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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2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岭南生态文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
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
审阅了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文化旅游施工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签署文化旅游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与重庆黍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重庆横山花仙谷项
目签署相关项目施工、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文化旅游业务的发展,公司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公司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长尹洪卫先生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蔡祥                    云武俊                      邢   晶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