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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石马河支流清溪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18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石马河支流清溪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近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
永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东
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就石马河支流清溪水流
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签署了相关合同。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市新港永豪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7层716B室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新港永豪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新港永豪90%股权。
    2、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闻博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12楼
    经营范围: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水力发电工程、建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的科研、咨询、勘察、测量、设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文水资源调查、论证;晒
图;复印、打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
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建设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本公司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的工作职责:(1)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
管理,承担水资源保护工作。(2)对各项水利工程的配套设施进行维修保护;负
责辖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3)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并公告。(4)负责编制辖区三防预案并组
织实施,执行市三防办的指令对所辖的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
应急水量调度,承担辖区的排涝抢险工作。
    本公司与东莞市清溪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石马河支流清溪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合同价:约63,862.7541万元
    3、工期:计划总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50日历天,施工总工
期580日历天。
    4、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
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金额为经批复的初步设
计概算中的建安费×建安工程费用的中标下浮率的10%。
    5、工程付款: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四、上述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36%,系公司积极
发展“大生态”业务,大力拓展公司在华南地区水务水环境和生态修复业务的重
要举措。如上述项目能够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
影响。
    该合作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该项目对
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
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在合同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
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