总裁 现任 0 0 0 0 0 何龙 副总裁 现任 2,776,660 0 300,000 2,476,660 0 0 0 刘焕明 副总裁 现任 3,912,340 0 0 3,912,340 0 0 0 张金涛 副总裁 现任 1,616,660 0 0 1,616,660 0 0 0 罗红斌 副总裁 现任 0 0 0 0 0 0 0 董事会秘书、 李黔 现任 0 0 0 0 0 0 0 公司秘书 周亚琳 总会计师 现任 0 0 0 0 0 0 0 6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 -- 972,509,040 0 58,549,060 913,959,980 0 0 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王念强 副总裁 解聘 2015 年 04 月 28 日 工作变动 李柯 副总裁 聘任 2015 年 04 月 28 日 新聘任 6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76,512,000.00 4,453,164,00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836,197,000.00 9,352,355,000.00 应收账款 14,847,226,000.00 13,751,929,000.00 预付款项 185,886,000.00 338,611,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23,005,000.00 563,061,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3,250,603,000.00 9,978,317,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524,826,000.00 307,581,000.00 6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流动资产 2,335,784,000.00 1,988,078,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9,280,039,000.00 40,733,096,00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3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405,148,000.00 315,31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883,569,000.00 1,413,553,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9,664,657,000.00 30,014,805,000.00 在建工程 7,292,618,000.00 6,364,617,000.00 工程物资 3,116,718,000.00 2,370,709,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691,419,000.00 8,611,261,000.00 开发支出 2,741,265,000.00 2,244,884,000.00 商誉 65,914,000.00 65,914,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4,497,000.00 965,486,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7,523,000.00 874,219,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978,328,000.00 53,275,759,000.00 资产总计 95,258,367,000.00 94,008,855,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8,152,000.00 12,676,44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556,679,000.00 14,613,079,000.00 应付账款 11,565,056,000.00 11,323,422,000.00 预收款项 2,117,358,000.00 3,646,738,000.00 6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728,066,000.00 1,471,195,000.00 应交税费 506,438,000.00 428,185,000.00 应付利息 193,472,000.00 175,519,000.00 应付股利 10,0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585,113,000.00 1,623,653,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38,195,000.00 6,496,195,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200,210,000.00 149,317,000.00 预计负债-流动 407,989,000.00 408,381,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1,616,728,000.00 53,022,124,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131,497,000.00 7,988,331,000.00 应付债券 5,979,495,000.00 2,990,968,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06,017,000.00 1,112,99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217,009,000.00 12,092,294,000.00 负债合计 65,833,737,000.00 65,114,418,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4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6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298,277,000.00 10,296,201,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46,512,000.00 -153,624,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08,206,000.00 2,108,206,0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103,398,000.00 10,638,814,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839,369,000.00 25,365,597,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3,585,261,000.00 3,528,84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424,630,000.00 28,894,437,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258,367,000.00 94,008,855,000.00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2,785,000.00 330,214,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472,000.00 10,214,000.00 应收账款 2,588,580,000.00 3,446,404,000.00 预付款项 4,609,000.00 7,858,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14,787,00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6,281,415,000.00 16,380,794,000.00 存货 143,791,000.00 375,424,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5,340,000.00 30,179,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69,085,000.00 20,662,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9,717,864,000.00 20,601,749,000.00 非流动资产: 6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4,840,000.00 14,84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8,327,037,000.00 7,908,687,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34,860,000.00 2,016,601,000.00 在建工程 4,227,000.00 12,879,000.00 工程物资 42,379,000.00 32,034,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16,897,000.00 123,720,0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3,992,000.00 77,31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42,000.00 8,547,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397,774,000.00 10,199,618,000.00 资产总计 30,115,638,000.00 30,801,367,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707,662,000.00 3,165,639,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37,550,000.00 711,800,000.00 应付账款 1,423,860,000.00 3,127,022,000.00 预收款项 14,612,000.00 20,838,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84,433,000.00 93,701,000.00 应交税费 3,106,000.00 4,565,000.00 应付利息 172,916,000.00 145,527,0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553,819,000.00 1,667,216,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49,717,000.00 4,791,251,000.00 6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流动负债 779,000.00 808,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0,148,454,000.00 13,728,367,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08,473,000.00 3,065,523,000.00 应付债券 5,979,495,000.00 2,990,968,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09,000.00 2,489,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889,677,000.00 6,058,980,000.00 负债合计 19,038,131,000.00 19,787,347,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4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54,958,000.00 5,854,958,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99,464,000.00 499,464,000.00 未分配利润 2,247,085,000.00 2,183,598,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77,507,000.00 11,014,020,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115,638,000.00 30,801,367,000.0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1,582,366,000.00 26,715,706,000.00 6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收入 31,582,366,000.00 26,715,706,000.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030,739,000.00 26,375,260,000.00 其中:营业成本 26,075,750,000.00 22,253,817,000.0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0,930,000.00 464,077,000.00 销售费用 1,201,130,000.00 985,814,000.00 管理费用 2,302,538,000.00 1,926,761,000.00 财务费用 628,644,000.00 637,036,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161,747,000.00 107,755,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89,339,000.00 -7,185,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90,805,000.00 -11,446,000.00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2,288,000.00 333,261,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389,048,000.00 362,773,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0,798,000.00 47,103,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763,000.00 16,384,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30,538,000.00 648,931,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206,342,000.00 87,349,00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24,196,000.00 561,582,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6,660,000.00 360,691,000.00 少数股东损益 157,536,000.00 200,891,000.00 6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997,000.00 38,968,00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7,112,000.00 47,265,000.00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7,112,000.00 47,265,000.00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4,487,000.00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112,000.00 51,752,000.0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1,115,000.00 -8,297,000.00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30,193,000.00 600,55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73,772,000.00 407,956,000.00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6,421,000.00 192,594,000.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9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7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374,701,000.00 12,316,885,000.00 减:营业成本 2,107,509,000.00 11,687,153,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407,000.00 22,294,000.00 销售费用 5,688,000.00 18,272,000.00 管理费用 148,696,000.00 150,551,000.00 财务费用 431,445,000.00 395,631,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5,259,000.00 8,927,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11,396,000.00 2,531,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907,000.00 36,588,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27,618,000.00 10,422,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244,00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4,906,000.00 11,206,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29,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195,000.00 35,804,000.0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6,682,000.00 14,983,00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487,000.00 20,821,00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87,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4,487,000.00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4,487,000.00 7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3,487,000.00 16,334,000.0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881,353,000.00 27,256,985,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08,648,000.00 550,023,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2,869,000.00 238,961,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102,870,000.00 28,045,969,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030,595,000.00 21,477,527,00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7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952,021,000.00 4,997,255,000.00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24,188,000.00 1,181,946,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4,025,000.00 932,910,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080,829,000.00 28,589,638,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2,041,000.00 -543,669,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66,000.00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499,353,000.00 53,999,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540,000.00 86,087,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57,359,000.00 144,34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352,455,000.00 3,489,037,000.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2,780,000.00 34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45,235,000.00 3,834,037,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7,876,000.00 -3,689,69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42,088,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276,295,000.00 15,200,234,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982,000.00 240,286,000.00 7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22,277,000.00 18,782,60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569,412,000.00 10,170,33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31,898,000.00 774,816,000.0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01,310,000.00 10,945,151,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0,967,000.00 7,837,457,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4,198,000.00 54,983,000.0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0,670,000.00 3,659,081,00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89,466,000.00 4,710,942,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58,796,000.00 8,370,023,000.0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09,553,000.00 16,922,866,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478,000.00 1,545,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621,000.00 34,274,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41,652,000.00 16,958,685,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06,795,000.00 13,251,537,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12,725,000.00 445,497,000.00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5,773,000.00 137,792,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672,000.00 4,473,035,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12,965,000.00 18,307,861,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1,313,000.00 -1,349,176,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93,486,000.00 257,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3,486,000.00 4,518,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9,411,000.00 13,206,000.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7,800,000.00 50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7,211,000.00 513,206,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25,000.00 -508,688,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42,08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17,379,000.00 3,431,515,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49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17,379,000.00 6,941,093,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86,938,000.00 3,293,23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82,422,000.00 371,637,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5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79,212,000.00 3,664,872,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8,167,000.00 3,276,221,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10,000.00 10,448,000.0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081,000.00 1,428,805,00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227,000.00 152,428,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0,146,000.00 1,581,233,000.0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7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2,476, 10,296, -153,62 2,108,2 10,638, 3,528,8 28,894, 一、上年期末余额 000,00 201,000 4,000.0 06,000. 814,000 40,000. 437,000 0.00 .00 0 00 .00 00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2,476, 10,296, -153,62 2,108,2 10,638, 3,528,8 28,894, 二、本年期初余额 000,00 201,000 4,000.0 06,000. 814,000 40,000. 437,000 0.00 .00 0 00 .00 00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2,076,0 7,112,0 464,584 56,421, 530,193 金额(减少以“-” 00.00 00.00 ,000.00 000.00 ,000.0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7,112,0 466,660 156,421 630,193 额 00.00 ,000.00 ,000.00 ,000.00 -100,00 -100,00 (二)所有者投入 0,000.0 0,000.0 和减少资本 0 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100,00 -100,00 4.其他 0,000.0 0,000.0 0 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7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2,076,0 -2,076,0 内部结转 00.00 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2,076,0 -2,076,0 4.其他 00.00 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476, 10,298, -146,51 2,108,2 11,103, 3,585,2 29,424,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0 277,000 2,000.0 06,000. 398,000 61,000. 630,000 0.00 .00 0 00 .00 00 .00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2,354, 7,042,2 -162,18 1,964,5 10,511, 3,146,6 24,856,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0,00 55,000. 1,000.0 45,000. 045,000 77,000. 441,000 0.00 00 0 00 .00 00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7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354, 7,042,2 -162,18 1,964,5 10,511, 3,146,6 24,856,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0,00 55,000. 1,000.0 45,000. 045,000 77,000. 441,000 0.00 00 0 00 .00 00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121,90 3,224,4 3,796,6 47,265, 232,657 170,375 金额(减少以“-” 0,000. 22,000. 19,000. 000.00 ,000.00 ,000.00 号填列) 00 00 00 (一)综合收益总 47,265, 360,691 192,594 600,550 额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121,90 3,220,1 3,342,0 (二)所有者投入 0,000. 88,000. 88,000. 和减少资本 00 00 00 121,90 3,220,1 3,342,0 1.股东投入的普 0,000. 88,000. 88,000. 通股 00 00 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123,80 -146,01 -22,219 (三)利润分配 0,000.0 9,000.0 ,000.00 0 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123,80 -146,01 3.对所有者(或 -22,219 0,000.0 9,000.0 股东)的分配 ,000.00 0 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4,234,0 -4,234,0 内部结转 00.00 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4,234,0 -4,234,0 7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00.00 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476, 10,266, -114,91 1,964,5 10,743, 3,317,0 28,653,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00 677,000 6,000.0 45,000. 702,000 52,000. 060,000 0.00 .00 0 00 .00 00 .0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2,183,5 2,476,00 5,854,958 499,464,0 11,014,02 一、上年期末余额 98,000. 0,000.00 ,000.00 00.00 0,000.00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2,183,5 2,476,00 5,854,958 499,464,0 11,014,02 二、本年期初余额 98,000. 