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
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
内容。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
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
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