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岭南园林: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4-04-28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17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尹洪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丽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玉
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212,158,681.56          162,404,306.81                      3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697,197.15            17,512,407.22                     2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2,371,222.15            17,259,341.97                     29.6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6,956,507.60           -48,921,529.19                     -16.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3                   26.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3                   26.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7%                    5.18%                      -0.7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97,669,765.75         1,204,604,975.51                     2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58,834,924.00          426,137,726.85                      54.6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63,5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7,525.00

合计                                                                    325,975.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5,87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尹洪卫           境内自然人                43.57%       37,345,676        37,345,676

上海长袖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45%       11,526,747        11,526,747
限公司

冯学高           境内自然人                 6.75%        5,786,100         5,786,100

吴文松           境内自然人                 2.27%        1,945,159         1,945,159

刘勇             境内自然人                  2.2%        1,885,819         1,885,819

吴双             境内自然人                 2.02%        1,729,015         1,729,015

秦国权           境内自然人                 1.93%        1,650,131         1,650,131

陈刚             境内自然人                 1.34%        1,152,655         1,152,655

王小冬           境内自然人                 0.35%         300,041           300,041

刘汉球           境内自然人                  0.3%         257,160           257,16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玉东                                                                      198,300 人民币普通股            198,300

庞雅娟                                                                      11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000

郑禹锋                                                                      100,829 人民币普通股            100,829

金未                                                                         98,9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00

江春华                                                                       96,900 人民币普通股             96,900

刘天艳                                                                       77,114 人民币普通股             77,114

周永洪                                                                       75,300 人民币普通股             75,300

何春国                                                                       71,900 人民币普通股             71,900

傅钦龙                                                                       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

练艺                                                                         66,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说明                              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
                                  不适用
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是 √ 否




                                                        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89.9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深交所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收到募集资金净额2.1亿元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下降77.93%,主要系报告期内结转已预付的上市中介费用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68.4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545.1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需代股东支付的老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所致。
5、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376.5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6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拓较好,承接的工程项目、设计项目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3.8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及公司成功上市,相应的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2.04%,主要系当期BT建设工程确认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924.33%,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6.5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东莞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增加所致。
6、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长47.96%,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45.1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89.1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2.1亿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然人股东自行承担整体变更个人所得税的                                       2012 年 5 月,
                             承诺及履行: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出具了如下                                     全体自然人股
                             承诺:如因有关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                                     东已向东莞市
                             司全体自然人股东需要补缴整体变更为股份                                       地方税务局东
                                                                                        2011 年 1 月 12
                             有限公司时全体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     2011 年 01 月                     城税务分局缴
股改承诺    全体自然人股东                                                              日至股改完成
                             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将自 12 日                               纳了因公司整
                                                                                        日
                             行缴纳该等个人所得税,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                                     体变更为股份
                             由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                                     有限公司所需
                             因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未缴纳该等个人所得                                       缴纳的全部个
                             税而遭受任何损失,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将向                                     人所得税,共计



                                                                                                                           5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全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178,294.76
                                                                                                           元。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锁定期限:2014
                            已发行的股份,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年 2 月 19 日
                            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本人持有的其余部分                    -2017 年 2 月 18
                            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日。延长锁定:
                            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2014 年 2 月 19
           公司控股股东尹                                               2013 年 12 月                      严格履行,未违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日-2014 年 8 月
           洪卫                                                         20 日                              反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18 日期间触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                    延长锁定条款,
                            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该等承诺主体                   则锁定期限延
                            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                      长至 2017 年 8
                            诺。                                                        月 18 日。

