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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亚迪: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9-02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以电子邮
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均以现场方式出
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8 年度财
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1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确
认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18年年度报告》,其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267,833 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1,553,110 千元(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21,529 千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 2018 年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26,783
千元后,扣除应该支付 2018 年永续债利息人民币 238,465 千元, 扣除 2017 年末
期 已 分红金额 384,668 千元, 2018 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1,171,027 千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
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2,728,142,8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4 元/股
(含税),现金红利总额约为人民币 556,541 千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19 年度的酬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备查文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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