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8-03
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会议同意提名石向才先生、曹汉君先生、石晓霞女士、叶忠松先生、施鹏先生、
何成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田永顺先生、娄亦捷先
生、吴凤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中吴凤陶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田
永顺先生及娄亦捷先生尚未取得,但已承诺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后,
将及时考取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
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
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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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
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
电光科技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石向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硕士研
究生,高级经济师。宿州市第三届政协常委、安徽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
青联第十届委员、中国防爆电器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防爆电器标准化委员
会委员,上海乐清商会执行会长。现任公司董事和总裁、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石向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150,000 股,持有公司控股
股东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52.6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向才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曹汉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出生,本科学
历。2009 年曾获乐清优秀企业家称号。1975 年 11 月至 1991 年在南通市、县、
区委办公室工作,1992 年 1 月至 1997 年任南通瑞胜公司总经理,1997 年至
2004 年 7 月任南通华荣鹰架公司总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就职于
浙江振达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副总裁、电光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光防爆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兆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隆裕智能装备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曹汉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
技有限公司任监事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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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
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
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3、石晓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本科学
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 年 9 月至 1997 年 12 月
任电光机械总厂会计,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长、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电光防爆科技(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监事、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石晓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250,000 股,持有公司控股
股东电光科技 12.25%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叶忠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研究生学
历,工程师。2001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PLC
自动化流水线设备管理师,2002 年 11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技术工程师、技术
三部部长、技术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和副总裁、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董事、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嘉则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叶忠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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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5、施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研究生学
历,硕士学位。2010 年至今历任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
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
公司董事、浙江兆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隆裕智能装备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温州光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施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石志微的子女;施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何成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大专学
历。1998 年至 2007 年就职瓯海区人民医院,2008 年至 2009 年任电光防爆电
气(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裁、
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温州光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何成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何成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石碎标子女的配偶;何成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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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
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田永顺先生,中国国籍,1961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2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院总院太原研究院研究员,副院长;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
理;2014 年 7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副总工程师;201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重庆研究院和沈阳
设计院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田永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娄亦捷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 年 4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先后任实习律师、律师、副主任;2003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在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任主任律师;2012 年
10 月至今,在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现兼任浙江温州龙湾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电光科技
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娄亦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吴凤陶女士,中国国籍,1966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1985 年 8 月至
1996 年 12 月在泰顺县茶叶公司任财务部主管;1997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泰
顺县审计师事务所任审计人员;2000 年 1 月至今在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原:
杭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凤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