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21日(周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0日(周三)至2019年3月21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0下午15:00至2019年3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岭南股份十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洪卫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596,870,9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2626%。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580,386,1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6534%。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1
人,代表股份16,484,7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09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
律师事务所黄晓莉律师及谢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
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以特别
决议案审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持有“岭南转债”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1,272,00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5151%;反对 3,485,82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东尹洪卫先生、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史鸿基先生因持有“岭南转债”而
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16,065,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23%;反对 3,485,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黄晓莉律师及谢希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