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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10-12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限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 177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5,603,850 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总股本 1,
528,765,831 股的 0.37%,回购价格为 4.03 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1-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