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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独立意见2020-01-06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恒润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集团”)进行
股份制改造,有利于完善其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和未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恒润集团股份制改造事宜。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
造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云武俊                      陈建华                    黄   雷




                                                   二〇二〇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