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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相关制度的要求。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
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29,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云武俊                      陈建华                    黄   雷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