0,000.00 ,000.00 00.00 0,000.00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63,487, 63,487,00 金额(减少以“-” 000.00 0.0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63,487, 63,487,00 额 000.00 0.0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7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247,0 2,476,00 5,854,958 499,464,0 11,077,50 四、本期期末余额 85,000. 0,000.00 ,000.00 00.00 7,000.00 00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2,306,3 2,354,10 2,634,820 4,487,000 499,348,0 7,799,105 一、上年期末余额 50,000. 0,000.00 ,000.00 .00 00.00 ,000.00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8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 2,306,3 2,354,10 2,634,820 4,487,000 499,348,0 7,799,105 二、本年期初余额 50,000. 0,000.00 ,000.00 .00 00.00 ,000.00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102,97 121,900, 3,220,188 -4,487,00 3,234,622 金额(减少以“-” 9,000.0 000.00 ,000.00 0.00 ,000.00 号填列) 0 (一)综合收益总 -4,487,00 20,821, 16,334,00 额 0.00 000.00 0.00 (二)所有者投入 121,900, 3,220,188 3,342,088 和减少资本 000.00 ,000.00 ,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121,900, 3,220,188 3,342,088 通股 000.00 ,000.00 ,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123,80 -123,800, (三)利润分配 0,000.0 000.00 0 1.提取盈余公积 -123,80 2.对所有者(或 -123,800, 0,000.0 股东)的分配 000.00 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8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203,3 2,476,00 5,855,008 499,348,0 11,033,72 四、本期期末余额 71,000. 0,000.00 ,000.00 00.00 7,000.00 00 三、公司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 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经原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 经贸企改[2002]153号)以及《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复函》(国经贸厅企改[2002]348 号)批准,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200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于2002年6月11日整体变更 设立本公司。本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440301501127941,经营期限为59年),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坪山新 区比亚迪路3009号。本公司及子公司(“本集团”)目前主要从事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 务、手机部件及组装和二次充电电池等业务。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0千元,股本总数为39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元。 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转 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423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 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19号)等文件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 31日在境外首次发售境外上市外资股149,5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后 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39,500千元。 经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商资批[2008]490号)、深圳市贸易工 业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8]1240号)以及本公司2008年3月20日 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539,500千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方式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转增完 成后,股本总额由人民币539,500千元增至人民币2,050,100千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43号)批准, 本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向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0千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外资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715号)批准, 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050,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275,100千元,并于2009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81号)核准, 本公司首次发行境内上市社会公众股(A股)。该次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发行数量 为79,000千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于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 始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 8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 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 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476,000千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 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 进口分销);道路普通货运;3D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 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 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本集团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本公司。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6日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2,336,689千元,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他日常营运所 需,不会因营运资金的短缺而面临有关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 础编制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8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 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 制本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 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 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 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 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 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 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 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 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 8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 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 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 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 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 资方。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 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 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 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 8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 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 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 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 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 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需偿还、实质构成对境外子 公司的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管理层将母子公司的此 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消,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 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 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 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 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 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 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8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 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 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 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 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 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 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8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 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 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为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 需支出的当前最佳估计数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 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 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备抵项目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 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 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 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8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试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 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 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严重”根据公允 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 的客观证据的,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 合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或期间长短, 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本集团通常认为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50%为严重下跌,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持续 时间超过12个月为非暂时性下跌。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 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0、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 千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大应收款项。 8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一) 账龄分析法 非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二)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一: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长期应收款及其他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应收款计提 款的计提比例(%) (%) 比例(%) 2年以内(含2年) - - - 2-3年(含3年) 10 10 - 3-4年(含4年) 30 30 - 4-5年(含5年) 50 50 - 5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二: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长期应收款及其他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应收款计提 款的计提比例(%) (%) 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75 - 1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 著差异。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9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 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生产用模具等。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生产用模具 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 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原材料、在产品及周转材 料按类别计提。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以及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 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 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 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 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 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 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 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 9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资或出售 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 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 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 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折旧方法 除永久业权土地不计提折旧以及除机器设备中的模具按工作量法折旧外,其余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按照年限平均法折旧 的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50 年 5% 1.9%-9.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 9.5%-19%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年 5% 19%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及 5 年以下 5% 19%及 19%以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 整。 9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 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 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 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 9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在各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47-99年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2-10年 软件 5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 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 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新能源汽车研发支出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生产总量法计算摊销之外,其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 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 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 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 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 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 无形资产。 17、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9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 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 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 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 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其他地区 本集团除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退休计划,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9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9、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 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 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 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收入 收入仅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 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 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 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 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交易的完工进 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集团以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 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9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 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 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在租约持续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21、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 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 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 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 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9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 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 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 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 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 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3、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9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照租赁资产的折旧进 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售后租回交易认为定经营租赁的,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并计入递延收 益,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大于公允价值 的部分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售后租回交易未被认定为经营租赁的,由于与标的资产(出租物)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转 移,本集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定其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 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 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 2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4. 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5.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 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 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 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 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 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9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 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 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 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 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 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6.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 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 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租赁 本集团亦就资产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其实质为资产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相关条款,作为承租 人,该等资产的与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至本集团,因此亦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对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售后租回安排,本集团按照重置成本法确认交易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在租赁开 始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来判断租回业务属于融资 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以及相应的处理。 股利分配引起的代扣代缴所得税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对于其境外子公司来源于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分派的股利是否需要计提代扣代缴所得税取决于股利 实际支付时点。本集团若预计该盈利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予以分派,且能控制该等子公司由股利分派产 生的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则不需计提上述代扣代缴所得税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 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 不确定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 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 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1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 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 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金额以及相应的税 率,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由管理层根据会影响应收款项回收的客观证据(如债务人破产或出现严重财务困难 的可能性)确定。管理层将会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坏账准备。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 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项目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 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有关的估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以年限平均法或生产总量法计算固 定资产的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反映了管理层就本集团拟从使用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获得未来经济 利益的期间的估计。 