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火炬区管
委会”)控制下的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城建”)签订《物业
租赁合同》,公司拟向其租入位于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66号建大花园17栋商业
楼,房屋记载面积中的7,052.05㎡部分作为办公用房。每月租金每平方米20元(含税),
每3年递增6%,自2023年7月1日起计算租金,至2037年12月31日合同止。合同期内租
金总额为27,775,485.96元,履约保证金为423,123.00元,交易金额共计28,198,608.96元
(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火炬区管委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火炬城建为公
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3年0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 本次关联交
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未达到
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健波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2日
注册资本:26,07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同乐西路1号香晖园香滨阁(2、3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建筑安装、室内装修;经营管理受托企业资产、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在广东省内回收再生资源(不含进口固体废物、危险废
物、报废汽车);工业用房场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火炬区管委会持有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
简称“公资集团”)100%股权,公资集团持有火炬城建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规定,火炬城建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火炬城建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4,476.73 168717.81
总负债 159,290.13 114018.29
净资产 55,186.60 54699.53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3,430.22 24,279.25
净利润 1,448.45 2,956.85
注:2021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履约能力分析
火炬城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火炬城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山火炬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租赁物用途
1.租赁标的坐落于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66号建大花园17栋商业楼。
2.该租赁标的物的使用功能为商业,乙方只能用作商业功能用房。
3.乙方已现场察看了租赁标的,认为符合使用条件,同意按现状承租。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用
1.租金自签订合同起按月缴纳。租金交付金额如下表:
每月租金每平方米¥20元(含税),每三年递增6%,计租面积7052.05㎡。
时间 租赁标准 月租金额 大写
(**年*月*日-**年*月*日) (元/㎡/月) (含税) (人民币)
2023.7.1-2025.12.31 20 141,041 壹拾肆万壹仟零肆拾元壹元整
2026.1.1-2028.12.31 21.2 149,503.46 壹拾肆万玖仟伍佰零叁元肆角陆分
2029.1.1-2031.12.31 22.47 158,459.56 壹拾伍万捌仟肆佰伍拾玖元伍角陆分
2032.1.1-2034.12.31 23.82 167,979.83 壹拾陆万柒仟玖佰柒拾玖元捌角叁分
2035.1.1-2037.12.31 25.25 178,064.26 壹拾柒万捌仟零陆拾肆元贰角陆分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赁标的
3.水、电、物业管理费(若有)、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按 3 个月租金计算,合计¥ 423,123 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贰
万叁仟壹佰贰拾叁元整)。
第三条 合同的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不出租、乙方无意续租、双方无法就续约
条件达成一致的,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的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三日内,将租赁物及设施完好无损移
交甲方。乙方所作固定装修、水电管线等不作价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毁坏。
5.合同期满不续约,乙方不按时交还租赁物的,甲方按原租金标准双倍计收占用
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
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当年年初至会议召开日/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2023年年初至今,公司与火炬城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0万元
(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租赁物业事项系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时,租赁
价格参照该物业周边以及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
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本次交易对
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
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及业
务发展需要。同时,租赁价格参照该物业周边以及该物业其他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交
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租
赁物业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租入物业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