                            股份锁定承诺: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锁定期限:2014
                            行的股份,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
           上海长袖投资有                                               2013 年 12 月 年 2 月 19 日        严格履行,未违
                            发售的部分股份外,持有的其余部分公司股份
           限公司                                                       20 日           -2015 年 2 月 18 反
                            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首次公开                                                                                日。
                            易之日起 12 个月。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锁定期限:1、
作承诺                                                                                  除在公司首次
                            股份锁定承诺:本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公开发行股票
                            票时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冯学高持有的通过                    时开发售的部
                            股权转让方式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尹洪卫的                      分股份外,本人
                            部分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持有的通过股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冯学高持有                    权转让方式受
                            的其余部分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                      让公司实际控
                                                                        2013 年 12 月                      严格履行,未违
           冯学高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                    制人尹洪卫的
                                                                        20 日                              反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部分公司股份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锁定期为 2014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年 2 月 18 日
                            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该                   -2017 年 2 月 18
                            等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日;2、其余部
                            履行上述承诺。                                              分公司股份锁
                                                                                        定期为 2014 年
                                                                                        2 月 19 日-2015


                                                                                                                            6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年 2 月 18 日。
                                                                           延长锁定:2014
                                                                           年 2 月 19 日
                                                                           -2014 年 8 月 18
                                                                           日期间触发延
                                                                           长锁定条款,则
                                                                           上述锁定期限
                                                                           分别延长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2015 年 8
                                                                           月 18 日。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减持承诺:(一)在其                  1、承诺期限分
                 任职期间,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                  别为:上市日
                 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014 年 2 月
                 的百分之二十五;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19 日)至上述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                  定期满日;上市
                 任后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日至离职后六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       2013 年 12 月 个月期满日;上 严格履行,未违
尹洪卫、冯学高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二)在其 20 日            市日至离职后       反
                 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公司股                    十八个月期满
                 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                  日。2、承诺期
                 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                  限为:上市日至
                 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承                  上述锁定期满
                 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后 24 个月期满
                 述承诺。                                                  日。

                 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减持承诺:在其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
                 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
                 其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除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
                 (如有)外的其他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公司
                 老股”),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①减持
                                                                           承诺期限:上市
尹洪卫、冯学高、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
                                                              2013 年 12 月 日至上述锁定      严格履行,未违
上海长袖投资有   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价格:不低于
                                                              20 日        期满后二十四       反
限公司           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
                                                                           个月期满日
                 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
                 除权除息后的价格。③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
                 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仅
                 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④减持数量: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的 12 个月内,其减持所持公司老股的数量不

                                                                                                               7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超过持有公司老股数量的 15%;在其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内,其减
                 持所持公司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个月初其持有公司老股
                 数量的 15%。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
                 日起 6 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
                 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稳定股价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触发控股股东尹洪卫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冯学高、刘勇、秦国权、陈刚、章击舟、岳
                 鸿军、包志毅、张友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且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在增持义务
                 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其应就增持公司
                 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
                 公告;其将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
                 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
                 尹洪卫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 1%,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冯
                                                                         承诺期限:2014
公司、尹洪卫、冯 学高、刘勇、秦国权、陈刚、章击舟、岳鸿军、
                                                           2013 年 12 月 年 2 月 19 日    严格履行,未违
学高及其他董事、包志毅、张友铭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数额
                                                           20 日         -2017 年 2 月 18 反
高级管理人员     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分红(如
                                                                         日
                 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合计金额
                 的 50%,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
                 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自上
                 述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再次出
                 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
                 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完成后
                 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
                 为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备忘录的要求。(二)公司稳定股
                 价的承诺:如公司控股股东尹洪卫未能在触发
                 增持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计划


                                                                                                           8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并书面通知公司,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
                施,则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公司董事会应
                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
                份回购预案并进行公告。公司将在股份回购义
                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
                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股份回购价格区间参考公司每股
                净资产并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况确定,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公司
                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但
                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 20%,结合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
                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
                需的相关批准后,由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相关
                决议。公司将在启动上述股份回购措施时提前
                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
                中,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
                司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中止实施股
                份回购计划后,自上述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
                起 12 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公司应继续实施上述股
                份回购计划。(三)相关事项:触发公司股份
                回购的义务时,尹洪卫、冯学高应及时提请召
                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预案,
                尹洪卫、冯学高及公司其他董事、持有公司股
                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
                其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公司最近
                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
                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
                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如拟新聘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同时要求其出具将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函。