产品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出售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管理层根据销售量与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货记录估计因该产品质量 保证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并适当时折现至其现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0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 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算销项税,并按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本集团直 增值税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接出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按照“免、抵、 退”的有关规定执行,退税率为 0%-17%。 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 3%计缴。 汽车消费税按照 1%-9%从价定率计缴消 消费税 按不同排量的汽车收入 费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按照属 营业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 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的 3%或 5% 计缴营业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应本集团内各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分、子公司的个别情况按国家规定的比 例 1-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集团依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应纳税 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缴纳。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及当地有关规定 堤围防护费 按照营业收入 计缴。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支付予 个人所得税 支付予职工的所得税 职工的所得额由本集团按超额累进税率 代为扣缴所得税。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 海外税项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计算 法规计算 2、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为2004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根据财 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税收 优惠有关规定,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年为五免 五减半的第一个免税年度。 10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2012年通 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已于2015年7月申请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预计将于2015年通过复审并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1998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2012年再次认定 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已于2015年6月申请国家级高 新技术企业复审,预计将于2015年通过复审并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为2005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2012年再次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已于2015年6月申请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预计将于2015年通过复审并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 2012年11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公司已于2015年7 月申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预计将于2015年通过复审并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07年6月设立于惠州市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3 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是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 11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公司已于2015年7月申请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预计将于2015年通过复审并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 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 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 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陕西省发改委根据《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 目,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4月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2012年至2020年按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8年12月设立于商洛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 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 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 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2014年本公司由外资 变为内资企业,陕西省发改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 励发展的产业,2014年至2020年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 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 10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 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 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陕西省发改委根据《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 目,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4月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2015年至2020年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为2002年设立于上海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4 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年-2016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北京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通过国家级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已于2015年7月申请国家级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预计将于2015年通过复审并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长沙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再次认定 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为2008年设立于宁波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9月被认定 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已于2015年6月申请国家级高 新技术企业复审,预计将于2015年通过复审并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56 724 银行存款 3,558,340 4,088,742 其他货币资金 317,716 363,698 合计 3,876,512 4,453,16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08,896 385,697 其他说明 于2015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7,589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30,469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60,12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3,229千元)为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302,439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 370,903千元)。 10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于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和境内子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6,457千元(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14,794千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3个月至1年,依本集团 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银行通知存款的存款期限为7天,依本 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相应的银行通知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317,832 5,840,836 商业承兑票据 1,518,365 3,511,519 合计 3,836,197 9,352,355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7,167 商业承兑票据 0 合计 17,167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174,419 19,811 商业承兑票据 0 0 合计 2,174,419 19,811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52,274 合计 52,274 10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795,705 5.24% 160,678 20.19% 635,027 403,663 2.87% 167,211 41.42% 236,452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4,227,9 14,073,99 13,585,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3.70% 153,944 1.08% 96.74% 103,939 0.77% 13,481,232 34 0 171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61,080 1.06% 22,871 14.20% 138,209 54,755 0.39% 20,510 37.46% 34,245 的应收账款 15,184,7 14,847,22 14,043, 合计 100.00% 337,493 2.22% 100.00% 291,660 2.08% 13,751,929 19 6 58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50,144 50,144 100.00% 客户已破产 客户二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三 20,469 20,469 100.00% 破产清算中 客户四 19,159 19,159 100.00% 执行裁决中 客户五 14,129 13,829 98.00% 争议中 其他 645,058 10,331 2.00% 争议中 合计 795,705 160,678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1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13,267,860 26,224 0.20% 1 年以内小计 13,267,860 26,224 0.20% 1至2年 871,587 83,984 9.64% 2至3年 30,814 19,327 62.72% 3 年以上 57,673 24,409 42.32% 3至4年 50,247 16,982 33.80% 4至5年 1,263 1,263 100.00% 5 年以上 6,163 6,163 100.00% 合计 14,227,934 153,944 1.0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0,572,00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4,068,00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以前期间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大的重大应收 账款转回或收回情况。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货款 82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无重大的应收账款核销。 10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第三方 1,992,234 13.12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第三方 687,373 25,978 4.53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第三方 333,153 2.19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295,843 94 1.95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第三方 294,910 1.94 3,603,513 26,072 23.73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与多家银行订立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将若干应收账款转让予银行(“应收 账款保理”)。在若干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下,本集团不需要承担应收账款转让后的债务人违约风险和延迟 还款风险,已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之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集团对该保理 协议下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于2015年6月30日相关保理协议下已转让而未到期的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90,004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04,279千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人民 币1,586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427千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57,979 84.99% 287,592 84.93% 1至2年 15,765 8.48% 20,617 6.09% 2至3年 7,045 3.79% 4,161 1.23% 3 年以上 5,097 2.74% 26,241 7.75% 合计 185,886 -- 338,611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15年6月30日,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账款 1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金额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项余额第一大客户 11,663 6.27 预付款项余额第二大客户 10,551 5.68 预付款项余额第三大客户 7,345 3.95 预付款项余额第四大客户 4,835 2.60 预付款项余额第五大客户 4,598 2.47 合计 38,992 20.97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160,325 30.96% 94,886 59.18% 65,439 170,927 25.98% 94,886 55.51% 76,041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357,566 69.04% 0 0.00% 357,566 487,020 74.02% 0 0.00% 487,020 其他应收款 合计 517,891 94,886 423,005 657,947 94,886 563,06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94,863 79,041 83.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65,462 15,845 24.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合计 160,325 94,886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107,267 119,013 员工借款 51,014 54,666 出口退税及税金 16,808 33,091 待摊费用 30,002 34,638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91,024 79,203 政府补贴 10,000 110,000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160,325 170,927 公务车预支借款 17,148 18,829 其他 34,303 37,580 合计 517,891 657,947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94,863 三年以上 18.32% 79,041 一大客户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65,462 三年以上 12.64% 15,845 二大客户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保证金及押金 24,843 一至两年 4.80% 三大客户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保证金及押金 23,228 三年以上 4.49% 四大客户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保证金及押金 13,820 一年以内 2.67% 五大客户 合计 -- 222,216 -- 42.92% 94,886 1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千元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及依据 湖南环科园开发建设投 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产 将于 2015 年 7 月收到 10,000 一年以内 资公司 业发展基金 10,000 千元 合计 -- 10,000 -- --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004,888 175,270 2,829,618 2,585,807 162,162 2,423,645 在产品 5,665,063 51,262 5,613,801 4,233,703 85,961 4,147,742 库存商品 4,120,514 139,533 3,980,981 2,851,292 128,125 2,723,167 周转材料 841,468 15,265 826,203 697,104 13,341 683,763 合计 13,631,933 381,330 13,250,603 10,367,906 389,589 9,978,317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千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62,162 46,390 33,282 175,270 在产品 85,961 7,491 42,190 51,262 库存商品 128,125 56,804 45,396 139,533 周转材料 13,341 4,558 2,634 15,265 合计 389,589 115,243 123,502 381,330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59,71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存货 及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3,670千元(2014年12月31日:无)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543,388千元 (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短期借款; 本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 的净值。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为产品价格回升或产成品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11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于2015年6月30日,本期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2014年: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销售商品 524,826 307,581 合计 524,826 307,581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及利息 65,316 46,487 待抵扣增值税 2,208,646 1,873,863 职工福利房成本 61,822 67,728 合计 2,335,784 1,988,078 其他说明: 亚迪二村工程于2013年竣工,分项验收已完成并开始对员工销售。2015年1-6月确认营业收入金额 为人民币5,141千元(2014年1-6月:人民币400,547千元),将其他流动资产中人民币4,703千元结 转营业成本(2014年1-6月:人民币375,661千元)。确认收入的部分已收到全部房款并办理员工的 收房手续。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0 0 0 0 0 0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按成本计量的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合计 35,000 0 35,000 35,000 0 35,000 11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被投资单 本期现金 单位持股 位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红利 比例 前海保险 5,000 5,000 5.00% 交易中心 深圳市前 海鹏诚建 30,000 30,000 3.23% 1,466 鑫投资基 金企业 合计 35,000 35,000 -- 1,466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千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公允价值相对于 持续下跌时间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具项目 成本的下跌幅度 (个月) 其他说明 本期末公司无持有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12 个月,尚未根据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差额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 405,148 405,148 315,311 315,311 5%-8% 品 合计 405,148 405,148 315,311 315,311 --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 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期末余额 位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计提减值 其他 期末余额 确认的投 现金股利 11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资损益 收益调整 变动 或利润 准备 一、合营企业 "深圳市 鹏程电动 汽车出租 有限公司 20,474 1,871 22,345 (“鹏程出 租”)(注 1)" "深圳比 亚迪戴姆 勒新技术 有限公司 866,169 -108,648 757,521 (“比亚迪 戴姆 勒”)(注 2)" "天津比 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115,054 35,000 -12,342 137,712 (“天津比 亚迪”) (注 3)" "南京江 南纯电动 出租汽车 有限公司 7,155 327 7,482 (""江南 出租"") (注 4)" "深圳比 亚迪电动 汽车投资 有限公司 4,891 -781 4,110 (“比亚 迪电动汽 车”)(注 5)" 广州广汽 比亚迪新 60,692 91,800 -3,672 148,820 能源客车 有限公司 11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广汽比 亚迪”)(注 6) 盛世新迪 电动汽车 服务有限 980 980 公司(“盛 世新 迪”)(注 7) 比亚迪汽 车金融有 限公司 400,000 884 400,884 (“汽车金 融”) (注 8) 杭州西湖 比亚迪新 能源汽车 有限公司 49,000 49,000 (“杭州西 湖汽 车”)(注 9) 小计 1,074,435 576,780 -122,361 0 0 0 0 1,528,854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 喀则扎布 耶锂业高 科技有限 272,249 -603 271,646 公司(“扎 布耶锂 业”)(注 10)" 深圳比亚 迪国际融 资租赁有 限公司 60,031 116 60,147 (“国际 融资租 赁”)(注 11) "山煤灵 2,000 2,000 丘比星实 1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业开发有 限公司 (“山煤 灵丘比 星”)(注 12)" "西藏昌 都地区天 晖新能源 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 1,697 -15 1,682 (“西藏 昌都天 晖”)(注 13)" "杭州西 湖新能源 汽车运营 有限公司 3,141 514 3,655 (“杭州西 湖运 营”)(注 14)" 深圳市前 海绿色交 通有限公 司(“前海 6,000 -415 5,585 绿色交 通”)(注 15) 深圳市深 电能售电 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深电 能”)(注 16) 小计 339,118 16,000 0 -403 0 0 0 0 354,715 0 合计 1,413,553 592,780 0 -122,764 0 0 0 0 1,883,569 0 其他说明 注1: 于2010年3月2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工业”)与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巴士集团”)共同出资设立鹏程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5%和55%。根据章程,鹏程出租董事 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鹏程出租的重 11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深圳巴士集团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深圳巴士集团对鹏程出租实 施共同控制,因此鹏程出租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2: 于2011年2月16日,汽车工业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戴姆勒”)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 戴姆勒,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2年12月、2013年8月和2014年3月汽车工业分别以人民币 450,000千元、150,000千元和280,000千元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戴姆勒以同比例对比亚迪戴姆 勒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比亚迪戴姆勒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 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迪戴姆勒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戴姆勒 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对比亚迪戴姆勒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比亚迪戴姆勒为本集团之合营企 业。 注3: 于2013年11月21日,汽车工业与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公交集团”)共 同出资设立天津比亚迪,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4年7月、2015年3月、2015年5月,汽车工 业分别以人民币85,000千元、25,000千元和10,000千元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天津公交集团均以 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天津比亚迪董事会七名董事中,双方各委派三名,共同外聘一名,汽 车工业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天津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 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天津公交集团对天津 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天津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4:于2013年12月27日,汽车工业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交集团”)共同出资 设立江南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根据章程,江南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 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江南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 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南京公交集 团对江南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江南出租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5:于2014年6月30日,汽车工业与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招商”)及其子公司深圳 市中科招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科”)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电动汽车,各方持股比例分 别为50%、40%和10%。