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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岭南生
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蔡   祥                    云武俊                   邢   晶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