                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一)公司承诺:公
公司、尹洪卫、冯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
学高及其他董事、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2013 年 12 月              严格履行,未违
                                                                         长期有效
监事、高级管理人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20 日                     反
员              法律责任。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
                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9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
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
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 1 年期存款利息,对已
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
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
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
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公司同时承诺,如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
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
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
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
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
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
到有效保护。(二)公司控股股东尹洪卫承诺:
其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
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
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其公开发售的股


                                                                                10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份,其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
期间内银行同期 1 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
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其将督促
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
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
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
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依法购回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和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
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程序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
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同时,其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因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本
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
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
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
效保护。在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赔偿义务的情
况下,其将代其他责任主体向投资者先行支付
赔偿款项。(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冯学高、刘勇、陈刚、章击舟、岳鸿军、
包志毅、秦国权、张友铭、梅云桥、钱颖、吴
奕涛分别承诺:其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


                                                                                 11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本着简化程
                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
                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
                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
                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
                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

                关于公开承诺的约束性措施的承诺:公司、股
                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法规的相关要求提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具体如下:(一)尹洪卫、冯学高、
                刘勇、陈刚、秦国权未履行股份减持承诺的约
                束措施: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
                于发行价转让公司股票的,其在此情形下转让
                公司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司,且其
                持有的其余部分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二)上海长袖未履行股份
                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如其违反减持承诺的,
                其转让公司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公
                司。(三)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
                施:如公司未能履行股份回购的承诺,则(1)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尹洪卫、冯 公司将就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                            承诺主体未出
学高及其他董事、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2)公 2013 年 12 月              现未履行承诺
                                                                          长期有效
监事、高级管理人 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 20 日                      的情况,未触发
员              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履行此承诺的
                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同时,公司立                             条件。
                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
                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
                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
                诺;(3)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
                于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的
                货币资金,以用于公司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
                (四)尹洪卫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约束
                措施:1、如其未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
                计划实施,则其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公司股
                份总数 1%乘以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
                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对发行价调整的计算
                公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


                                                                                                    12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息)参考价计算公式)的金额从当年及其后
年度公司应付其现金分红和应付薪酬中予以
扣留并归公司所有;如因其未履行上述股份增
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其将依法赔
偿公司、投资者损失。2、如未自公司股份回
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请公司召
开董事会、或未促使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提请公司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份回购预案,及/或
未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
数全部投赞成票,导致公司未履行股份回购的
义务的,则其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从当年及其
后年度应付其现金分红和应付薪酬中扣留人
民币 500 万元并归公司所有。如因此造成投资
者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五)
冯学高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约束措施:
1、如其未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
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
实施,则其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其上年度从
公司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合计金额
的 50%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其现金分
红和应付薪酬中予以扣留并归公司所有;如因
其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
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2、
如其未自公司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提请公司召开董事会、或未促使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提请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股份回购预案,及/或未就公司股份回购预案
以其所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导致公
司未履行股份回购的义务的,则其不可撤销地
授权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其现金分红
和应付其薪酬中扣留人民币 200 万元并归公
司所有。如因此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其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六)刘勇、陈刚、章击舟、
岳鸿军、包志毅、秦国权、张友铭未履行稳定
公司股价义务的约束措施:如其未在增持义务
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具体增持计
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其不可撤
销地授权公司将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现金
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
合计金额的 50%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
其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
有)中予以扣留并归公司所有;如因其未履行