根据章程,比亚迪电动汽车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 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迪电动汽车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 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中科招商和深圳中科对 比亚迪电动汽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对比亚迪电动汽车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6:于2014年8月4日,本公司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汽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广汽比亚 迪,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于2015年6月,公司以人民币91,800千元对广汽比亚迪进行增 资,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根据章程,广汽比亚迪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比亚迪股份委派, 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广汽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 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比亚迪股份和广汽集团对广汽比亚迪实 施共同控制,因此广汽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7:于2014年11月4日,汽车工业与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共同出资设立盛世新 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盛世新迪”),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9%和51%。根据章程,盛世新迪董 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盛世新迪的 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汽车工业和新国线对盛世新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盛世新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2015年3月, 1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集团对盛世新迪进行注资人民币980千元。 注8:于2015年2月2日,本公司收到了《陕西银监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陕 银监复[2015]2号,同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 本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截至2015年6月30日,双方出资已完成。按照2015年4月签订的章程, 汽车金融公司设董事五名,有四名由本公司委派,章程约定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 董事的一致通过,因此,本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汽车 金融公司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9:于2015年1月,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启星东方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比亚 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韶关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西湖汽车,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 26%、25%、25%和24%。根据章程,杭州西湖运营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 其表决权比例之五分之二且董事会每项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公司与 其他股东对杭州西湖汽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杭州西湖汽车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10:于2011年3月,本公司以人民币201,825千元现金收购扎布耶锂业18%的股权。根据章程,扎 布耶锂业董事会九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2%。于2011年9月,本公 司以人民币90,000千元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扎布耶锂业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对扎布耶锂业进行 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占扎布耶锂业的股权比例不变。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十一 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18%。由于本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50.72%和20%,按照章程约定扎布耶的重要 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因 此,本公司对扎布耶锂业具有重大影响,扎布耶锂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1:于2014年7月,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国 际融资租赁,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和70%。于2015年1月,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国际融资租赁增资后,比例分别变更为15%、 35%及50%。根据章程,国际融资租赁董事会四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 之25%。因此,本公司对国际融资租赁具有重大影响,国际融资租赁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2:于2014年4月,汽车工业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煤灵丘比星,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和20%。根据章程,董事会五名 董事中,有一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山煤灵丘比星具有重大 影响,山煤灵丘比星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3:于2014年5月,汽车工业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昌都新区昌禾聚鑫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西藏昌都天晖,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 20%、70%、5%和5%。根据章程,西藏昌都天晖董事会七名董事中,有二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 其表决权比例之29%。因此,本公司对西藏昌都天晖具有重大影响,西藏昌都天晖为本集团之联营 企业。 注14: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与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普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 伟星共同出资设立杭州西湖运营,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9%、31%、20%和20%。根据章程,杭州 11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西湖运营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杭州 西湖运营具有重大影响,杭州西湖运营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5:于2014年12月,汽车工业与深圳市新国线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国线交通”)、深圳市前 海联合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前海联合发展”)共同出资设立前海绿色交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 40%、30%。根据章程,前海绿色交通董事会七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 之29%。因此,本公司对前海绿色交通具有重大影响,前海绿色交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6:于2015年1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电能投资合伙企业、深圳是陆科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深电能”),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 和20%。根据章程深电能董事会5名董事中,有1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20%,因此,本 公司对深电能具有重大影响,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于2015年6月30日及2014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情况,因此,不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449,312 30,625,806 359,739 5,011,078 48,445,935 1.期初余额 12,098,407 30,354,982 306,145 4,732,883 47,492,417 2.本期增加金 398,246 2,241,611 61,606 401,838 3,103,301 额 (1)购置 39,642 1,691,998 53,241 276,431 2,061,312 (2)在建工 358,604 549,613 8,365 125,407 1,041,989 程转入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47,341 1,970,787 8,012 123,643 2,149,783 额 11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处置或 40,685 1,966,953 4,734 122,272 2,134,644 报废 (2)外币报表折 6,656 3,834 3,278 1,371 15,139 算差额 4.期末余额 12,449,312 30,625,806 359,739 5,011,078 48,445,935 二、累计折旧 1,664,848 13,582,114 153,508 3,054,498 18,454,968 1.期初余额 1,508,388 12,755,310 127,536 2,756,849 17,148,083 2.本期增加金 166,596 1,401,845 30,492 343,732 1,942,665 额 (1)计提 166,596 1,401,845 30,492 343,732 1,942,665 3.本期减少金 10,136 575,041 4,520 46,083 635,780 额 (1)处置或 9,128 572,222 3,839 45,828 631,017 报废 (2)外币报表折 1,008 2,819 681 255 4,763 算差额 4.期末余额 1,664,848 13,582,114 153,508 3,054,498 18,454,968 三、减值准备 42,353 283,957 326,310 1.期初余额 42,353 287,176 329,529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3,219 3,219 额 (1)处置或 3,219 3,219 报废 4.期末余额 42,353 283,957 326,310 四、账面价值 10,742,111 16,759,735 206,231 1,956,580 29,664,657 1.期末账面价 10,742,111 16,759,735 206,231 1,956,580 29,664,657 值 2.期初账面价 10,547,666 17,312,496 178,609 1,976,034 30,014,805 值 1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55,818 10,386 27,817 17,615 机器设备 419,026 194,318 224,708 0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运输工具 82,691 房屋及建筑物 25,722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惠州工业园部分房产 744,898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坪山工业园部分房产 2,233,660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即将办理房产证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宝龙工业园部分房产 53,782 厂房功能变更,正在进行消防验收 南京工业园部分房产 71,529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长沙工业园部分房产 149,625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西安工业园部分房产 446,633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其他说明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59,71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存货 及账面价值为83,670千元(2014年12月31日:无)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543,388千元(2014年12 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短期借款;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83,78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373千元)的机器 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5,439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501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258,833千 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00,057千元(2014年12 月31日:人民币225,330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2,804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 101,702千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 赁期为三至五年。本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 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 长期借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12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118,18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928,903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 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790,000千元),其中本期已还款人民币589,435 千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仍需偿还借款为人民币3,407,182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69,784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2,601千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 ")。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 按每年人民币402,208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 产或续租。本集团认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 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 (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中未办妥房产证的固定资产原价为人民币3,902,115千元(2014年 12月31日:人民币3,839,277千元),净值为人民币3,700,12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37,592千元)。 1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坪山工业园 1,090,197 1,090,197 1,173,269 1,173,269 葵涌工业园 5,716 5,716 12,915 12,915 宝龙工业园 230,708 230,708 173,805 173,805 惠州工业园 1,090,300 1,090,300 881,893 881,893 上海工厂工程 66,138 66,138 88,389 88,389 西安工厂工程 1,630,925 1,630,925 1,451,024 1,451,024 商洛工业园 1,616,725 1,616,725 1,112,139 1,112,139 长沙工业园 1,088,110 1,088,110 1,192,495 1,192,495 韶关工业园 81,165 81,165 70,248 70,248 南京工业园 170,341 170,341 103,031 103,031 大连工业园 81,236 81,236 43,583 43,583 梧州工业园 14,298 14,298 13,346 13,346 杭州工业园 82,177 82,177 32,405 32,405 青岛工业园 6,391 6,391 承德工业园 7,304 7,304 其他工业园 30,887 30,887 16,075 16,075 12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7,292,618 7,292,618 6,364,617 6,364,617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千元 工程 本期转 本期 累计 其中:本 利息资本 本期利 项目名 本期增加 入固定 其他 投入 工程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化累计金 息资本 称 金额 资产金 减少 占预 进度 资本化 源 额 化率 额 金额 算比 金额 例 坪山工 72.00 建设 金融机 2,772,630 1,173,269 312,862 -395,902 -32 1,090,197 47,190 10,870 5.80% 业园 %中 构贷款 葵涌工 72.00 建设 95,852 12,915 20,512 -25,650 -2,061 5,716 其他 业园 %中 宝龙工 93.00 基本 金融机 416,382 173,805 158,061 -101,128 -30 230,708 12,847 12,847 5.81% 业园 % 完工 构贷款 惠州工 83.00 建设 金融机 2,301,895 881,893 425,200 -215,388 -1,405 1,090,300 8,302 3,517 5.55% 业园 %中 构贷款 上海工 91.00 基本 金融机 212,512 88,389 32,370 -54,621 66,138 1,074 1,074 5.42% 厂工程 % 完工 构贷款 西安工 56.00 建设 金融机 4,371,356 1,451,024 230,455 -50,554 1,630,925 157,192 28,686 5.82% 厂工程 %中 构贷款 商洛工 93.00 基本 金融机 1,872,960 1,112,139 532,596 -28,010 1,616,725 119,771 3,323 6.20% 业园 % 完工 构贷款 长沙工 62.00 建设 金融机 2,584,575 1,192,495 35,544 -139,929 1,088,110 170,774 10,981 6.31% 业园 %中 构贷款 韶关工 73.00 建设 金融机 275,743 70,248 33,176 -22,259 81,165 2,416 2,416 5.78% 业园 %中 构贷款 南京工 89.00 建设 275,941 103,031 67,505 -195 170,341 其他 业园 %中 大连工 57.00 建设 144,835 43,583 37,653 81,236 其他 业园 %中 梧州工 27.00 建设 55,513 13,346 1,614 -662 14,298 其他 业园 %中 杭州工 89.00 建设 金融机 96,985 32,405 51,378 -1,606 82,177 1,877 1,877 5.80% 业园 %中 构贷款 青岛工 11.00 建设 56,550 6,391 6,391 其他 业园 %中 12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承德工 16.00 建设 44,791 7,304 7,304 其他 业园 %中 其他工 79.00 建设 76,051 16,075 20,897 -6,085 30,887 其他 业园 %中 -1,041,9 合计 15,654,571 6,364,617 1,973,518 -3,528 7,292,618 -- -- 521,443 75,591 -- 89 其他说明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83,78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373千元)的机器设备 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5,439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501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人民币258,833千元(2014 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00,05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 民币225,330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2,804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702千元)。 14、工程物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3,116,718 2,370,709 合计 3,116,718 2,370,709 其他说明: 于2015年6月30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以机器设备提单进行抵押取得短期借款。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5,183,889 5,819,554 380,642 11,384,085 1.期初余额 5,069,892 5,463,220 373,102 10,906,214 2.本期增加金 114,304 356,334 7,898 478,536 额 (1)购置 114,304 300 7,898 122,502 (2)内部研 356,034 356,034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12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本期减少金额 307 358 665 (1)处置 311 311 (2)外币报表折算 307 47 354 差额 4.期末余额 5,183,889 5,819,554 380,642 11,384,085 二、累计摊销 570,407 1,833,569 243,655 2,647,631 1.期初余额 520,712 1,506,647 222,559 2,249,918 2.本期增加金 50,777 326,922 21,208 398,907 额 (1)计提 50,777 326,922 21,208 398,907 3.本期减少金 1,082 112 1,194 额 (1)处置 1,060 72 1,132 (2)外币报表折算 22 40 62 差额 4.期末余额 570,407 1,833,569 243,655 2,647,631 三、减值准备 45,035 45,035 1.期初余额 45,035 45,035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5,035 45,035 四、账面价值 4,613,482 3,940,950 136,987 8,691,419 1.期末账面价 4,613,482 3,940,950 136,987 8,691,419 值 2.期初账面价 4,549,180 3,911,538 150,543 8,611,261 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45.30%。 12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西安工业园 62,022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梧州工业园 3,845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其他说明: 于2015年6月30日,账面价值人民币5,439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501千元)无形资产所有权受到限 制,系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439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人民币283,78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 币299,37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以及人民币258,83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 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00,05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5,330千元),其中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2,804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702千元)。2015年6月30日该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为人民币62千元(2014年:人民币124千元)。 16、开发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电池项目 157,907 157,907 手机项目 420,405 420,405 汽车项目 2,244,884 1,018,085 356,034 165,670 2,741,265 合计 2,244,884 1,596,397 356,034 743,982 2,741,265 其他说明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同时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意图,能产生经济利益三个条件的情况 下,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 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 产。本期新上市的车型已全部结束资本化结转无形资产,目前仍在开发支出的项目正处于各研发和试制 阶段。 于2015年6月30日,本期计入开发支出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49,137千元(2014年:人民币90,441千元), 本集团本期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率5.74%(2014年: 6.09%)。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或形成商誉的事 1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 比亚迪汽车有限 63,399 63,399 公司 比亚迪电子匈牙 4,875 4,875 利公司 馆林模具 7,311 7,311 合计 75,585 75,585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项 比亚迪汽车有限 4,796 4,796 公司 比亚迪电子匈牙 4,875 4,875 利公司 合计 9,671 9,671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汽车及相关产品 2015年0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商誉的账面金额 65,914 65,914 计算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于2015年6月30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假设。以 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预算毛利—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 发情况适当提高该平均毛利率。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确定基础是预算年度的预计物价指数。 分配至关于汽车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开发、折现率、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外部信息一 致。 12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 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3%(2014年:13%)。用于预测汽 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未来五年现金流的增长率为3%(2014年:3%),该增长率低于汽车行业长期平均增 长率。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62,757 40,319 276,315 42,73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397,962 59,697 281,267 42,306 可抵扣亏损 471,931 111,173 368,333 66,857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2,529,569 392,734 2,307,020 365,475 产摊销 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 1,909,233 289,087 1,717,696 261,844 政府补助 1,184,916 176,346 1,134,619 171,641 其他 98,989 15,141 94,192 14,632 合计 6,855,357 1,084,497 6,179,442 965,486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千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末余额 期初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4,497 965,4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463,142 1,613,725 可抵扣亏损 1,782,283 1,729,649 合计 3,245,425 3,343,374 1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千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5 年 50,084 2016 年 260,570 260,570 2017 年 619,634 619,634 2018 年 236,711 236,711 2019 年 490,092 511,098 2021 年 152,588 32,646 2022 年 18,906 18,906 2023 年 3,782 合计 1,782,283 1,729,649 -- 其他说明: 由于产生上述亏损的相关公司预计在未来盈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可足以抵扣亏损的盈利,本集团并 未对上述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 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大陆 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该规定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取 得的利润。