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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黄雷)2022-04-3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黄雷)
     本人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秉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
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的推选等工作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1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作
如下简要汇报。
   一、2021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同意意见的表决票,
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召开次数                               缺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雷       董事会     15 次      15 次          0次           0次           否



   独立董事姓名             会议类型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黄雷              股东大会                    7次                 7次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1、2021年1月5日,出具了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恒润科技”)和深圳市星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域文旅”)拟与BBC
Studios Distribution Limited(以下简称“BBCS”)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2、2021年3月2日,出具了公司子公司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
水务”)拟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签署项目合同书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3月19日,出具了公司向莞睿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莞
睿保理”)申请办理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2021年4月5日,出具了公司向莞睿保理申请办理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2021年4月18日,出具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6、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下半年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7、2021年12月7日,出具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2021年1月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相关议案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1 关于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子公司拟签署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子公司拟签署项目合同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5.1 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5.2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3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4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5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6 关于对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5.7 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5.8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9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11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6、2021年5月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7、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7.1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7.2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3 关于预计2021年下半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2021年9月2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8.1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独立意见
    8.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9、2021年10月1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相关议
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9.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9.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2021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1、2021年12月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2、2021年12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1、2021年度,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
    2、2021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定期报告相关议案。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环保与工程行业的行业特点,使
得企业的应收账款都比较高,建议公司重视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加快应收账
款的回收,加快资金的回笼。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
会、工作会议、行业研究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研讨的时间累
积超过14天,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
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
督,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2021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时刻关注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六、其他
    1、本人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本人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本人任职期间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七、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1084052270@qq.com
                                 独立董事:黄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