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05 月 23 日(周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0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05 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 1 号楼 10 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5、 召 集 人:董事会 6、 主 持 人:董事长尹洪卫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年度 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16,675,1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84,848,343 股的 24.7307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30,534,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3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6,141,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85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30,533,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2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30,533,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2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为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五)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5,112,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50%;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2%;弃权 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971,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4.882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36%;弃权 13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4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5,112,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50%;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2%;弃权 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971,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4.882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36%;弃权 13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4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5,112,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50%;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2%;弃权 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971,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4.882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36%;弃权 13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4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5,111,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48%;反对 1,4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4%;弃权 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970,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4.8799%;反对 1,43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59%;弃权 13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5,208,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80%;反对 1,4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6%;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67,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5.1972%;反对 1,45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7573%;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5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5,10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34%;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2%;弃权 1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965,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4.861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36%;弃权 13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55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5,10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34%;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2%;弃权 1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965,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4.861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36%;弃权 13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55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1,668,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983%;反对 4,97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5%;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527,3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83.6020%;反对 4,977,0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6.2997%;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8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15,213,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92%;反对 1,4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6%;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72,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5.2136%;反对 1,43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82%;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8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2,318,971 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2,896,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4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74,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5.218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36%;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8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 372,318,971 股。 表决情况:同意 42,896,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08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4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74,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5.218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36%;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8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5,208,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80%;反对 1,4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8%;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67,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5.1972%;反对 1,43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7045%;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83%。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有关财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5,215,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96%;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2%;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74,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5.2182%;反对 1,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6836%;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83%。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共计 386,140,850 股。 表决情况:同意 29,054,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23%;反对 1,4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94%;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054,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5.1523%;反对 1,4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4.7494%;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83%。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黄晓莉、倪艾坦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