倘若中国与该境外投资者的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则可能采用较低预提所得税税率。 就本集团而言,适用税率为10%。本集团须就中国大陆成立的某些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润 而派发的股息预提所得税。 于2015年6月30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就该等子公司未分配利润未来分派产生的纳税义务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为本集团控制该等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并认为相关期间产生的利润将不会于可预 见未来予以分派。于2015年6月30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中国大陆的该等子公司投资有关的暂时 性差异金额约为人民币6,668,822千元(2014年:人民币6,743,734千元)。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职工福利房成本 855,953 833,875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 29,573 36,581 土地预付款 111,997 3,763 12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997,523 874,219 其他说明: 该款项在2015年6月30日的余额主要是集团已动工建造的职工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及施工成本,其中土地使用权 金额为人民币683,024千元。本年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20,279千元(2014年1-6月:人民 币20,839千元),本集团本期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率为5.76%(2014年1-6月:5.95%)。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亚迪三村 1,825,310 833,875 855,953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543,388 238,212 保证借款 9,542,928 8,961,334 信用借款 4,921,836 3,476,894 合计 15,008,152 12,676,44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信用借款:于2015年6月30日,信用借款年利率为3.20%-6.33%(2014年12月31日:3.12%-6.46%)。 保证借款:于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9,542,928千元(2014年 12月31日:人民币8,961,334千元)。 抵押借款: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以下列项目抵押,借款利率为LIBOR+(100bps-280bps)(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率+(100 基点-280基点)):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59,71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存货及账面 价值为人民币83,670千元(2014年12月31日:无)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543,388千元(2014年12月31 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短期借款 于2015年6月30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1、应付票据 单位: 千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3,082,065 2,432,385 13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银行承兑汇票 11,474,614 12,180,694 合计 14,556,679 14,613,079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30,935,000.00 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款 11,565,056 11,323,422 合计 11,565,056 11,323,42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11,010 争议中 合计 11,010 --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售职工福利房款项 18,770 17,338 货款 2,098,588 3,629,400 合计 2,117,358 3,646,738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LUMIGON A/S 10,397 交货推迟 合计 10,397 -- 13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471,051 5,881,712 5,637,183 1,715,58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144 372,850 360,508 12,486 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4,378 4,378 合计 1,471,195 6,258,940 6,002,069 1,728,066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589,747 3,205,505 3,076,728 718,524 补贴 3、社会保险费 422 122,137 122,120 439 其中:医疗保险费 402 95,874 95,853 423 工伤保险费 9 14,534 14,536 7 生育保险费 11 9,846 9,848 9 其他 1,883 1,883 4、住房公积金 39 85,004 85,042 1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612,178 109,097 53,784 667,491 经费 劳务派遣费 268,665 2,359,969 2,299,509 329,125 合计 1,471,051 5,881,712 5,637,183 1,715,580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26 350,010 338,249 11,887 2、失业保险费 18 22,840 22,259 599 合计 144 372,850 360,508 12,486 其他说明: 本集团自2011年11月份起对部分员工采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募并派遣到本集团的形式。根据本公司及下属 13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子公司和深圳市皇马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马”)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月支付劳务派遣费 给皇马,该劳务派遣费包括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均依据企业薪酬制度及绩 效考核管理办法按足额发放。 25、应交税费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7,324 54,065 消费税 86,706 102,794 营业税 3,177 15,887 企业所得税 342,241 142,878 土地使用税 14,507 27,828 其他 42,483 84,733 合计 506,438 428,185 26、应付利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7,139 14,710 企业债券利息 152,358 135,85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3,975 24,951 合计 193,472 175,519 27、应付股利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未支付原因为尚未领取 13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8、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设备及维修备件款 953,980 1,076,767 保证金 395,418 340,889 医疗互助基金 127,591 119,910 供应商索赔款 11,786 19,835 其他 96,338 66,252 合计 1,585,113 1,623,65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27,526 质保金 供应商二 21,511 质保金 供应商三 20,267 质保金 供应商四 14,072 安装及运费 合计 83,376 --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668,411 2,479,407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984,187 一年内到期的其它抵押借款 1,069,784 1,032,601 合计 3,738,195 6,496,195 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87,780 146,406 未实现融资收益 10,175 1,122 13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 2,255 1,789 合计 200,210 149,317 3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97,253 123,628 保证借款 1,964,871 2,096,105 信用借款 2,731,975 2,804,582 其它抵押借款 2,337,398 2,964,016 合计 7,131,497 7,988,331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银行保证借款:于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1,964,871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096,105千元); 银行抵押借款: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83,78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 民币299,373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258,83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5,439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501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 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00,05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5,330千元),其中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2,804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702千元); 其它抵押借款: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 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本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质为出租方(金 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 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 折旧。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118,18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928,903千元)的机器 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 4,790,000千元),其中本期已还款589,435千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仍需偿还借款为3,407,182千 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69,784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2,601千元)。 于2015年6月30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于2015年6月30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20%-6.45%(2014年12月31日:3.25%-6.55%)。 1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2、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一期)(注 1) 2,987,390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注 2) 2,992,105 2,990,968 合计 5,979,495 2,990,968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千元 按面值计 溢折价摊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本期偿还 其他 期末余额 提利息 销 30 亿元 人民币债 2012 年 6 3,000,000 注1 3,000,000 2,984,187 78,750 3,203 2,987,390 券(第一 月 19 日 期) 30 亿元 人民币债 2013 年 9 3,000,000 注2 3,000,000 2,990,968 95,250 1,137 2,992,105 券(第二 月 23 日 期) 其他说明 注1: 2012年6月19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 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2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但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 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该债券于2012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 年6月,投资者均放弃回售选择权,选择将债券持有至到期,故将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人民币 2,987,390千元回调至非流动负债。本公司亦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5.25%不变。 注2: 2013年9月23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 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6.3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但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 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此外,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年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 末上调本年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该 债券于2013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3、预计负债 单位: 千元 13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产品质量保证 408,381 153,143 153,535 407,989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汽车提供保修,并承诺维修或更换运行不良的产品部件。预计负债为基于销售量以及过往维修 程度及退换记录而作出的保用金额预计。本集团持续对保用金额而产生的预计负债的估计标准进行复核, 必要时进行调整。 34、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101,293 1,110,021 未实现融资收益 4,724 2,489 其他 485 合计 1,106,017 1,112,995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 2015年0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注1 584,444 620,384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 注2 26,017 26,128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3 47,953 50,432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注4 44,700 35,878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注5 16,718 18,642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6 26,628 26,637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注7 40,677 44,894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 注8 12,354 13,964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注9 13,966 15,547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注10 11,570 13,514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3,373 3,160 商洛110KV供电线路补贴 5,135 5,540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 6,096 8,176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13,985 11,488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1,043 1,782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注11 140,000 140,000 其他 106,634 73,855 13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01,293 1,110,021 1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于2015年6月30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递延收益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收益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及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注1 695,732 - (39,505) (71,783) 584,444 资产相关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 注2 46,545 - (11,487) (9,041) 26,017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3 55,724 - (2,811) (4,960) 47,953 资产相关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注4 42,579 17,100 (6,253) (8,726) 44,700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注5 22,489 - (1,924) (3,847) 16,718 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6 30,450 - (1,274) (2,548) 26,628 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注7 54,097 - (4,680) (8,740) 40,677 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 注8 16,888 - (2,076) (2,458) 12,354 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注9 18,714 - (1,584) (3,164) 13,966 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注10 17,402 - (1,944) (3,888) 11,570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4,483 - (548) 3,373 资产相关 商洛 110KV 供电线路补贴 6,346 - (404) (807) 5,135 资产相关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 8,697 - (2,080) (521) 6,096 资产相关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14,826 3,000 (617) (3,224) 13,985 资产相关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5,554 - (493) (4,018) 1,043 资产相关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注 11 140,000 - - - 140,000 资产相关 其他 75,901 36,440 (1,214) (4,493) 106,634 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基础研究支出补贴 注1 - 80,000 (25,000) (55,000) - 收益相关 合计 1,256,427 136,540 (103,894) (187,780) 1,101,293 *年初余额中,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46,406千元(附注五、29),非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110,021千元。 **其他变动为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的未来一年递延收益。 13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注1: 于2010年以及2012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共取得政府拨付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874,184 千元,用于补贴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本期有人民币39,505千元确认为政府补 贴收入(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38,840千元);本期收到长沙政府回函将拨付与费 用相关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80,000千元,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已收到人民币70,000千元。以 长沙汽车对汽车城项目的基础研究支出为依据,本期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为人民币25,000千 元; 注2: 于2008年及2007年,汽车工业分别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442,318千元及人民币422,329千元。 该项补贴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供,用于补贴汽车工业的汽车整车(含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的研 究开发活动。本期有人民币11,487千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2,162千元)确认 为政府补贴收入,原因为汽车工业产生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产生的 金额; 注3: 于2009年及2010年,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 民币1亿元,旨在为汽车工业对其汽车研发基地进行技术改造及建设提供支持。本期有人民币2,811 千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3,369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4: 于2012年8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 70,00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开发新型自动变速器研发提供支持,因工程已完工,政府于本期拨付该 项补贴的尾款人民币17,100千元。本期共有人民币6,253千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 民币3,35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助收入; 注5: 于201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52,910千 元,旨在为汽车工业的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的改扩建提供支持。该项目机器设备招标变更, 导致项目推迟。因国家拨付的资金需按项目进度给予拨付,故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了提高财政资金 的使用效率,收回政府补助人民币52,910千元,在汽车工业提交自查报告以及深圳市发改委复查后, 按进度拨付人民币31,000千元,本期有人民币1,924千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 6,588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6: 作为本集团汽车研究与开发中心的上海比亚迪电动车从2008年底开始向深圳搬迁。于2009年 12月,汽车工业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73,000千元。该补贴为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拨付,旨在为上述搬 迁提供支持,其中人民币16,477千元是补助已发生的搬迁费用,人民币56,523千元是补助汽车研发 中心不可搬迁的设备和重置成本。本期有人民币1,274千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 币2,433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7: 于2010年12月,本公司、深圳比亚迪微电子及汽车工业取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 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的关于2010年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共人民币55,500 千元。该补贴用于新能源产业发展,其中人民币10,500千元与收益相关,人民币45,000千元与资产 相关。此外,2012年汽车工业获得与资产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安全实验室补贴人民币5,000千元以及 新能源汽车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20,000千元。2013年汽车工业获得新能源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 民币15,000千元。本期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收入为人民币4,680千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 个月期间:人民币13,890千元); 14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注8: 于2010年2月,陕西省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发改委”)拨付给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 司关于陕南突破发展项目投资计划的补助资金共人民币30,000千元,用于扶持太阳能电池100兆瓦 年产能的生产设备、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于2010年11月,商洛发改委又拨付了另一笔陕南突破 发展项目资金人民币10,000千元,用于扶持年产1.2万吨电解液项目建设。本期有人民币2,076千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2,235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9: 于2011年12月,深圳发改委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14,88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电 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的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提供支持,于2012年7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该 项目实施拨付配套资金人民币10,000千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本期有 人民币1,584千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4,58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0: 于2012年7月,陕西省财政厅和信息化产业厅对本集团子公司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三期 600MW电池片项目补助人民币22,280千元,此外陕西省商洛市财政局对该项目补助人民币4,000千 元,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有人民币1,944千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1,944 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1:于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比亚迪锂电池的关于铁动力锂电子电池 项目的补助资金人民币1.4亿元,用于扶持年产3GWH铁动力锂电池一期工程的生产线建设,比亚 迪锂电池使用该补助采购的国产设备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故本期全额记入递延收益的非流动部 分。 35、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476,000,000.00 2,476,000,000.0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 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 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 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404号验资报告。 