                                                                                  1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
其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七)公司
未履行关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承诺的约束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若公司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
者损失承诺,则(1)公司将就未能履行公开
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
予以及时披露;(2)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
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
关承诺;同时,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
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
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
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发
行新股股份数乘以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
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用
于公司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
诺。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
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
格。(八)尹洪卫未履行股份购回及赔偿投资
者损失承诺的约束措施: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尹洪卫未
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其不可
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
其现金分红和应薪酬予以扣留,尹洪卫所持的
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
(九)冯学高、刘勇、陈刚、秦国权、梅云桥
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的约束措施:因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若其未履行赔偿投资
者损失承诺,其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
其后年度公司应付其现金分红和应付薪酬予
以扣留,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
履行相关承诺。(十)章击舟、岳鸿军、包志
毅、张友铭、吴奕涛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
诺的约束措施: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


                                                                                1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若
                 其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其不可撤销地
                 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其薪酬
                 (如有)、津贴(如有)予以扣留,直至履行
                 相关承诺。(十一)尹洪卫未履行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的约束措施:若其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则其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
                 有)归公司所有,并赔偿公司和其他股东因此
                 受到的损失;同时其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从当
                 年及其后年度应付其现金分红和应付其薪酬
                 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
                 公司所有,直至其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损失。(十二)尹洪卫未履行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补偿承诺的约束措
                 施: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
                 工补缴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司
                 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或住房公积金
                 而须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将由其按照承诺补
                 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公
                 司支付任何对价。若其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其
                 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
                 其现金分红和应付薪酬中扣留与公司因此发
                 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公司
                 所有。(十三)尹洪卫、冯学高、刘勇、陈刚、
                 章击舟、岳鸿军、包志毅、秦国权、张友铭、
                 梅云桥、钱颖、吴奕涛未履行其他承诺的约束
                 措施:如其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
                 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
                 投资者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
                 失。(十四)上海长袖投资有限公司未履行其
                 他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上海长袖违反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
                 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其他股东和投资者损
                 失的,其将依法赔偿公司、其他股东和投资者
                 损失。

                 公开发售股份的承诺:按照公司各股东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该股东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这一计算公式,               承诺期限:2013
                                                                                           发行阶段未触
上海长袖投资有   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担任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 年 12 月 20 日
                                                                                           发履行此承诺
限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 20 日         -2014 年 2 月 18
                                                                                           的条件
                 量超过届时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日
                 的,上述超出部分股份全部由公司公开发售,
                 即公司公开发售股份的总数量为:公司发行前


                                                                                                          15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
                            数+上述超出部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尹洪卫目前
                            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
                            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尹
                            洪卫不会利用从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
                            间接参与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
                            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若将来出现尹洪卫控股、参股的除公司以外的
                            企业或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有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况,尹洪卫承诺在公
           公司控股股东尹                                              2011 年 01 月              严格履行,未违
                            司提出异议后促使该等企业或组织及时转让                     长期有效
           洪卫                                                        12 日                      反
                            或终止上述业务,或者在公司提出要求时出让
                            尹洪卫在该等企业或组织中的全部出资或股
                            份,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公司对该等出资
                            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
                            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
                            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如出现因尹
                            洪卫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公司其他股
                            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尹洪卫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全体发起人股东承担被追缴社保及住房公积
                            金的承诺: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出具承诺:如
                            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
           尹洪卫、冯学高、社会保险,以及公司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
                                                                      2011 年 01 月               严格履行,未违
           上海长袖投资有   险而须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将由本人(公司)              长期有效
                                                                      12 日                       反
           限公司           及公司其他股东共同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
                            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公司支付任何对
                            价。本人对其他股东的该等补偿义务承担连带
                            责任。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
(如有)




                                                                                                               16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   至                          40%
动幅度(%)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4,635.16    至                       6,489.22
动区间(万元)

2013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4,635.16
元)

                                               公司将持续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改革与完善公司经营体系,持
                                               续改善财务管理能力,较好地实现了项目运行管理、降本增效的经营目标。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同时,公司于 2014 年 2 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综
                                               合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业务拓展顺利。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值(元) 益(元)     科目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尹洪卫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