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电光防 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裕康 孙乐和 黄乐晓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