36、资本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143,627 10,143,627 其他资本公积 152,574 2,076 154,650 合计 10,296,201 2,076 10,298,277 14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千元 本期发生额 本期所得 减:前期计入 税后归属 项目 期初余额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 期末余额 税前发生 其他综合收益 于少数股 费用 于母公司 额 当期转入损益 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0 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0 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0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7,112 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0 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17,575 0 17,575 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0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0 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3,624 5,997 7,112 -1,115 -146,512 利得转出 -17,575 -17,57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53,624 5,997 7,112 -1,115 -146,512 38、盈余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108,206 2,108,206 合计 2,108,206 2,108,20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 1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符合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公积金可转为公司的股本,而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余 额不可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经批准,任意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 增加股本。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0,638,814 10,511,04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0,638,814 10,511,04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6,660 433,5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143,661 应付普通股股利 0 123,800 其他转出 2,076 38,295 期末未分配利润 11,103,398 10,638,81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1,095,415 25,744,296 25,656,830 21,348,091 其他业务 486,951 331,454 1,058,876 905,726 合计 31,582,366 26,075,750 26,715,706 22,253,817 41、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453,136 300,967 14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税 5,695 25,81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5,464 72,071 教育费附加 75,638 52,202 其他 20,997 13,027 合计 660,930 464,077 42、销售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 345,342 268,627 职工薪酬 201,903 179,709 广告展览费 283,382 145,366 售后服务费 153,143 208,919 差旅费 43,388 32,384 行政及办公费 27,694 23,378 物料消耗 43,017 33,959 业务招待费 24,312 20,565 其他 78,949 72,907 合计 1,201,130 985,814 43、管理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743,982 769,525 职工薪酬 656,631 447,699 折旧与摊销 587,700 432,913 办公费用 74,749 80,728 物料消耗 53,116 35,652 税费 116,182 89,311 差旅费 11,249 11,194 审计及咨询费 22,839 23,250 其他 36,090 36,489 合计 2,302,538 1,926,761 14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4、财务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832,703 804,320 利息收入 -37,994 -58,359 汇兑损失/(收益) 23,741 -9,556 其他 -44,799 24,336 利息资本化金额 -145,007 -123,705 合计 628,644 637,036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开发支出及职工福利房成本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46,504 9,036 二、存货跌价损失 115,243 98,719 合计 161,747 107,755 46、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0,805 -11,446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收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股利的投资收益 1,466 合计 -89,339 -7,185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 千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0 0 政府补助 329,309 327,984 329,309 供应商的赔款 30,256 20,336 30,256 14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无法支付的负债 18,168 1,738 18,168 其他 11,315 12,715 11,315 合计 389,048 362,773 389,0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千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 39,505 38,839 与资产相关 资补贴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助 11,487 22,162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4,680 13,890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 1MW 光伏发电站补贴 548 3,622 与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 DC-DC 项目补助 1,584 4,580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1,924 6,588 与资产相关 其他 24,165 19,142 与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基础研究支出补贴 25,000 112,946 与收益相关 "秦"项目政府补贴 125,000 50,000 与收益相关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补贴 63,330 与收益相关 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 12,349 与收益相关 节能汽车生产扶持奖励 10,912 与收益相关 其他 32,086 32,954 与收益相关 合计 329,309 327,984 -- 其他说明: (1)长沙汽车城项目基础研究支出补贴:于2015年上半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取得湖南环保科技产 业园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给长沙比亚迪汽车的汽车产业 发展资金,用于长沙比亚迪汽车城项目生产车型的基础研究支出; (2)“秦”项目政府补贴:由西安汽车牵头完成的“新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秦)技术开发”项目, 于2015年上半年获得由陕西省财政厅和信息化产业厅拨付的财政补贴款人民币125,000千元; (3)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补贴:于2015年上半年,西安汽车获得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拨付的创新奖励补贴款人民币63,330千元,用于奖励西安汽车在新能源汽车 产业技术取得的创新。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 千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1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763 16,384 3,76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763 16,384 3,763 其他 17,035 30,719 17,035 合计 20,798 47,103 20,798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25,353 111,241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9,011 -23,892 合计 206,342 87,34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830,53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07,63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42,37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7,43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2,50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177,149 损的影响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18,742 研发费加计扣除 -79,876 所得税费用 206,342 其他说明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法定税率计提。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4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利息收入 37,994 58,359 供应商违约金 30,256 20,336 政府补助 405,415 145,168 服务收入预收款 其他 139,204 15,098 合计 612,869 238,961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及差旅费 419,113 357,543 广告展览费 233,029 219,355 行政及办公费 147,970 136,891 职工福利房 1,800 1,030 售后服务费 153,535 99,941 预研、检测费 57,387 70,092 其他 261,191 48,058 合计 1,274,025 932,910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56,540 6,087 收到股权转让保证金 80,000 合计 56,540 86,087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 45,982 240,286 合计 45,982 240,286 14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千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624,196 561,582 加:资产减值准备 161,747 107,75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942,665 1,777,259 无形资产摊销 398,907 266,8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3,763 16,384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87,696 680,61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9,339 7,1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9,011 -23,89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87,529 -993,59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395,972 -2,476,68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751,810 -297,295 其他 -23,894 -169,8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2,041 -543,66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3,558,796 8,370,02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089,466 4,710,9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0,670 3,659,081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558,796 4,089,466 其中:库存现金 456 72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558,340 4,088,74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58,796 4,089,466 14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小计 权益 合计 指定增加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 2,076 2,076 - 2,076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57,589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330,469 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 货币资金 317,716 币 60,12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229 千元)为信用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9,811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6,742 千元))的应收票据已背书但尚未到期。于 2015 应收票据 36,978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16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7,006 千元))的应收票据已质押但尚未到期。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59,718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8,212 千元))的存货及账面价值为 83,670 千元((2014 存货 459,718 年 12 月 31 日:无))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 543,388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8,212 千元))的短期借款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83,78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9,37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5,439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501 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 258,833 固定资产 367,45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00,05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5,33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2,804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702 千元)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83,78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9,37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5,439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501 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 258,833 无形资产 5,439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00,05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5,33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2,804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702 千元)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83,78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9,37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5,439 在建工程 258,83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501 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 258,83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 1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00,057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5,33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2,804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702 千元)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 4,790,000 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比亚迪通过出售并租 回自有固定资产,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款,设备所有权在各金融机 构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第三方金融机构。在租赁期内,本 集团按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租金,并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 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本集团以名义价格回购相应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本 集团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质 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 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 4,118,188 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 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本集 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4,118,188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928,903 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 民币 4,790,00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790,000 千元)),其中 本期已还款 589,435 千元,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仍需偿还借款为 3,407,182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69,784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32,601 千元; 合计 5,564,329 --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101,778 6.1136 622,183 欧元 5,825 6.8699 40,014 港币 105,614 0.7886 83,287 日元 277,662 0.0501 13,907 匈牙利福林 2,832 0.0220 62 印度卢比 118,136 0.0973 11,495 韩元 7 0.0055 哥伦比亚比索 302,908 0.0025 758 巴西雷亚尔 2,246 1.9902 4,470 罗马尼亚列伊 8 1.5467 12 澳元 256 4.6993 1,205 加拿大元 1,024 4.9232 5,940 15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俄罗斯卢布 1,185 0.1107 131 新加坡元 858 4.5580 3,910 马来西亚元 597 1.6388 979 南非兰特 5,000 0.5060 2,530 墨西哥比索 427 0.3893 166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315,105 6.1136 1,926,426 欧元 28,629 6.8699 196,678 哥伦比亚比索 0 0.0025 0 匈牙利福林 0 0.0220 0 日元 296,471 0.0501 14,853 印度卢比 87,940 0.0973 8,557 长期借款 -- -- 0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 新设子公司 名称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1-6月 备注 净资产/(负债) 净利润/(亏损) 武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408) (408) 新设成立 泸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001 1 新设成立 比亚迪(澳门)有限公司 61 (16) 新设成立 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BYD ENERGY DO BRASIL LTDA. (76) (79) 新设成立 BYD CHILE SPA - - 新设成立 (2) 注销子公司 15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名称 2015年6月30日 2015年1-6月 备注 净资产/(负债) 净利润/(亏损) 上海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 注销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17.50% 82.50% 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深圳 深圳 制造 96.00% 4.00% 公司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销售 4.29% 94.76%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75.00% 25.00%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注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深圳 深圳 制造 65.76% 1)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75.00% 25.00%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90.00% 10.00%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制造 75.63% 24.37%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商洛 商洛 制造 38.50% 60.92%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52.00% 48.00%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10.00% 90.00% 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惠州 惠州 制造 65.76% 1) 取得的子公司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宁波 宁波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15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制造 99.76%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韶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韶关 韶关 研发 100.00%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比亚迪欧洲公司 荷兰 荷兰 销售 100.00%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00% 取得的子公司 英属维尔京 英属维尔京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比德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69.00% 群岛 群岛 取得的子公司 英属维尔京 英属维尔京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金菱环球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00.00% 群岛 群岛 取得的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投资控股 0.00% 65.76%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0.00% 65.76% (注 2) 取得的子公司 英属维尔京 英属维尔京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注 1) 投资控股 0.00% 65.76% 群岛 群岛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印度(私人)有限公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印度 印度 制造 0.00% 65.76% 司(注 1) 取得的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 制造业 100.00% 得的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制造业 99.00% 取得的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注 1) 匈牙利 匈牙利 制造业 65.76% 取得的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1: 该等重要子公司是通过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已在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反映。 注2: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4.4亿港币。截至2015年 06月30日,金菱环球有限公司占该公司65.76%的权益,故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千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东的损益 派的股利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34.24% 156,122 3,464,374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名 非流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流动资 非流动 称 负债合计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动负 负债合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产 资产 债 比亚迪电 10,384, 7,433,75 17,818,0 7,700,14 10,842,9 5,991,46 16,834,45 子(国际) 7,700,145 7,169,245 7,169,245 310 2 62 5 91 6 7 有限公司 单位: 千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比亚迪电子 (国际)有限 9,856,741 455,963 452,705 2,129,588 9,474,482 590,175 634,624 -366,323 公司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 合营企业或联营 联营企业投资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企业名称 直接 间接 的会计处理方 法 出租客运、广告业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场 鹏程出租 深圳 深圳 45.00% 权益法 站的充电业务、电动汽车的维修 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车用 动力系统及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上 比亚迪戴姆勒 深圳 深圳 50.00% 权益法 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开发;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汽车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1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 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五金产 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 天津比亚迪 天津 天津 50.00% 权益法 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除 外) 客运出租运输、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服务、 江南出租 南京 南京 60.00% 权益法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维修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与兴办实业;投资 管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充电桩 比亚迪电动汽车 深圳 深圳 50.00% 权益法 与充电站投资;城市建设技术开发;高端物 业管理、租赁;投资咨询;城市出租车经营 电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电动汽 车出租);汽车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 盛世新迪 深圳 深圳 49.00% 权益法 目);许可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 营;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设计服 务;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汽 广汽比亚迪 广州 广州 51.00% 权益法 车零售;广告业;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 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购车贷 汽车金融 西安 西安 款业务;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 80.00% 权益法 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新能源汽车 杭州西湖汽车 杭州 杭州 49.00% 权益法 技术; 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盐湖 扎布耶锂业 西藏 西藏 18.00% 权益法 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太阳能发电、生态修复治理、农产品加工及 山煤灵丘比星 大同 大同 20.00% 权益法 销售 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储能产品、高端制造 业及系统开发;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发电 西藏昌都天晖 西藏 西藏 20.00% 权益法 产品生产;太阳能电站开发及运营;太阳能 路灯制造 服务:客运:出租车客运。