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3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岭南生态文旅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1 年
下半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对 2021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所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
将 2021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长尹洪卫先生
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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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武俊 陈建华 黄 雷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