服务:新能源技 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杭州西湖运营 杭州 杭州 术咨询、成功转让,承接电动车充电设施维 29.00% 权益法 护工程,电动汽车租赁,电动汽车设备租赁;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充电桩建设运 前海绿色交通 深圳 深圳 营,交通服务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 30.00% 权益法 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含深港跨境旅客运 15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输),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城市公交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国际融资租赁 深圳 深圳 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机维修、租赁 15.00% 权益法 交易咨询何担保 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及电力设备上门维修;新 深电能 深圳 深圳 20.00% 权益法 能源技术开发;电力设备批发销售租赁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合营企业比亚迪戴姆勒公司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汽车研发、生产及销售,采用权法 核算。 下表列示了比亚迪戴姆勒公司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 账面金额: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1,087,667 1,041,18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16,704 755,121 非流动资产 2,504,534 2,490,973 资产合计 3,592,201 3,532,153 流动负债 672,325 1,419,252 非流动负债 1,173,909 204,739 负债合计 1,846,234 1,623,9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745,968 1,908,16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872,984 954,081 调整事项 -115,463 -87,91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15,463 -87,912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757,521 866,169 营业收入 131,268 财务费用 -22,591 3,804 净利润 -189,793 -56,891 综合收益总额 -189,793 -56,891 15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联营企业扎布耶锂业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锂矿开发生产,采用权益法核算。 下表列示了扎布耶锂业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 额: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443,169 413,565 非流动资产 396,155 394,001 资产合计 839,324 807,566 流动负债 59,281 17,377 非流动负债 0 6,796 负债合计 59,281 24,173 少数股东权益 169 1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79,874 783,22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40,408 141,011 调整事项 131,238 131,23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31,238 131,238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271,646 272,249 营业收入 22,627 11,059 净利润 -3,351 -4,476 综合收益总额 -3,351 -4,476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771,333 208,26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5,591 4,864 --综合收益总额 -5,591 4,864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83,069 66,869 1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284 --综合收益总额 -284 (5)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作出的未确认承诺所承担的份额 80,624 66,035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承诺 48,020 175,800 128,644 241,835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对外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2014年12月31日: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当,无重大差异,列表如下: 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3,876,512 - 3,876,512 应收票据 3,836,197 - 3,836,197 应收账款 14,847,226 - 14,847,226 其他应收款 275,736 - 275,736 长期应收款 405,148 - 405,14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524,826 - 524,8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5,000 35,000 23,765,645 35,000 23,800,645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5,008,152 应付票据 14,556,679 15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账款 11,565,056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585,113 长期借款 7,131,4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38,195 应付利息 193,472 应付债券 5,979,495 59,767,659 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4,453,164 - 4,453,164 应收票据 9,352,355 - 9,352,355 应收账款 13,751,929 - 13,751,929 其他应收款 299,410 - 299,410 长期应收款 315,311 - 315,3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7,581 - 307,5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5,000 35,000 28,479,750 35,000 28,514,750 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2,676,440 应付票据 14,613,079 应付账款 11,323,422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623,653 长期借款 7,988,3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96,195 应付利息 175,519 应付债券 2,990,968 57,897,607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16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811 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742千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 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 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19,811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742千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本年度本集团与中国境内多家银行操作若干贴现业务,本集团认为,其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50,602千元 (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706,759千元)的应收票据于贴现时已经转移了与应收票据有关的绝大部分风 险与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于贴现日按照账面价值全部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这 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 价值相等。若汇票到期被承兑人拒付,贴现行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 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有关期间内,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 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1,223,81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614,214千元)的银行承 兑汇票背书给其他方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223,817千元的应付款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终止确认的银 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如果银行未按期承兑,持有本集团已背书并终止确 认银行承兑汇票的其他方有权利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已转移该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 承兑汇票的绝大部分风险及报酬,因此按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了已背书的应收票据和应付款项。这些已终 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 等。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 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3. 金融工具风险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 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外汇风险及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 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 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 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账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方 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16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 管理。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13%(2014年12月31 日:9%)及24%(2014年12月31日:29%)来源于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及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 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于2015年6月30日,认为单独或组合均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2015年6月30日 合计 未逾期未减值 逾期 (未经审计) 1年以内 2至3年 3年以上 应收账款 14,733,619 12,406,416 1,933,749 393,454 - 其他应收款 115,411 115,411 - - - 长期应收款 929,974 763,715 142,835 23,424 - 15,779,004 13,285,542 2,076,584 416,878 - 2014年12月31日 合计 未逾期未减值 逾期 (经审计) 1年以内 2至3年 3年以上 应收账款 12,719,929 10,485,188 2,148,017 86,724 - 其他应收款 128,483 128,483 - - - 长期应收款 622,892 422,922 162,190 37,780 - 13,471,304 11,036,593 2,310,207 124,504 - 于2015年6月30日,尚未逾期和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近期无违约记录 的分散化的客户有关。 于2015年6月30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和本集团有良好交易记录的独立客 户有关。根据以往经验,由于信用质量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仍被认为可全额收回,本集团认为无需对其计 提减值准备。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 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另外,银行信贷亦准备作为应变之 用。除计息银行借款的非即期部分和应付债券外,所有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16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5年6月30日 金融负债(未经审计) 即期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18,957,275 7,669,541 - 26,626,816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54,299 25,967,436 - - 26,121,735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554,481 1,030,632 - - 1,585,113 应付债券 - 348,000 6,538,500 - 6,886,500 718,780 46,303,343 14,208,041 - 61,230,164 2014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经审计) 即期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17,119,559 8,690,284 17,368 25,827,21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85,062 25,751,439 - - 25,936,501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585,439 1,038,214 - - 1,623,653 应付债券 - 348,000 6,886,500 - 7,234,500 780,501 44,257,212 15,576,784 17,368 60,631,865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于2015年6月30日,本 集团约46%(2014年12月31日:58%)为固定利率借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 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5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人民币 25 (25,198) - 16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人民币 (25) 25,198 -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人民币 25 (17,454) - 人民币 (25) 17,454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 致。收入是以美元及人民币计价,而若干银行贷款则以美元计价。本集团在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时,倾 向于通过回避外币汇率风险或调整账期。本集团对其外币收入及支出持续进行预测,将汇率与发生的金 额配比,从而降低外币汇率浮动对商业交易的影响。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人民币对美元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时, 将对净利润(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汇率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97,133)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97,133 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54,010)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54,010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6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其他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2. 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2015年6月30日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 重要不可观察输 入值 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长期应收款 - - 405,148 405,148 - - 405,148 405,148 201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 重要不可观察输 入值 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长期应收款 - - 315,311 315,311 - - 315,311 315,311 2015年6月30日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 重要不可观察输 入值 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 31,857,339 - 31,857,339 16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 重要不可观察输 入值 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 30,151,934 - 30,151,934 3. 公允价值估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的金融工具、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405,148 315,311 405,148 315,311 405,148 315,311 405,148 315,311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5年 2014年 2015年 201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6月30日 12月31日 金融负债 银行借款 25,877,844 27,160,966 25,877,844 27,160,966 应付债券 5,979,495 2,990,968 5,979,495 2,990,968 31,857,339 30,151,934 31,857,339 30,151,934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 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并直接向首席财务官和审计委员会报告。 16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并经首席财务官审核 批准。出于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目的,每年两次与审计委员会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 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 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15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自身不履约风险 评估为不重大。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占本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王传福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513,393,520 20.73% 20.73% 注: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股份数包含王传福先生通过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有的公司 1,000,000 股 H 股。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传福。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秦川") 本公司监事为该公司董事长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16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千元 是否超过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交易额度 本期,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采购原材料,计人 天津比亚迪 民币 232 千元(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 232 41,660 否 13,256 期间:人民币 13,256 千元)。 b) 本期,本集团未向北方秦川采购原材料 北方秦川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人民币 200 否 7 7 千元)。 北方秦川向本集团提供服务,计人民币 75 千元 北方秦川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人民币 75 6,000 否 3,934 3,934 千元)。 本期,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支付服务费,计 比亚迪戴姆勒 人民币 81 千元(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 81 500 否 月期间:无)。 本期,本集团向沧州明珠采购原材料,计人民 沧州明珠 币 26,881 千元(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 26,881 300,000 否 期间:无)。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 币 399,255 千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人 比亚迪戴姆勒 民币 43,155 千元);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劳务,计 404,258 49,439 人民币 5,003 千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人民币 6,284 千元)。 本期,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21,973 千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231,817 天津比亚迪 21,976 231,817 千元);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3 千元(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无)。 本期,本集团向江南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900 千元(截 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人民币 65,957 千元); 江南出租 3,019 65,957 本集团向江南出租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2,119 千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无)。 本期,本集团向鹏程出租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鹏程出租 12,776 千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人民币 12,776 3,064 3,064 千元)。 本期,本集团向前海绿色交通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682 千 前海绿色交通 682 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无)。 16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本集团向比亚迪电动汽车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 比亚迪电动汽车 民币 17,215 千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17,215 无)。 本期,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服务,计人民币 1,331 千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无);本 期,本集团与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协议,本集 国际融资租赁 团向国际融资租赁公司出售设备合计人民币 171,149 千元 172,480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无),且本集团向 国际融资租赁公司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 89,992 千元,并 按一定租金将设备租回,租赁期为三年。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千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国际融资租赁 86,754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截止至本期期末6个月期间,本集团与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租赁成本合计为 人民币1,206,623千元,租赁期为3年,按期支付租金。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千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比亚迪戴姆勒 586,955 2014 年 04 月 14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于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为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586,955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 102,370千元)的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8,623 16,266 16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其他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转让科技开发成本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比亚迪戴姆勒 88,337 60,824 88,337 60,824 于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转让科技开发成本计人民币88,337千元(截止2013年6月 30日止6个月期间:人民币60,824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参考市价及开发试制成本,经双方公平 协商确定。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219,816 663,95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天津比亚迪 127,175 182,919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江南出租 63 65,42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杭州西湖运营 43,185 44,86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山煤灵丘比星 10,000 10,000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前海绿色交通 1,828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鹏程出租 7,611 6,968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比亚迪电动汽车 6,255 914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西藏昌都天晖 15 15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供劳务 国际融资租赁 90,815 (2)应付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国际融资租赁 2,197 53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130,443 14,705 17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天津比亚迪 129 8,71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沧州明珠 29,374 61,53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北方秦川 11 7、关联方承诺 于2011年,本集团与比亚迪戴姆勒签订了《关于在中国完成新电动车开发工作的开发服务协议》以及《新 电动车的生产和经销的框架协议》等合同,约定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新电动车设计和开发方面的支持服 务,以及按照协议的要求制造新电动车并销售给比亚迪戴姆勒。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未拨备 384,979 331,998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拨备 3,815,578 3,473,225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1,506,001 1,816,656 5,706,558 5,621,879 除上述已签订的资本承诺之外,本集团还有以下承诺事项: (1) 西安工厂工程-汽车工厂扩建项目 比亚迪汽车在西安高新区内投资兴建汽车工厂扩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4.6亿元,用于整车及 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项目。 (2) 多晶硅长期采购承诺 商洛比亚迪于2010年10月与硅材料供应商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LDK光伏硅科技)及江西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LDK太阳能)签订不可撤消硅料供应合同(“供应合同”),供应合同 约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1月到2012年12月;买方以65万元/吨(“初始采购价”)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000 吨多晶硅材料,合同总交易额为人民币1,950,000千元,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97,500千元,相当于价款5%。 供应合同同时约定当市场价格比初始采购价浮动大于5%时,双方协商采购价格可按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2012年度双方已按此约定的内容执行。 商洛比亚迪于2012年12月与LDK光伏硅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一,协议约定: 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一年,即协议的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 17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日。并约定卖方从2011年1月份到2012年12月份每月供货125吨的交货义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尚未交货 的,无需交货,在协议生效期内,买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此外,对于买卖双方逾期付款和逾期交货的 违约责任在协议生效期内不适用。 商洛比亚迪、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与LDK光伏 硅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 推迟时间为五年,至2018年12月31日。并约定原合同项下卖方未履行及未完全履行的交货义务以及买方 未完成的采购及付款义务,双方保证不追究相关违约责任。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该合同项下尚有预付 款余额为人民币65,462千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 富士康诉讼案件 于2007年6月11日,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下属子公司及一间与其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 司(“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法院”)展开诉讼(“2007年6月诉讼”),指控本公司及本集团若干下属子公司 (“被告”)使用指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原告声称,被告凭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 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本集团)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 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指控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 被告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并在与其供货商及客户 关系中使用原告的机密资料。随着针对被告的2007年6月诉讼被全面撤销以及该诉讼未判令被告承担任何 责任,原告已于2007年10月5日停止2007年6月诉讼。同日,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新一轮的法律程序 (“2007年10月诉讼”)。2007年10月诉讼的被告与2007年6月诉讼的被告相同,且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 提出的申索均基于2007年6月诉讼中的相同事实及理由。就实质而言,原告声称被告盗用及不当使用属原 告所有的机密资料。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补救方法包括强令禁止被告使用有关机密资料、强 令被告交出因使用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赔偿原告遭受的损失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原告已确定部 分申索的赔偿金数额,包括获得声称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声称因其承担声 称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他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主 张的其他赔偿金数额尚未确定。 就2007年10月诉讼而言,本公司已向本集团的其他被告提供补偿,以承担2007年10月诉讼引致的所有责 任、损失、赔偿、成本及开支(如有)。本公司向被补偿各方提供的补偿金不包括未来会造成利润和收入损 失的影响以及任何责任,诸如停止使用某些资料、受补偿方遵守任何禁令或任何递交文件的法院命令。 所有被告已正式获送达传票。 于2007年11月2日,作为被告并已获送传票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递交了搁置该法 律诉讼的申请。搁置申请的聆讯已于2008年6月11日及12日进行,而有关搁置申请的判决已于2008年6月 27日作出。搁置申请已遭驳回,并判定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负责原告就搁置申请的法律费用(若 未能协议有关费用的金额,则由法院裁定)。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更改起 17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 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 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 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 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 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 2010年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 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 进行了聆讯,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发去请求函外,还要求一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 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 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 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申请的聆讯,时间另行决 定。 2013年6月6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 行为依中国大陆法律不可诉,而被控的书面及口头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 的反诉不成立;2013年6月27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请针对反诉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年12月6日, 比亚迪就上述富士康答辩状提交回复。2014年7月4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鉴于法律程序尚处于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该诉讼是否可能导致本集团的赔 偿义务尚不确定,而且假如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计量,本集团并无计提相 关的预计负债。 (2) 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列示如下: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为比亚迪戴姆勒人民币 586,955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2,370 千元)的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本集团与某些终端客户及第三方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签订三方融资租赁合作合同(“租赁合作合同”)。 根据租赁合作合同的租赁安排,本公司为该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回购担保,若客户违约,本公司有权收回 并变卖作为出租标的物的新能源汽车。同时,本公司将被要求向该租赁公司赔付终端客户所欠租赁款,并 17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保留任何变卖收入超过偿付该租赁公司担保款后之余额。管理层认为,收回的车辆能够变卖,而变卖收入 与支付终端客户所欠租赁款并无重大差别。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对该等担保的最大敞口为人民 币 844,64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44,643 千元)。回购担保期限和租赁合同的年限一致。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未发生终端客户违约而令本公司支付款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1461 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 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2015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公布了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无担保,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本公司按 4.10%的票面利率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2015 年 8 月 14 日已经发行完毕。 2. 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董事会议决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本公司与非关连第三方合力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力泰”)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向合力泰 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电子部品件”或“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于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与 合力泰签署《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与合力泰根据具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之评估值,协商确定出售事项的总代价为人民币 23 亿元,及(1)代价的 75%将以合力泰按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9.64 元向本公司配发及发行 178,941,908 股入账列作缴足的 代价股份支付及(2)余下代价的 25%将以现金支付。2015 年 7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5 年第 58 次工作会议审核,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等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目前,本次交易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业务单元。本集团目前有三个报告分部,如下: a.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镍电池,其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等 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此分部还包括光伏产品。 b.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外壳、键盘等手机及电子产品部件并提供整机组装服务。 c. 汽车及相关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汽车及汽车精品、与汽车相关的模具及零部件。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 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财务费用、股利收入、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销售职工福利房的收入和对应的成本以及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发 生的管理费用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占用的资产,原因在 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17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交税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而负担的 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当时市价制定。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 二次充电 手机部件 汽车及 电池及光伏 及组装等 相关产品 调整和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2,363,683 11,484,407 17,729,135 5,141 31,582,366 分部间交易收入 2,205,139 847,359 309,560 (3,362,058) - 4,568,822 12,331,766 18,038,695 (3,356,917) 31,582,366 资本性支出 898,525 2,072,433 2,521,182 - 5,492,140 利润/(亏损)总额 106,824 658,208 1,289,975 (1,224,469) 830,538 所得税费用/(收益) 7,200 65,027 134,115 - 206,342 资产总额 14,932,288 22,072,546 55,364,170 2,889,363 95,258,367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 275,328 - 1,608,241 - 1,883,569 负债总额 4,379,356 8,667,697 22,057,814 30,728,870 65,833,737 其他披露 折旧和摊销 127,600 844,478 1,369,494 - 2,341,572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损 失 618 - 90,187 - 90,805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二次 止 6 个月期间 充电电池及光 手机部件 汽车及相关产 伏 及组装等 品 调整和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2,582,514 11,085,745 12,646,895 400,552 26,715,706 分部间交易收入 1,275,136 436,543 134,615 (1,846,294) - 合计 3,857,650 11,522,288 12,781,510 (1,445,742) 26,715,706 资本性支出 403,655 451,293 2,347,897 - 3,202,845 利润总额 114,058 865,730 414,639 (745,496) 648,931 所得税费用 3,330 74,864 9,155 - 87,349 资产总额 14,571,207 19,252,479 49,118,636 3,737,173 86,679,495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 272,387 - 1,089,257 - 1,361,644 17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负债总额 2,761,561 6,304,269 18,187,568 30,773,036 58,026,434 其他披露 折旧和摊销 322,606 604,845 1,116,703 - 2,044,154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 亏损 1,730 - 9,716 - 11,446 其他信息 地区信息 营业收入 截至2015年 截至2014年 6月30日止 6月30日止 6个月期间 6个月期间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28,252,171 23,077,417 美国 1,069,468 1,271,341 欧洲 727,862 604,691 其他 1,532,865 1,762,257 31,582,366 26,715,706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53,980,043 51,485,398 印度 151,867 154,887 匈牙利 32,768 38,688 其他 223,091 215,074 54,387,769 51,894,047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营业收入人民币3,138,853千元(截至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人民币3,164,561千元)来自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和手机部件及组装分部对某一单个客户的收入。 17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 租赁安排 作为出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1年以内(含1年) 43,895 25,122 1-2年(含2年) 34,442 23,261 2-3年(含3年) 21,954 21,806 3年以上 59,292 81,525 159,583 151,714 作为承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1年以内(含1年) 480,959 53,250 1-2年(含2年) 424,718 47,322 2-3年(含3年) 316,176 5,645 3年以上 12,719 12,364 1,234,572 118,581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 ")。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 按每年人民币402,208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 产或续租。本集团认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 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 (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17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准 79,125 2.95% 79,125 100.00% 79,125 2.24% 79,125 100.00% 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2,604,814 97.05% 16,234 0.62% 2,588,580 3,458,565 97.76% 12,161 0.35% 3,446,404 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683,939 100.00% 95,359 3.55% 2,588,580 3,537,690 100.00% 91,286 2.58% 3,446,40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32,379 32,379 100.00% 客户已破产 合计 79,125 79,12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2,590,948 4,932 0.19% 1 年以内小计 2,590,948 4,932 0.19% 1至2年 2,279 2,279 100.00% 2至3年 2,496 2,496 100.00% 3 年以上 9,091 6,527 71.80% 17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至4年 3,748 1,184 31.60% 4至5年 100 100 100.00% 5 年以上 5,243 5,243 100.00% 合计 2,604,814 16,234 0.6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044,505.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45,722.00 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2014年度,无重大应收账款转回或收回情况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2014年度,无重大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于201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金额 总额的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第三方 450,000 16.77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子公司 381,618 14.22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子公司 338,992 12.63 -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子公司 271,021 10.10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子公司 218,420 8.14 - 1,660,051 61.86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7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6,281,415 16,281,415 16,380,794 16,380,794 其他应收款 合计 16,281,415 16,281,415 16,380,794 16,380,79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款项 16,228,188 16,322,134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12,080 12,338 保证金及押金 16,444 12,116 待摊费用 8,068 11,102 公务车预支借款 6,625 7,954 员工借款 1,053 2,135 其他 8,957 13,015 合计 16,281,415 16,380,794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12,033,719 一年以内 73.91%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2,026,360 一年以内 12.45%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709,567 一年以内 4.36%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565,754 一年以内 3.47% 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262,212 一年以内 1.61% 18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 15,597,612 -- 95.8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7,495,687 7,495,687 7,575,746 7,575,74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831,350 831,350 332,941 332,941 合计 8,327,037 8,327,037 7,908,687 7,908,687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千元 本期计提减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值准备 余额 比亚迪美国公司 248 248 比亚迪欧洲公司 174 174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446,495 446,495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372,276 372,276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199,038 1,199,038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32,508 32,508 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9,000 9,000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60,500 60,500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5,000 5,000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5,000 45,000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56,954 56,954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384,000 319,941 703,941 BYDJAPAN 株式会社 16,153 16,153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189,825 2,189,825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555,205 555,205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110,550 110,550 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 11,820 11,820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180,000 180,000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1,001,000 1,001,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18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400,000 400,000 合计 7,575,746 319,941 400,000 7,495,687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千元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减值准备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计提减值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确认的投 现金股利 其他 期末余额 收益调整 变动 准备 资损益 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广州广汽 比亚迪新 60,692 91,800 -3,672 148,820 能源客车 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 车金融有 400,000 884 400,884 限公司 小计 60,692 491,800 -2,788 549,704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 则扎布耶 锂业高科 272,249 -603 271,646 技有限公 司 深圳市深 电能售电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小计 272,249 10,000 -603 281,646 合计 332,941 501,800 -3,391 831,35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643,660 1,437,260 11,692,156 11,123,792 其他业务 731,041 670,249 624,729 563,361 合计 2,374,701 2,107,509 12,316,885 11,687,153 18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91 -1,73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股利 314,787 合计 311,396 2,531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76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29,309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70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7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8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900 合计 314,1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2% 0.1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60% 0.06 不适用 股东的净利润 18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466,660 360,691 25,839,369 25,365,597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466,660 360,691 25,839,369 25,365,597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会计准则名称: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466,660 360,691 25,839,369 25,365,597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466,660 360,691 25,839,369 25,365,597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 已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 团于2014年度及自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18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先生签名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 载有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 本; (三) 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08月26日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